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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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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86年, 博山区劳动局机关设人事秘书股、调配股、劳动工资股3个科 室,共有干部职工22人,下设副局级事业单位劳动服务公司。1987年局机关增设 劳动争议仲载科。1988年局机关各股室整改并增设局办公室、培训调配科、工资 科、劳动保护科、劳动争议仲裁科、劳务市场办公室,建立副局级事业单位劳动 保险事业处。1989年成立博山区技工学校,为局级事业单位。1993年区机构改革 后局机关设办公室、调配工资科、职业介绍所、法规仲裁监理室、安全监察劳动 保护科。1995年增设劳动监察科1997年,劳动局机关设办公室、调配工资科、劳 动监察科、 法规仲裁监理室、安全监察劳动保护科5个科室,有干部职工14人。 下设劳动服务公司、 劳动保险事业分处、技工学校3个事业单位,并代管区老龄 委员会办公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共有干部职工157人。 1986-1997年, 博山区在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等方面进行改革,劳动用工制 度由原来的固定工改革为全员劳动合同制。 至1997年底, 区属以上118个企业 23000名职工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均占企业和职工总数的100%,全区14处镇办122 个企业的6800名职工, 56个私营企业的838名从业人员也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在 劳动工资制度改革方面,打破了传统的分配观念,采取计件工资、技能工资、效 益工资等多种工资形式;在社会保险等方面改变了过去职工生老病死由企业全包 下来的做法,实行养老保险和离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制度。至1997年底,全区已有 21795人参加了养老保险, 累计收缴养老保险费150584043.12元,累计发放离退 休金173504818.27元。 12年间,区劳动部门在劳动安全检查、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就业安置 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95-1997年,由于区属企业效益下滑、 亏损严重、 部分企业破产、停产或半停产,近80000名职工下岗,区劳动局在区 委、区政府领导下实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至1997年底,全区共安排下岗职 工和自谋职业者4800名,再就业率达60%. 1986~1997年,区劳动局曾先后被省、市、区政府授予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优秀培训基地、文明机关等荣誉称号。 1986~1997年博山区劳动局领导人 ┏━━━┯━━━┯━━━━┯━━━━━━━━━┯━━━━━━┓ ┃ 姓名│性别 │职务 │ 任期 │备注 ┃ ┠───┼───┼────┼─────────┼──────┨ ┃张仁明│男 │局长 │1986.3-1988.3 │ ┃ ┠───┼───┼────┼─────────┼──────┨ ┃刘文茂│男 │局长 │1988.6~1993.5 │ ┃ ┠───┼───┼────┼─────────┼──────┨ ┃王树林│男 │局长 │1993.5~ │ ┃ ┠───┼───┼────┼─────────┼──────┨ ┃王红军│男 │副局长 │1986.1~1992.12 │ ┃ ┠───┼───┼────┼─────────┼──────┨ ┃陈德昌│男 │副局长 │1986.1~1988.5 │ ┃ ┠───┼───┼────┼─────────┼──────┨ ┃朱玉俊│男 │副局长 │1989.9~1991.9 │ ┃ ┠───┼───┼────┼─────────┼──────┨ ┃许永水│男 │副局长 │1991.8~ │ ┃ ┠───┼───┼────┼─────────┼──────┨ ┃郑贵明│男 │副局长 │1993.6~ │ ┃ ┠───┼───┼────┼─────────┼──────┨ ┃顾德庆│男 │副局长 │1995.7~ │ ┃ ┠───┼───┼────┼─────────┼──────┨ ┃魏绍杰│男 │副局长 │1996.3~ │ ┃ ┠───┼───┼────┼─────────┼──────┨ ┃冯令文│男 │纪委书记│1993.12~1997.11 │ ┃ ┗━━━┷━━━┷━━━━┷━━━━━━━━━┷━━━━━━┛ [职工队伍] 1986年底, 全区企业单位职工总数为16086人,其中,全民企业职 工4379人,集体企业职工11707人。1997年底,全区企业单位职工为19444人,比 1986年增长21%,其中,全民企业职工8760人,比1986年增长10%,集体企业职工 10614人,比1986年减少9%。 [职工工资] 工资制度改革。1986年,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执行八级工资制。1987 年我区开始在部分国有、集体企业进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试点,并逐步向 全区辅开。 1993年全区95%的企业打破了原档案工资制,使工资分配与产量、质 量、效益挂钩。1992浮动了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标准。1995年全区企业实行了技能 工资制。(一)工资管理。自1993年以来,区劳动局对企业工资进行了有效管理。 根据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指导企业按照劳动行政部门下达的 工资总额,把握经济效益和经营特点,实行灵活的分配形式。要求企业在发展生 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合理增加工资,并逐步实行劳动工资手册和工资审批 手续。 至1997年,区属企业实行劳动工资手册的有103个,办理工资审批手续的 103个。 (二)职工工资水平。随着国民生产总值和劳动生产率的不断增长,全 区职工工资水平逐年提高。1997年,全区区属企业职工人均工资3245元,比1986 年增长2.86倍。 [劳动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1986年以来,不断强化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 首先,加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建设。1986年在区劳动局原有劳保工资股干部4人, 同年成立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干部1人,职工2人。1997年,全区已形成专 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对区属企业建立了劳动保护档案。其 次,狠抓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至1997年底,累计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6期606人。 全区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电气焊等特殊工种工人,均能做到持证上岗。再次,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1986-1997年, 每年均按不同季节对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检 查, 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处理。12年间,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48起,死 亡265人。直接经济损失860多万元。 锅炉、 压力容器监察。1986-1997年,区劳动局不断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 生产、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新安装锅炉、压力容器均进行验收。至1997年底全 区有省劳动厅批准的生产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单位3家,三类压力容器1家,水 质服务站锅炉清洗单位1家, 锅炉安装单位(E级)2家,(C级)1家。全区在用 锅炉209台, 压力容器67台。 12年间,全区共举办锅炉司炉工培训班6期,参训 899人。 [劳动争议仲裁] 博山区劳动争议钟裁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87年3月,定编3人。 1997年, 办公室有干部3人。1987年后,区属及镇属企业相继成立了劳动争议调 解组织。至1997年,全区已基本建起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的劳动争议仲裁网络。 1987-1997年, 全区共鉴证劳动合同5.5万份,共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52起,依法 保障了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博山区1984年开始在新招收工人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至1995年10月底,区属118人企业23000名职工全部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为 区属企业用工单位总数和职工人数的100%, 在全市率先全面实行了劳动合同制 度。自1995-1997年,全区14处镇办先后有122户企业的6800名职工,56户私营企 业的838名从业人员也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 企业自主用工、职工自主择业,依 劳动合同来规范用人单位和职工劳动行为的新型劳动关系在我区已逐步形成。 [劳动监察] 博山区劳动局劳动监察科设立于1995年8月,定编3人。有专职监察 员3人,兼职监察8人。1995年12月,全区开展首次劳动执法大检查。1996年9月, 全区开展第二次劳动监察执法大检查。 对在2次检查中发现的在执行《劳动法》 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的13个单位责令限期整改。1997年,实行劳动用工年检制度, 参检单位93个, 合格45个。 至1997年底,劳动监察科共责令企业补签劳动合同 1486份,清理清退各类违法用工363人,为741人补办了用工手续,令企业补缴社 会保险费57万余元, 退还各种押金3万余元;纠正企业内部不合理的规章制度75 条。为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2年共举办2期企业法人代表、工会干部、劳资干部 培训学习班,参培人员400多人次;向企业发放劳动法律、法规书籍300余册,印 发《劳动法》单行本2000余册,宣传材料2万余份。 [劳动服务企业与下岗职工再就业] 博山区劳动服务公司创建于1979年底,1986 年以来,公司结合地区实际,以发展集体经济为契机,以社会安置为已任,坚持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举的方针,大力创办劳服企业,安置待业青年和下岗职工。 至1997年底全区劳服企业达到135家,各类网点203个,从业人员达2953人。12年 来, 劳服企业的发展实施了6大战略,不断改革巩固开拓进取,使集体经济得到 了长足的发展。劳服企业累计完成生产经营额10亿元,实现利税5000万元,安置 就业人员3.7万人,1997年底,劳服企业拥有资产4190万元。 下岗职工再就业。 1986-1997年,由于博山区是一个老工矿区,新建、扩建 企业不少,吸纳劳动力能力薄弱,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严重,濒临企业破产 的境地,企业职工队伍老化,离退休人员过多负担重。1997年初,使全区有3000 余名职工下岗。对此,博山区委、区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制定出台相应的优惠政 策, 积极进行安置,并于1997年3月成立了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 常务副区长亲自挂帅,再就业工程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局。专门为下岗、失业职工 服务。 2年来,全区做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再就定目标责任制,不断地探索 再就业新路子,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再就业的对策和措施:一是发挥保险事业, 扩大保险业务人员队伍, 安置300余人。二是区工商发挥行政职能,建立下岗职 工自立市场, 安置2000余人。三是利用群众团体优势,兴办实体,安置职工125 人。 四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有效地对破产企业职工进行行业分流,200余人实 现了再就业。五是加强对困难企业的改制调整,使170名下岗职工重返岗位就业。 六是发展个体民营企业, 500余名下岗职工在个体民营企业实现再就业。七是发 展劳服企业, 安置200余名下岗职工,截止1997年底,再就业职工为3600人。但 是随着经济的滑坡,下岗职工还继续不断增加。1997年底,下岗职工已达8000余 人。 为解决下岗和待业职工的生产困难,19951997年共发放708万元下岗失业救 助金。 [职工技术培训] 就业训练中心。博山区劳动服务公司就业训练中心,定编7人, 教学楼建筑面积为5180平方米。设办公室、教研室、图书室、电教室、微机操作 室、实习室,训练中心按照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开设了车 工、钳工、陶瓷、市场营销、宾馆服务、商品营销、微机、服装等,共计45个专 业(工种),学制长、中、短相结合。1986-1997年底,举办培训班190多个,培 训结业生10000余人。 失业青年经培训录用率为98%。从1 995年开始,对下岗职 工进行专业培训,1600人重新走上了就业岗位。充分发挥社会办学力量,使1104 人取得了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举办大、中专 培训班,300多人取得学历,参加了就业竞争,走上了就业岗位。 博山区技工学校建于1989年9月, 设办公室、招生分配办公室、教务科、总 务科、 保卫科5个科室,有教职工8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28人,大专以上文 化程度54人。学校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拥有车工、电工、 钳工、烹饪等实习场地和设施,学生宿舍、食堂、礼堂、图书室、实验室等设施。 先后开设了车工、电工、钳工、砖瓦抹灰、商品经营、电焊工、工业统计、烹饪、 家电维修等十几个工种。共培养学生2413人,毕业由学校统一向企事业单位推荐 安置就业。1993年经省、市劳动厅局评估为二类技校。1996年市劳动局批准建立 了高标准电工专业鉴定所,面向全市对该专业的初、中级工进行职工技能鉴定。 1995-1997年分别承担了市劳动局、 市工会组织的全市电工、钳工职业技能竞赛 活动。 [劳动就业与劳动力管理] 用工制度。 1986年,全区劳动用工除技工学校毕业 生分配,退伍军人安置保留固定身份外,企业招用的新工人一律为合同制工人, 并有计划内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等用工形式。1994年,全区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至1995年10月底,对全区区属118户企业,23000名职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 由企业与个人根据工作需要,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由劳动仲裁部门签证。 (一) 劳动就业:1986-1988全区劳动就业基本稳定,劳动供求基本平等。城镇 待业率基本保持在3%左右。1990-1992年,全区劳动就业进人高峰期,每年有800 -1000名高中、初中毕业生进人社会待业。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三结合的就业方针, 广开就业门路,扩大安置渠道,积极创办劳动服务企业,每年安置城镇合同制工 人1500名。全区的城镇待业青年全部换发待业证。基本缓解就业压力。1992年, 劳动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招工自主确定,企业与就业人员实行双向选择。 1993年12月,经区政府批准成立了博山区职业介绍所,制定有关的工作程序和制 度,介绍所设立对外服务窗口和劳动供求信息发布栏,随时进行求职登记和职业 介绍。1994年,为加强社会劳动力管理,全区14处乡镇均成立了劳动服务站,形 成上下一元化劳动力管理网络。 (二)劳动力管理:1986-1993年,劳动力调配 工作主要由劳动部门负责。1994年后企业自主权扩大,劳动部门将招工用工形式, 企业之间的职工流动权交给企业自主确定,劳动部门从客观上进行指导。1997年, 根据实际情况企业之间职工流动又收回劳动部门办理。 (孙即华 陈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