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 资料库:博山区情资料库 章节:博山年鉴(1986-199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2/article/6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2/article/6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代表建议、 批评、意见办理] 办理好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是加强社会主义民 主政治建设的好形式,是促进“一府两院”加快民主决策步伐的重要措施,也是密 切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联系的重要途径。区人常委会一贯十分重视人民代表建议、 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每年人代会期间设专门机构集中收集整理代表建议,能立 即办理答复的立即办理答复。不能马上办理的,会后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向“一府 两院” 有关单位转交落实办理责任,并分工抓好督办工作。每年7月份,常委会会 议专门听取政府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汇报。1994年区十三届人大 常委会第12次会议制定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的暂行办法”,使我区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代表建议办理 质量进一步提高,赢得代表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