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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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博山区信访局的前身是博山区信访办公室。 1986年5月成立博山区信访
办公室。1988年11月,博山区信访办公室更名博山区信访局,升为正局级单位,
列政府序列,定编10人。局机关设:秘书科、检查科、接访科3个科室。1990年6
月,博山区信访局更名为中共博山区委、博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隶属区委口,
内部机构不变。1986-1997年,全区共受理信访总量1.62万件次,其中信9300封,
访6900次, 处理集体访3100次3万余人次;越级重复信访率控制在15%以内,到
市上访控制在全区总人口的十万分之一内; 省市要报告的600起信访案件,全部
按时结案上报, 结案合格率达100%,全区95%的乡镇办实现了无越级上访、无集
体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的三五单位,连续7年5次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有1人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有1人受到省信访局、省人事厅表彰;有10个乡镇
办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有13人受市委市政府表彰,有9人受到市信访局表彰,
有23人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199 0年3月23日至25日,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
全省信访工作会议上,做了《把信访工作摆在实实在在的工作日程上》的经验介
绍。全区信访工作在为社会稳定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增强党委
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服务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信访网络和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信访网络建设。 1989年4月区委、区政府
根据鲁发(1988) 9号文件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信访工作的意见》,用选聘的方式为全区24处乡镇全部配齐了副乡镇级信访员。
二是加强信访干部培训。先后组织参加了中央和省、市各级组织的信访干部培训
20次,受培训人数达80人(次),注重抓好区内培训,坚持每季一次信访干部例
会,每年举办两次信访干部培训,并根据形势发展,抓好信访政策法规的学习与
培训, 共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信访干部法规知识培训6次, 受教育人数127人
(次),召开理论研讨会,到外地组织参观学习,举办信访干部培训班12次,参
加人数468人(次),举办基层民事调解员培训班168期,参加人数3360次,领导
层和信访干部受教育面达100%。

[建章立制] 一是抓好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于1989年
7月印发了博办发(1989) 第19号文件.《博山区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对各级
党委、政府信访部门的职责任务、主要职权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处理信访问题
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主要工作制度和措施做了明确规定。 1990年5月, 博办发
(1990)第17号文印发的《博山区区直机关信访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了对区直
各部门处理信访问题的分工。 1990年9月,博办(1990)第30号文印发的《博山
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试行办法》和《博山区区直机
关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试行办法》,将信访工作的主要工作目标量化到乡镇办和区
直各部门。二是抓好国家和省、市有关信访法规的贯彻落实。1994年10月,博办
发 (1994) 20号文印发的 《博山区信访工作实施细则》 和1997年1月博办发
(1997) 第4号印发的《博山区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细则》,对贯彻落实
《山东省信访处理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做出了具体规定。还
制定了《关于基层信访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关于镇办部门信访工作考核
评比计分标准》、《关于信访档案管理具体办法》、《关于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先
进个人评比规定》、《信访问题跟踪督办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信
息工作的意见》、《博山区信访局机关运行机制》、《博山区信访局局机关十项
制度》。二是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全面实施了信访工作3543工程。即确立各级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是信访工作
的直接责任人,信访单位和具体做信访工作的信访工作人员是信访工作的直接责
任人的三级责任制;实施领导接访、领导阅信、领导包案、领导分管和党委、政
府定期研究信访工作五项制度对人民来访坚持不回避、不敷衍、不激化、不迁就
四个不字;注重抓好新的经济增长点,职工生产生活和防止工作失误三个源头。

[严格实施信访法规] 一是细化操作措施,先后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信
访条例>的通知》,《贯彻落实<山东省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细则》《实施<淄
博市信访处理办法>的意见》。并建立了阅信工作程序,接访工作程序,案件排
查工作程序。二是严格执行信访法规,实施了群众逐级上访,依法信访,与上访
人签定《双向责任书》,对不服本级处理意见的出具《上访答复意见书》制度。
19901997年, 共与上访人签定双向责任书122份, 给不服本级处理意见的出具
《上访答复意见书》23份。

[信访信息与宣传] 一是抓好信访刊物的创办。 1989年1月创办《信访动态》,
1990年1月改为《博山信访》 ,并增设《综合信息》。《博山信访》面向各级各
部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指示,先进经验和信访战
线上的好人好事;《综合信息》面向领导反映社情民意和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为
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共出刊129期,提供信息516条,其中:中心路一期工程旧房
作价不能及时兑现、结婚登记搭车收费仍在继续,厂长(经理)应注意工人在企
业主人翁地位等841条信息被领导采用, 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服务。二是广泛
宣传信访法规。 1997年1月集中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进行了《信访条例》的
宣传。并在城区和近郊镇办进行《信访条例》宣传一条街活动,散发信访宣传品
5000余份, 播放录音62次,接待信访咨询126起;三是抓好对外宣传,《矢志不
移为人民》、《耿耿爱民心》、《实行领导接访好》、《丁昌东摘掉了无线电八
厂亏损帽子》等26篇文章分别被《人民信访》、《山东信访》、《淄博日报》和
《博山日报》采用。《信访战线上的排头兵》一文荣获《山东信访》征文二等奖。
四是抓好信访调研。在旧城改造、企业改革和区里其它事关全局的重大政策出台
之前,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了
可行依据,19861997年,共开展较大调研活动31次,形成有价值的调查报告和调
研文章19篇。

[领导接访] 1987年5月, 区委、区政府以博办发(1987)第10号文件做出《关
于区委区政府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的意见》,决定区委、区政府领导定期接待群众
来访。1989年1月,以博信(1988) 第1号文对领导接访日规范到每月25日。七年
来,共接待来访群众600,4000人次。
(于忠才)

1986~1997年区信访局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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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性别│ 职务 │ 任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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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福│ 男 │ 主任 │ 1984~1988 │ 兼信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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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幸│ 男 │ 副主任 │ 1986~19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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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副主任 │ 1986~1988 │ ┃
┃韩玉梅│ 女 ├───────┼────────┼───────┨
┃ │ │ 局长 │ 1988~1993 │ 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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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副局长 │ 1991~1993 │ ┃
┃王文秀│ 男 ├───────┼────────┼───────┨
┃ │ │ 局长 │ 1993~19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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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立│ 男 │ 局长 │ 1996~19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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