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博山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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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中保人寿保险公司淄博市博山区支公司(以下简称博山区寿险公司),
自1996年4月, 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进行产寿险分业经
营,实行重大体制改革。机构分设后的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博山区支公司,下
设办公室、 计财科、业务科、营销分部、营业室5个职能部门和八陡、山头、白
塔、夏家庄4个代办所,截止1997年底,系统从业人员达186人,其中正式职工14
人。 公司开办了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业务等3大类保险,险种32
个。
为了加快改革步伐, 使分设后的寿险业务得到健康快速发展。 该公司坚持
“忠诚服务,笃守信誉,求实创新,稳健发展”的经营观念。公司认真分析业务
现状,首先把业务发展放在首要位置,在巩固老险种的基础上,调整险种结构,
全方位挖掘新险种,拓展业务范围,开辟新险源,坚持“快速有效占领市场”的
战略方针,加快了增加寿险市场份额。二是制定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各项指
标明确落实到人,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做到岗位明确,责任到人,奖惩挂钩。长
险、短险营销业务单项考核,把责、权、利紧紧联系在一起。在分配上打破了大
锅饭,从而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中层以
上干部由原来的任命制改为聘任制,坚持合法、平等、自愿、平衡的原则,建立
了“干部能上能下,工资能升能降”的人事劳资运行机构。四是把业务发展与优
质服务结合起来,将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左右铭,制定承诺服务标准,印制赔案
流转程序登记簿,在给付方面,始终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给付原则,
填写“给付案件受理单”,赔案大小手续齐全后不得超过10天。特殊赔案送款上
门。五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同时抓,在落实任务计划的同时,定期进行法制教
育,职工道德教育,按时组织政治学习,加强金融法规教育,分业后的第一年公
司被评为区级“青年文明号” , 区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1998年被市公司评为
“双文明”先进单位,被评为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自分业经营以来,先后向社会推出:鸿寿养老金保险;
88鸿利终身保险;99鸿福终身保险;重大疾病终身保险;重大疾病定期保险;66
鸿运A型保险;66鸿运B型保险;简易人身保险;福寿安康保险;子女教育婚嫁备
用金保险; 独生子女两全保险; 个人购房贷款定期人寿保险;个人养老金保险
(A型);个人养老保险(B型);养老金还本保险;义务兵养老保险、机动车辆
驾驶员、乘务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人寿爱心卡(A、B、C)等。
公司本着热情服务,笃守信誉的一贯宗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其雄厚的
实力、规范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全社会的信任和支持。1996年完成保费
收入比1995年增长32%,1997年完成保费收入比1996年增长95.92%. 是年8月份,
公司开办了个人营‘销业务,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止1997年底有
27万余人投保了人寿保险, 公司承保风险总额达165亿元人民币。1997年处理各
类人身险赔案2566起,给付金额253.4万元。

[中保人寿保险业务发展迅速] 几年来,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博山区支公司人
身保险业务坚持长短并举的业务方针,以简易人身保险、养老保险、团体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个人营销险种为龙头,大力发展短期性险种,使新老险种齐头并进,
保持了业务稳步发展的势头。到1997年,险种发展到32个,保费收入比1996年增
长95.92%。 截止1997年底有25.1万人办理了人身保险,2.6万人参加了养老金保
险。
(李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