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博山区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商事一、三、四审判庭、行政审判庭、
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科)、法警队、
技术室、研究室、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财务装备科、信访办公室并派出域
城法庭、崮山法庭。2011年全院正式干警82人(女干警27人)、其中审判员41人、
助理审判员10人、 书记员10人、见习期7人。2011年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
法”为主要裁体,突出审判管理,坚持狠抓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围绕全区工
作大局,立足审判执行工作主业,坚持以促进社会发展、和谐、稳定为目标,积
极化解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落实区委“转方式、调结构”工作
中,全院干警深入企业40余家、召开座谈会、法制讲座50余次,提出司法建议17
条, 在全区基层设立法制学校达45处,开展各种普法教育活动90余次。全院8名
干警被评为办案能手, 办案数量都在200件左右,办案数量多、质量高,发改率
都在1.5%以下。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803件,审执结3745件,其中诉讼案件结案
率(结案/新收+旧存)为92.6%,执行案件结案率(结案/新收)为98.13%,同比
提高了12.58个百分点。 先后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公正执法先进单
位”,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全国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暨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市法院评为
“先进集体”,连续两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年度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刑事审判】继续贯彻“宽严相济,依法审判”原则。对成年人抢劫、妨害公务、
贩卖毒品、涉烟、“法轮功”等犯罪,从严处罚,原则上不适用缓刑。对未成年
人犯罪,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型犯罪施之以宽。对抢夺、入户盗窃等侵财犯罪,严
格依照山东省缓刑适用指导意见的规定,从严掌握适用缓刑的标准。对社会影响
较大、社会比较关注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破坏环境、安全责任事故
等犯罪案件, 慎重适用缓刑。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调为主,调判结合。86%的
附带民事案件得到调解处理。为确保案件质量,干警养成了严谨细致、一丝不苟
的工作作风,克服杜绝了主观臆断,先入为主,粗心大意,浮躁轻率的做法,做
到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使审
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
文书合格。 实现了量刑的公平公正和均衡。全年审结刑事诉讼案件205件,刑事
附带民事案件48件, 总计253件。刑事诉讼案件结案率为97.62%。当庭宣判率为
77.56%。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撤率为86%,调解过付款424.44万元。被上级法
院采用信息15篇、 调研文章及案例分析5篇,其中罗晓庆对其审判的桑某某故意
伤害案撰写的案例分析,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案例案选》采用。2011年,
刑事审判庭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民商事审判】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498件,审结2490件,结案率为99.67%。
负责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部门主要有民商事审判一庭、三庭、四庭、域城法庭、崮
山法庭。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不断完
善全程调解机制,调撤率逐年提升。特别重视对疑难案件、团体诉讼案件、涉府
案件、发回重审案件、新型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案件、农村土地流转、乡镇企业
改制等敏感案件的审理、监督、检查,严格审查证据、准确使用法律、政策、加
强审判力量和力度,使每一起案件的审理结果都充分体现出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
两处派出法庭都在各辖区内的各村、镇建立了便民工作站,接待来访、法律宣传,
涉及离法庭较偏远的案件、老弱病残的案件就地立案,及时化解矛盾,巡回审理
极大方便了群众的诉讼。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天数都在逐渐缩短,发回重审案件率
都在逐渐减少。案件调撤率在逐渐上升,调解案件自觉履行率在逐渐上升,社会
经济发展得到了良好循环。被采用信息、案例分析共40余篇,其中民四庭撰写的
《淄博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诉韩可芬等福利待遇一案》一文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
采用。2011年域城法庭被共青团省委、省高院授予山东省青年文明号;被省高院、
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号;崮山法庭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
单位。
【行政审判】本年度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91件,审结191件,结案率为100%;其
中调解后撤诉174件,调撤率为91.1%。共受理非诉执行案件52件,结案52件,执
结率为100%,其中和解43件,和解率82.69%。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一是充分履行
司法审查职责,依法纠正错误的行政行为,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
是积极开展非诉执行工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年内执结非诉
执行案件658件。 三是加强行政协调、对话沟通、座谈协商、缓和诉讼对抗、增
进相互谅解,有效化解矛盾。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原则。审判全过程紧紧围绕打
造“诉辩表述准确、事实认定清楚、说理透彻严谨、裁判程序公开、裁判依据明
晰、裁判结果明确、内容繁简得当、文书格式规范、印制标准统一”的基本要求,
重点在辩法析理上下工夫, 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裁判文书书写质量。 行政庭的
(2010)博行初字第三号行政判决书被市法院选在市院内网上作为范本,(2010)
博行初字17号行政判决书获2011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2010)博
行初字第14号行政判决书获2011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2011年度行
政庭被市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案件执行】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855件,执结839件,案件执结率为98.13%,结
案率同比提高12.58%。 新收案件比上年的1308件减少453件,新收案件数同比下
降34.6%。案件执行过程中,一是继续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衔接配合,
通过实行诉讼风险告知、法律教育、财产保全力度等措施,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
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从源头上减轻执行工作压力。二是努力提高改善执行工作
环境,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主动争取公安、工商、金融、房产等部门配合依法协
助执行,提高查控执行财产的工作成效;三是依法加大罚款、拘留力度,增强执
行威慑力。执行工作中,强制与和解有机结合,依法用足用全强制措施,全方位
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穷尽法律手段,努力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灵活运用区域执行、分类执行、专项执行等切实有效执行方
法,加大积案攻坚力度。特别是对那些通过逃、躲、赖等方式逃避执行,以及公
然非法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加大处罚力度,通过集中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
行等方式,提高工作成效、化解矛盾。全年共拘留、拘传89人;查封、扣押、冻
结财产价值1100万元,实际执行总标的额约6800余万元。
【司法为民】为确保司法高效公正,采取了严格审判管理,加强立案、送达、庭
审等环节的时限控制, 督促干警不断加快办案节奏, 案件平均审理天数降至
37.43天, 同比缩短了15天。加强了审判指导,实行案件分类目标管理制度,分
类设定具体办案方法和目标,将重大疑难案件确定为“示范案”,由指导小组全
程跟踪指导,提高裁判质量;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由审委会逐案进行评析,
并责令庭长和案件承办人当面接受质询,强化干警的公正司法意识。对案件质量
进行同步跟踪监督考核机制,指定专人对每一件案件的每一项工作进行同步监督
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整体案件质量,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了1.92个百
分点。大力开展便民诉讼,设立诉讼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法律咨询、诉讼指导、
立案审查等事项,对涉及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做到优先立案、
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
免交诉讼费60余万元。实行承办人接待初信初访、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轮流接访
制度,加大信访积案清理力度,上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
【队伍建设】为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活动,
坚持用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武
装干警头脑,切实帮助干警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并相继开
展了围绕提高干警群众意识、司法意识的大学习、大讨论、大活动,干警素质进
一步提升。通过庭审观摩、裁判文书点评、发改案件评析、案例分析等形式,深
化法律适用和审判经验交流,引导干警多渠道、多层面掌握运用法律专业知识。
积极开展党风党纪、职业道德和反面典型教育,每周进行廉政提示,开展廉政谈
话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开展廉政风
险排查活动,积极排查审判权、执行权和人财物管理权运行过程存在的风险点,
严格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关系,预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
生。各部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无违法违纪目标责任书》,在每
个部门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并向每起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评议卡》,全
面加强内外监督。 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组织50名干警与10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
委员建立了“一对一”定期联系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工作、观摩案
件庭审等形式,更加直接、广泛和虚心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根
据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对照整改,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健康开展。通过多种形
式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活动的落实,干警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得到
全面加强。(于文修)
审判
视图
【概况】博山区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商事一、三、四审判庭、行政审判庭、
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科)、法警队、
技术室、研究室、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财务装备科、信访办公室并派出域
城法庭、崮山法庭。2011年全院正式干警82人(女干警27人)、其中审判员41人、
助理审判员10人、 书记员10人、见习期7人。2011年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
法”为主要裁体,突出审判管理,坚持狠抓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围绕全区工
作大局,立足审判执行工作主业,坚持以促进社会发展、和谐、稳定为目标,积
极化解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落实区委“转方式、调结构”工作
中,全院干警深入企业40余家、召开座谈会、法制讲座50余次,提出司法建议17
条, 在全区基层设立法制学校达45处,开展各种普法教育活动90余次。全院8名
干警被评为办案能手, 办案数量都在200件左右,办案数量多、质量高,发改率
都在1.5%以下。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803件,审执结3745件,其中诉讼案件结案
率(结案/新收+旧存)为92.6%,执行案件结案率(结案/新收)为98.13%,同比
提高了12.58个百分点。 先后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公正执法先进单
位”,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全国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暨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市法院评为
“先进集体”,连续两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年度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刑事审判】继续贯彻“宽严相济,依法审判”原则。对成年人抢劫、妨害公务、
贩卖毒品、涉烟、“法轮功”等犯罪,从严处罚,原则上不适用缓刑。对未成年
人犯罪,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型犯罪施之以宽。对抢夺、入户盗窃等侵财犯罪,严
格依照山东省缓刑适用指导意见的规定,从严掌握适用缓刑的标准。对社会影响
较大、社会比较关注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破坏环境、安全责任事故
等犯罪案件, 慎重适用缓刑。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调为主,调判结合。86%的
附带民事案件得到调解处理。为确保案件质量,干警养成了严谨细致、一丝不苟
的工作作风,克服杜绝了主观臆断,先入为主,粗心大意,浮躁轻率的做法,做
到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使审
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
文书合格。 实现了量刑的公平公正和均衡。全年审结刑事诉讼案件205件,刑事
附带民事案件48件, 总计253件。刑事诉讼案件结案率为97.62%。当庭宣判率为
77.56%。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撤率为86%,调解过付款424.44万元。被上级法
院采用信息15篇、 调研文章及案例分析5篇,其中罗晓庆对其审判的桑某某故意
伤害案撰写的案例分析,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案例案选》采用。2011年,
刑事审判庭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民商事审判】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498件,审结2490件,结案率为99.67%。
负责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部门主要有民商事审判一庭、三庭、四庭、域城法庭、崮
山法庭。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不断完
善全程调解机制,调撤率逐年提升。特别重视对疑难案件、团体诉讼案件、涉府
案件、发回重审案件、新型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案件、农村土地流转、乡镇企业
改制等敏感案件的审理、监督、检查,严格审查证据、准确使用法律、政策、加
强审判力量和力度,使每一起案件的审理结果都充分体现出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
两处派出法庭都在各辖区内的各村、镇建立了便民工作站,接待来访、法律宣传,
涉及离法庭较偏远的案件、老弱病残的案件就地立案,及时化解矛盾,巡回审理
极大方便了群众的诉讼。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天数都在逐渐缩短,发回重审案件率
都在逐渐减少。案件调撤率在逐渐上升,调解案件自觉履行率在逐渐上升,社会
经济发展得到了良好循环。被采用信息、案例分析共40余篇,其中民四庭撰写的
《淄博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诉韩可芬等福利待遇一案》一文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
采用。2011年域城法庭被共青团省委、省高院授予山东省青年文明号;被省高院、
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号;崮山法庭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
单位。
【行政审判】本年度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91件,审结191件,结案率为100%;其
中调解后撤诉174件,调撤率为91.1%。共受理非诉执行案件52件,结案52件,执
结率为100%,其中和解43件,和解率82.69%。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一是充分履行
司法审查职责,依法纠正错误的行政行为,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
是积极开展非诉执行工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年内执结非诉
执行案件658件。 三是加强行政协调、对话沟通、座谈协商、缓和诉讼对抗、增
进相互谅解,有效化解矛盾。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原则。审判全过程紧紧围绕打
造“诉辩表述准确、事实认定清楚、说理透彻严谨、裁判程序公开、裁判依据明
晰、裁判结果明确、内容繁简得当、文书格式规范、印制标准统一”的基本要求,
重点在辩法析理上下工夫, 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裁判文书书写质量。 行政庭的
(2010)博行初字第三号行政判决书被市法院选在市院内网上作为范本,(2010)
博行初字17号行政判决书获2011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2010)博
行初字第14号行政判决书获2011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2011年度行
政庭被市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案件执行】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855件,执结839件,案件执结率为98.13%,结
案率同比提高12.58%。 新收案件比上年的1308件减少453件,新收案件数同比下
降34.6%。案件执行过程中,一是继续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衔接配合,
通过实行诉讼风险告知、法律教育、财产保全力度等措施,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
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从源头上减轻执行工作压力。二是努力提高改善执行工作
环境,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主动争取公安、工商、金融、房产等部门配合依法协
助执行,提高查控执行财产的工作成效;三是依法加大罚款、拘留力度,增强执
行威慑力。执行工作中,强制与和解有机结合,依法用足用全强制措施,全方位
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穷尽法律手段,努力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灵活运用区域执行、分类执行、专项执行等切实有效执行方
法,加大积案攻坚力度。特别是对那些通过逃、躲、赖等方式逃避执行,以及公
然非法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加大处罚力度,通过集中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
行等方式,提高工作成效、化解矛盾。全年共拘留、拘传89人;查封、扣押、冻
结财产价值1100万元,实际执行总标的额约6800余万元。
【司法为民】为确保司法高效公正,采取了严格审判管理,加强立案、送达、庭
审等环节的时限控制, 督促干警不断加快办案节奏, 案件平均审理天数降至
37.43天, 同比缩短了15天。加强了审判指导,实行案件分类目标管理制度,分
类设定具体办案方法和目标,将重大疑难案件确定为“示范案”,由指导小组全
程跟踪指导,提高裁判质量;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由审委会逐案进行评析,
并责令庭长和案件承办人当面接受质询,强化干警的公正司法意识。对案件质量
进行同步跟踪监督考核机制,指定专人对每一件案件的每一项工作进行同步监督
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整体案件质量,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了1.92个百
分点。大力开展便民诉讼,设立诉讼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法律咨询、诉讼指导、
立案审查等事项,对涉及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做到优先立案、
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
免交诉讼费60余万元。实行承办人接待初信初访、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轮流接访
制度,加大信访积案清理力度,上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
【队伍建设】为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活动,
坚持用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武
装干警头脑,切实帮助干警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并相继开
展了围绕提高干警群众意识、司法意识的大学习、大讨论、大活动,干警素质进
一步提升。通过庭审观摩、裁判文书点评、发改案件评析、案例分析等形式,深
化法律适用和审判经验交流,引导干警多渠道、多层面掌握运用法律专业知识。
积极开展党风党纪、职业道德和反面典型教育,每周进行廉政提示,开展廉政谈
话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开展廉政风
险排查活动,积极排查审判权、执行权和人财物管理权运行过程存在的风险点,
严格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关系,预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
生。各部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无违法违纪目标责任书》,在每
个部门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并向每起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评议卡》,全
面加强内外监督。 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组织50名干警与10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
委员建立了“一对一”定期联系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工作、观摩案
件庭审等形式,更加直接、广泛和虚心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根
据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对照整改,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健康开展。通过多种形
式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活动的落实,干警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得到
全面加强。(于文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