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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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2011年度,全区五家律师事务所,46名执业律师顺利通过11年度律
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区律师共承办各类诉讼案件案件
133件, 其中刑事辩护案件27件,民商案件106件。非诉讼案件2件,解答法律咨
询127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10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65家,为企业及个人避免
和挽回经济损失达196余万元。

【重要活动】认真开展律师党建工作,律师党建工作全部写入律师事务所章程,
以党建促队伍建设,不断规范律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律师
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律师参与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维稳工作,全面推进律师行业
的有序发展。
组织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活动,协助区领导调处矛盾纠纷,对疑难矛盾引导
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调处解决。2011年,全区律师参与区领导陪访工作全区律师
参与区领导陪访工作327余次,接待上访群众2900人次。
2011年先后成立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和巾帼律师志愿
服务团等多个法律服务团体,积极服务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组织开展“走进厂
矿、走进职工”法律服务日等活动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现如今律师工作
已逐步拓展到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服务,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方
面的效果也逐渐显现。

【法律援助】2011年,法律援助中心加强组织协调,帮助群众解决好社会保障、
工资拖欠等方面的现实问题,依法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纠
纷,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通过召开组织协调会,进一步统一思想,
提高意识,加强在群众来访接待、咨询过程中工作效率,准确解答当事人各种法
律咨询,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通过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简化
程序,倾听社会弱势群体心声,特别是把受援对象中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
童、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竭力为他们提供法
律援助,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1年度共受理223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222件,解答咨询1206余人次,代
写法律文书89件,上街宣传8次,发放宣传材料11600余份。
根据市中心要求, 我中心于7月份在全区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百名律
师赶大集” 活动,组织5名精干律师于7月25日8月28日在山头街道、城东街道、
八陡镇进行了“法律赶大集”宣传活动,并统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横幅,集中开
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受理一批法律援助案件,集中处理一批积案,让
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收到了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公证工作】2011年,博山公证处认真贯彻学习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
紧围绕全市公证工作要点,主动介入政府重点中心工作,关注民生热点问题,切
实做好征地拆迁、证据保全等方面的公证事项,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法
律援助,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经济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1年, 我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501件。其中国内民事类公证685件,国内经
济类公证28件,涉外公证772件,涉港澳公证16件 。完成通讯报道12篇,业务论
文6篇, 典型案例8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减免公证费4000余元。上门服务
300余次,周末预约80余人次。
一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 发挥公证职能,在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中,
公证处及时介入, 通过办理公证正确引导,以案释法,最大限度地将社会矛盾预
防化解在事前,从源头上促进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解决; 二是积极参与文姜湖公园
拆迁房屋回迁安置分房现场监督工作,此项工作涉及到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我处
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使回迁工作顺利完成;三是积极参与
“中国首届玻璃艺术大师”评选活动,为此次活动结果的真实性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把公证法律服务向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和谐博山建设的纵深领域发展。
坚持公证公益性法律服务的正确方向,以服务经济建设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服务改善民生为重点;四是积极为破产企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参与了博山某破
产企业综合楼房屋竞价交易的现场监督活动,保护国有资产不被流失,维护破产
企业职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2011年2月按照中央和省、 市、区委政法委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
要求,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研
究制定了《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配档表》。
积极开展“三个大讨论”活动,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按照文
件要求,结合公证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双联”活动工作。博山公证处党支部
与博山经济开发区牛角村建立联系对象,每名党员分别与特殊困难家庭建立帮扶
对子,将为其送去法律帮助,协助解决自身难题。
2011年2月按照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
绕公证工作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机关作风“八严禁”、“五不准”,
将廉政教育贯穿到业务工作中。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学习配当表》,建
立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分层次管理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责任制体系;开展职务
风险、职权风险和职责风险三类风险点自查工作,制定《公证业务办理流程图》,
填写《风险等级评定表》、《风险排查评定表》,认真查找在工作职权行使中每
个环节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明确本岗位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廉
政风险防控措施。根据风险范围的大小、风险性质的轻重、产生风险后果的程度,
划分风险等级。制定了《岗位风险防控措施表》和《单位风险防控措施表》,围
绕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制定自我防控措施和组织机构防控措施,使风险远离各个
岗位。
2011年3月为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 转变办证作风,全面打造人民群众满意
的公证服务品牌形象,博山公证处积极开展“零错证、零上访、零投诉”竞赛活
动。从源头上减少错证、杜绝假证,促进公证质量的根本提高。对于2011年度新
办公证件,出证前严格控制办证质量,对受理的每一件公证都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公证员认真审查,严格杜绝人情证、关系证。在全省公证质量大检查中,我处无
错证、无假证、无零分卷。
2011年9月博山公证处被市公证员协会评为全市公证质量专项检查先进公证
机构; 贾晓洁被评为全市公证质量专项检查先进个人;11月 贾晓洁被市委宣传
部、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评为2006-201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
进个人。
2011年12月淄博市博山公证处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

【普法宣传】2011年,博山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和参与了 “3.8”妇女节、“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土地日、环保日以及法律进军
营、“法律宣传服务赶大集”等一系列大型宣传活动。依托党校和组织人事部门,
组织律师为机关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入党积极分子、镇级人大代表、普法联络
员、人民调解员、村(居)“两委”成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生、老年人等
重点人群开设各种法律培训班,讲授法律课程,集中宣传了《公务员法》、《合
同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信访条例》、《人民调解法》等
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上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万余
份,直接受教育群众达十三万人,极大地提高了全区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
维权意识。
12月29日,组织召开了全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大会。
会上,表彰了2006-201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64个,先进个人196人;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齐进山同志作了题为《深入推进“六五”普法依
法治理工作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工作报告;区委副书记周茂松同志
发表重要讲话,对我区的“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动员,并作了总体部署。会后,
下发了中共博山区委、博山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
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博山区依法治区第五个
五年规划》、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
传教育的决议》、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博山区依法治区第五个五年规划》
的决定等文件。
2011年, 我区共有1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普法先进个人,16个单位被市委
市政府表彰为普法先进单位,32人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普法先进个人。

【人民调解】为了深入地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2011年在全区镇、街道、开
发区司法所开展了如何学习宣传好《人民调解法》,全区各司法所认真组织辖区
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人民调解法的学习,通过学习人民调解员掌握人民调解法的
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做到准确理解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正确执行法律。各司
法所组织人员每周上街以悬挂横幅、展板、播放录音等各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
人民调解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人民调解制度的特色和优势,为人民调
解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11年全区各司法所以赶大集的形式上街宣
传1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全区10各司法所共培训人民调解员50余次,
受教育人数达到6000余人次。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更好地发挥司法所长在稳维工作中的重
要作用。为了更好地建设完善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根据《人民调解法》的有关
规定及省、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要求,司法所在积极抓好村、居(社区)人民调解
组织及其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并对本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队伍情况
做好统计工作。2011年司法局对10个镇、村级40个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调解室规
范建设,统一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流程图、规范了调解工作台
帐、调解记录、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薄;调解程序及调解原则、纠纷双方当事人权
利、义务等内容上墙;悬挂街牌、制作调解组织印章、悬挂调解徽。对达成的调
解协议的调解文书,全部按要求统一使用司法部新制定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并
形成规范的卷宗,要一案一卷,装订成册。目前,博山区共有镇级人民调解中心
10家,企事业单位3家,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320家,今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
调解案件1368件,调解成功1360件。
为了更好地激发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
会管理创新,确保《人民调解法》正确实施,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
的统一部署,我们转发了《关于在全市人民调解员中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
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各镇、街道、开发区司法所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采取
措施,扎实推进“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各司法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
传栏、板报、横幅、标语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目
标和任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活动的知晓度。又采取各种措施调动广
大调解员投身于“争创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比、学、赶、
帮、超的良好氛围,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区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努力做
到“四不放过”,即排查出的问题没有调处的不放过、承办人不履行责任的不放
过、没有制定调处和防范措施的不放过,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
态, 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1年我区人民调解员有二位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
“人民调解员能手”,有三人市司法局评为全市“人民调解员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