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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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执法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 保障各项法律法
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从1994年开始,经区委批准,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国
家机关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 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对此专门作了决议,
成立了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 将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428个法律法规
分解到56个执法部门,与各执法部门签订执法责任书。每年年初,常委会认真制定
年度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督促各部门完善落实年度执法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对部
门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年底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评比,评出全区执
法责任制先进单位,并进行交流表彰。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进一步加大了对法律、
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更好地健全和完善了法律监督机制,提高了“一府两院”各执
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使我区的依法治区工作进人了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