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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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室、城建环保工作室、教科
文卫工作室、 人事代表工作室、法制信访工作室6个正科级行政单位,办公室内
设老干科、机关事务管理科。2011年,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统筹兼顾,科学务实,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人事任免等健康扎实开展,圆满完成了区镇人大换届选举
任务,为实现“十二五”的良好开局作出了应有贡献。

【重要会议】2011年1月17日~1月19日,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大会应到代表214人, 因病因事请假2人,实到21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
区长刘荣喜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了《博山区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2010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博山区人
民政府关于博山区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元爱所作的《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
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建国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王学强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上
述报告和规划纲要的决议。会议决定接受焦方乾辞去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职务;补选赵德、房宽良为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颖、李海洋、王
克平为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大会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4
件, 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33件。会议决定,4件议案全部转作重点建议
办理;对所有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由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博山区人大常委会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暂行办法》的规定,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答
复代表。
2011年1月12日,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区会议中心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昆华、焦方乾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6人
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
决定(草案);听取了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初审了博山
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
(草案)的报告、初审了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通过了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
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听取并批准了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议
程、日程(草案)、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
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财经计划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讨
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范围的决定(草案);讨
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讨论稿)、提交并表决了关于许可对区
人大代表马敬生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暂停其区人大代表职务事项;依法决定了有
关人事辞职及任免职事项。
2011年1月14日,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区人大三楼会议室
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汝丰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4人出席会
议。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关于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1年3月30日,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区会务中心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元爱、黄汝丰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8人
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了区政府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法律工作者管理情况
的报告,对区民政局、区规划分局、区广播电视局工作进行了评议,依法决定了
有关人事免职事项,对2010年度“十佳”区人大代表进行了表彰。
2011年5月31日,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区会议中心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德、孙昆华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8人出
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全区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区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预
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区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
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任职事项。
2011年7月26日,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区会议中心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元爱、房宽良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8人
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了区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
政府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执行情况及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1年9月23日,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区会议中心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昆华、黄汝丰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5人
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地税征
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检察院关于控申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1年10月25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区会议中心二楼会
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德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6人出席
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了关于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关于
成立博山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关于成立各镇选举委员会暨各镇、开发区、街道
选举工作指导组的决定;博山区选举委员会关于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
作的安排意见。
2011年12月6日,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区会议中心二楼会
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汝丰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出
席会议。会议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辞职及任免职事项。
2011年12月22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区会议中心召开。区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德、房宽良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0人出席
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一
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初审
了区政府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财政预
算(草案)的报告;讨论通过了提请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区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讨论稿);听取并批准了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议程、日程 (草
案)和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讨论通过了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议案审查
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财经计划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讨论通过了
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范围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
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决议(草案);博
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博山区依法治区第五个五年规划》 的决定(草案);
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代表工作】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在做好建议分析梳理和集中交办的基础上,坚
持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和工作室对口督办相结合,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加强代表
与建议承办单位的沟通,倾听、反馈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听取“一府两院”
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形成了交办明确责任、承办注重质量、督办力促落实
的“一条龙”办理机制。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分别听取了区政府对37件代表建
议办理和办理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有效提高了建议办理成效。
巩固代表履职基础。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
工作的参与,定期为代表订阅报刊、寄送资料,让代表及时了解全区中心工作和
常委会工作。 全年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活动137
人次,代表履职平台得到不断拓展。组织开展了“访代表、听意见、促履职”活
动,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帮助代表解决在
执行职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关注人大代表的身心健康,组织232名区级以上
人大代表参加了健康体检。
完善代表活动机制。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联系代表的基础上,组织开
展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活动和评先树优活动,30名区、镇人大代表向
其所在选区的783名选民代表进行了述职, 并接受评议,选民对述职代表的平均
满意率达99.6%。 23名人大代表被评为“十佳”区人大代表,激发了代表的履职
热情。

【监督工作】严格按照《监督法》要求,围绕区委重大决策,从“一府两院”着
力推进的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出发,紧扣中心抓重点,顺应民意抓热点,
锲而不舍抓难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努力提升监督实效。内内,共举行常委会
会议9次、专题主任会议2次,听取、审议和表决专项工作报告16项,组织开展执
法检查1次、视察3次、专题调研22次,作出决议、决定10个,提出审议、视察、
评议意见50余条。
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情况的报
告、关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法律工作者管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201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
告、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1年财
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执行情况及换届
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
于地税征管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检察
院关于控申工作情况的报告。 4月份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6月份对全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视察,8月份对
全区雨季造林情况进行视察。
坚持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全力做好各级“两会”、国庆等重要时段
的信访工作,不断加强对典型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跟踪反馈,全年共
受理、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86件(人)次,全部转交有关部门进行了办理,并
及时回复了办理结果。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严格执行《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
项的暂行办法》 ,保证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规范、有效行使。2011年常委会对7
件关系地区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集
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调研和审议,结合实际,集思广益,就博山区2010年度财
政决算、 《博山区依法治区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在全区公民中
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立各镇选举委员会暨各镇、街道、开
发区选举工作指导组、召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区第十七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等方面的工作作出决议、决定,准确将区委的重大决
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了全区经济社会沿着科学
轨道稳步前进。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
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完善了任职提请、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公示等制度,
人事任免程序更加规范、过程更加透明。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8人次, 其中任命19人次,免职9人次。对11名同志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听取
了9名同志的供职报告。 常委会还采取述职评议、问卷调查等方式,不断深化对
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勤政廉政情况的监督,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和责
任意识。

【科学指导基层人大】定期组织召开基层人大工作例会,坚持邀请基层人大负责
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认真听取基层人大工作者的心声和意见,加强与基层人大
的沟通和联动,增强了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选树、表彰了一批基层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充分调动了基层人大工作
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11年是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年,本次选举是《选举法》修改
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有
关规定,按照“区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紧紧依靠区委的坚强
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及时作出决议、决定,精心组织,周密安
排,认真指导,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高标准、
高质量地完成了区镇人大的换届选举任务, 依法选举产生区人大代表215名、镇
人大代表445名, 代表结构更加合理,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本次选举首开代表候
选人签订履职承诺书的先河,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在选举之前均向选民作出书面承
诺,有力强化了新当选代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赵扬 许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