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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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1年区民政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局(副科级)、优
抚安置科(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副科级)、救济救灾科(挂区城
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和区社会捐助工作站牌子、 副科级) 、基层政权科
(挂区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区划地名办公室(正科级)、社会事务
科。局属事业单位有:区殡仪馆(副科级)、区军休所(副科级)、区民政社会
福利管理处(副科级)、区婚姻登记处(副科级)、区烈士陵园(副科级);区
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归口管理。区民政局机关编制总额17名,其中:
工勤人员编制2名。截至2011年底,区民政局实有公务员16名、机关工勤人员1人。
婚姻登记处编制4人,实有5人。烈士陵园编制4人,实有5人。2011年全区6个镇、
3个街道办事处、1个开发区都设置民政事务办公室,主任1-2人,有1-2名工作人
员。

【优抚安置】优抚安置以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为根本任务,以依法维
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为己任,立足多为优抚对象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完善
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制度,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时期优抚
工作的途径和办法。
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为63名1-6级残疾军人打入门诊医疗补助费
292068元,为49名1-6级残疾军人缴纳上半年参保费36367.8元,缴纳上半年差额
下半年参保费46275.6元,报销1-6级残疾军人门诊费96938.25元,为参加新农合
优抚对象473人打入门诊补助11.6万元,报销参保费18920元,为参加职工医疗保
险的优抚对象住院报销114885.46元, 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优抚对象住院
报销3225.29元。
做好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工作。按照《博山区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办法》,严格
审批程序,根据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的实际情况,救助47名优
抚对象,发放救助资金94000元。
做好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和安置工作。组织召开2011年优待金发放工作会,认
真落实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及时兑现2011年义务兵优待金,全区现有城市义
务兵210人、 农村义务兵211人,共发放优待金210.8万元。及时发放2010年城市
入伍士兵优待安置证。认真做好2010年度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及2011
年度退役士兵的档案的接收、审核、微机录入和统计工作。
做好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为进一步保障农村籍退役士兵
的晚年生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迅速展开行动,认真安排部署,第一时
间组织召开了由各镇、街道、开发区民政主任参加的专题会议,此次补助发放对
象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伍士兵安置条例》 实施前入伍、年
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对符合人员每服一年义
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补助标准。此次共审核确
认上报人员967名,并于10月15日前将名单上报市民政局。
做好优抚对象住房调查工作。按照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对全市抚恤定补优抚
对象住房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要求,成立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难情况
调查领导小组,召开博山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难调查摸底工作会,各镇、开
发区(街道)民政办主任全部参加,通过下乡调查摸底,实地了解重点优抚对象
的困难情况, 确定了317户住房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并建立了电子档案。及时
掌握住房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动态。
做好军人残疾证的新评、 换证、补证调残工作。为3名残疾军人办理换证、
为2人办理补证、为2人办理调残,为2人办理新评残疾有关手续。
做好春节期间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工作。春节期间,为21名孤老优抚对象发放
取暖煤款16150元,毛坎肩款2100元。为921名优抚对象发放春节补助金163800元,
为100名下岗志愿兵和涉核人员发放救助资金22000元,20桶花生油20袋面粉,陪
同市局领导走访慰问4户困难优抚对象, 发放春节慰问金2400元,每人一桶油,
一箱鸡蛋、一袋大米、一袋面。
做好优抚对象疗养工作。组织40余名优抚对象到山东省荣军医院进行为期两
个月的集体疗养,安全将优抚对象送到荣军医院,并与医院签订优抚对象集中收
治工作协议书,于3月22日接回,我区的优抚对象疗养期间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受到省荣军医院医护人员的好评。
做好涉军稳定工作。强化措施,积极做好部分转业士官的教育引导、稳控和
安置等相关工作。在全国、省市两会期间,对全区复退军人进行详细调查摸底,
对部分人员实施重点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涉军稳定。

【双拥工作】2011年,在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始终坚持按照“三个代
表”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
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围绕我区双拥工作目标,立足基层,服务大局,为社会
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新年春节期间,区大班子主要领导对驻军部队和优
抚对象进行了慰问走访活动,区领导深入到部队官兵的哨所、宿舍嘘寒问暖,到
优抚对象家中实地了解生活和生产情况,帮助他们解难题办实事,区领导共走访
驻军单位7处和部分优抚对象, 各镇、街道、开发区的领导也积极开展走访慰问
活动。
组织开展随军家属调查活动。对我区驻军部队的随军家属进行全面调查,共
为23名随军家属发放了生活补助费82800元,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上报。
组织开展革命烈士悼念活动。 清明节期间,组织全区2万余名机关干部、企
事业单位职工、中小学生和驻地官兵到区烈士陵园开展悼念革命烈士活动。

【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博山区军休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服务为
手段,以落实待遇为保障,以争创一流服务为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克服
困难、不断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2011年
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军休工作中的积极促
进作用。首先,我们十分注重支部组织建设。以军休老党员为主体,把作风好、
有威望、有热心、有经验的老同志,选到支部当中来。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这
些老党员总是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并且主动询问我们,是否有需要他们帮助解
决的问题,充分展示了老党员的风格和觉悟,为我们顺利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其次,注重政治学习。坚持例会学习制度,使军休干部成为思想常新、信念坚定、
与时俱进的合格党员,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011年以来,采取多
种学习方法,或集中学习,或发放学习资料自学,或邀请党校老师上课,主要学
习了党的章程、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0周年、纪念辛
亥革命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内容,使老党员政策理论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把握政策,精心做好接收安置工作。2011年,博山区军休所接收军队退休干
部一名。在交接过程中,坚持按政策办事、依法办事。一是详细向军休干部解释
其工资审核、医疗保险、军休所的服务管理等情况,让军休干部清清楚楚。二是
认真审核军休干部的档案资料,特别是关系到移交干部工龄、党龄、立功受奖、
任职晋衔的材料,我们更是仔细核对,要求内容完整,前后不矛盾,以免给军休
所的服务管理工作留下隐患,在落实军休干部的两项待遇时产生分歧,引起军休
干部的不稳定。三是架好沟通桥梁,协调部队、军休干部,根据军休干部的实际
情况,妥善解决各种问题,签订移交协议。目前,该退休干部已得到妥善安置。
推进“亲情民政”创建,全力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军休所根据博山区民政系
统开展的“亲情民政、爱心博山”品牌创建工作,结合本所实际和工作特点,在
强化服务管理上狠下功夫,切实做到让老干部满意。一是坚持定期组织军休干部
集中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组织参加相应的会议、活动,使老干部及时
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关注社会发展情况。并征订《淄博日报》、《老干部之家》
等老干部喜爱的报纸、刊物,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二是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有
关政策、文件的规定,及时为军休干部发放离退休费、各种补贴、补助。三是在
节庆日期间,组织健康向上、趣味性强的文体活动。今年组织了祭扫烈士墓、登
山、门球赛等活动,特别是在庆祝建党90周年和建军节之际,我所开展了一系列
的活动:上一堂党课、读一本好书、看一场电影、提一条合理化建议、举办一次
主题图片展、开展一次集中走访慰问活动、组织一次红色寻访活动,受到老干部
的欢迎。四是切实把老干部当做自己的亲人,对老干部提出的问题,在政策范围
内的迅速解决,不符合政策的耐心解释,不让老干部心存疑虑。五是整修院内设
施,为军休干部创建了良好的休养环境。对院内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拆除乱搭
乱建,夯实地面,粉刷外墙,安装庭院灯、监控设施,整修门球场,楼栋配备消
防器材,加固外墙,修补门外路面,为老干部创造了优美、温馨、舒适的生活环
境。六是针对关系到老干部切身利益的取暖问题,每年供暖前夕,我们主动与热
力公司联系,热力公司派人上门检修管道,排除故障。同时,我所将老干部宿舍
楼的楼栋花窗,更换成铝合金窗,增强了密封性,最大限度的保障供暖效果。
加强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工作
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军休所制定了定期集中学习、培训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
业务及有关军休干部政策和待遇文件的学习,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
提高政治素质和服务水平,为提高军休服务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

【救灾救济】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一是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为农村无劳
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老年人、残疾和未成年人。二是
供养标准不应低于我区农村家庭的一般生活水平。分散供养每年每人不低于1700
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元。三是供养方式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
结合的办法实施,以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的,由镇政府、村级组织、受委托
的抚养人与五保对象签订五保供养协议,并在镇政府备案。
认真开展救灾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工作,严格按照民政部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做到及时查灾报灾,认真做好年度救灾报表的上报工作。二是做好春
节前的走访慰问工作,全区走访敬老院10处,优抚对象10户,特困户10户。全区
共计发放面粉211275公斤,食用油10395公斤,救助困难户9000户,确保了困难群
众的生活。三是配合市局,做好市领导走访八陡镇优抚对象、特困户,每户送去
了生活物品及500元慰问金、给敬老院送去了生活物品及10000元慰问金。做好春
节期间敬老院生活保障工作,将市配发的为全市每个敬老院购置电动三轮车一辆,
为敬老院每个五保集中供养对象购置大容量不锈钢保温水杯一个、健身握力器一
个,发放到各镇敬老院。四是做好自然灾害救灾预案的修订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农村低保工作完成情况。积极开展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实现了应保尽保。
根据省、市提标要求,我区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每人每年1250元提高到今年每人
每年1700元。低保标准提高后我局积极落实扩面任务,在去年保障人数8383人的
基础上, 今年12月份保障人数达到9164人,扩面781人。1-12月累计发放农村低
保金1060万元,圆满完成了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任务。
城市低保工作完成情况。认真开展城市低保工作,不断加大对城市困难群众
的救助力度。1-12月份保障人数6917人,发放城市低保金2198万元,有效地保障
了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普查工作。为做好我区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于8-10月份对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普查复核,重新评议、公示,对
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实际生活状况高于低保标准的人员取消低保资格。
普查中及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深入村(居)抽查张榜公示情况,以确保普查复核
工作不走过场。通过普查复核注销城市低保对象373人、农村低保对象641人,新
增城市低保对象326人、农村低保对象487人。由于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和年度普查
力度,使城乡低保申请审批工作更加规范,区、镇、村低保三级管理工作更加公
开、透明。
认真开展全国低保系统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2011年省厅、市局安排的“全
国最低生活保障系统”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为确
保正式启用该系统后数据准确无误,积极组织镇办、村居抽调专人,集中时间、
集中精力、加班加点地开展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通过区、镇、村三级共同努力,
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城乡低保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为城乡低保
业务全国联网、实现网上办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省、市、区医疗救助办法,积极开展城乡困难
群众医疗救助工作。一是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保6917人,资助金额41.5万元;二
是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参合人数9195人,资助金额36.8万元。三是实施
大病救助人数832人,发放大病救助金254.8万元。是年累计资助低保对象参保、
参合、 大病救助支出达到333.1万元;四是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建章立
制,制定出台了《博山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的意见》,为下一步开展
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基层慈善组织】博山区慈善总会成立于2005年12月,在全区10个镇办建立了慈
善分会,并进行了注册登记。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慈善工作得到了迅速发展,募捐善款历年递
增,慈善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慈善总会按照“党和政府最关心,人民群众
最需要”的原则,认真制定救助计划,对弱势群体实施困难救助,取得了较好的
社会效果。
2011年,全区“慈心一日捐”活动, 累计接收捐款518.58万元,比2010年增
加103.31万元(2010年415.27万元),同比增长24.88%,较好的完成了捐款任务,
是历年来完成最好的。认真制定救助计划,实施了朝阳助学、夕阳助老、情暖万
家、康复助医、爱心助残“五大救助工程”,使全区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社会福利管理】博山区民政社会福利管理处担负着扶持福利企业发展,促进残
疾人集中就业的重要职能,履行对福利企业“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工作
职责。 目前,全区共有28家福利企业,在岗职工2162人,安置残疾职工697人,
残疾职工占全体职工总数的32.24%。主要产品有机械加工、耐火材料、铸造、化
工产品等。严格依据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认真审查把关,
为福利企业办理资格认定手续,及时为人员增减变动的福利企业出具《福利企业
资格审核认定意见书》,为福利企业退税提供方便。利用年检及日常检查,考察
福利企业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情况,及时取消不合格企业的福利企业资格。
严格资格认定标准,为福利企业的发展服务。一年来, 认真履行对全区福利
企业“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工作职责,因地制宜地对福利企业进行宏观
管理和业务指导。在福利企业申请资格认定时,严格依据国家及我省福利企业政
策规定,认真审查把关,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认定;及时为人员增减变动
的福利企业出具《福利企业资格审核认定意见书》,为福利企业退税提供方便。
帮助有发展潜力、竞争力强的福利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素质。2011
年全区福利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4.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4.3亿元,实现利税2200
万元。全面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指标。并被市民政局表彰为2010年度福利生产先进
单位。 年初,福利管理处与各福利企业签订了《二O一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责任书》,强化法人代表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全面做好安全生
产工作,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
产的安全。要求各福利企业加强安全防范、开展矛盾排查,严格落实责任,要求
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强化监督管理,做好2010年度福利企业年检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市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淄民【2011】
44号)文件精神,区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
区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博民【2011】22号),成立了福利企业年检
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全区福利企业厂长(经理)会议。在福利企业自查的基础
上, 三局联合成立的年检工作小组于5月下旬全面展开了对社会福利企业的年检
工作。在工作中既严格执行福利企业认定标准,规范对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又
切实维护和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两者相辅相承,互为促进。在深入福利企
业进行现场检查的过程中,重点检查了各福利企业有关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
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尤其根据新出台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对各福利企业的工资
实际发放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对没有及时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要求其全额
补发所欠工资, 有力地保障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经过年检:在受检的 28家
福利企业中, 有26家福利企业达到年检标准,一次性检查合格;有2家福利企业
达不到规定要求限期纠正,因为通过纠正仍达不到年检标准,这2家被取消福利
企业资格。
指导福利企业加快发展,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
观活动为动力,抓住“十二五”计划开局之年的良好机遇,积极探索和实践福利
企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区福利企业协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帮助福
利企业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利用国家的优惠扶持政策,积极调整和优化企业的产
品结构,鼓励有条件的福利企业由单一型结构向多元型结构转变;鼓励福利企业
加快技改步伐,积极采用节能降耗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不断提高福利企
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的技术含量,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在工作中既严格规
范对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又切实维护和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
劳动关系。 从2011年3月1日起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950元,小时最低工资
标准为9.8元。 接到通知后,管理处直接下发文件到各福利企业,要求严格执行
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收入,依法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春节前积极筹集资金、 物资开展“送温暖”活动,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为200
名特困残疾职工和“双职工”送去慰问金和生活物资,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
办好事,为构建和谐社会尽了一份力。

【婚姻登记管理】2011年,婚姻登记管理严格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的规定,结合亲情民政、爱心博山这条主线,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加快建立完善工作新机制,努力打造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促进了全区婚姻登
记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规范化建设情况。自全市部署
婚姻登记机关要按照全国、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达标要求以来,进一步深入
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处从两个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婚姻登记工作
水平和婚姻登记工作质量,不断实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一方面,利用现有资
源进行合理安排,方便了当事人的不同需求,保证了婚姻登记工作的有序进行。
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婚姻登记员业务及文明礼仪的培训,确保当事人高兴来、满
意归,同时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婚姻系列化服务。二是全年工作完
成情况。 共办理婚姻登记、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总量达13350件。其中:结婚
登记2922对,离婚登记540对,补发证件1846对,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756件,
比去年同期多增了4414件, 其中结婚登记多了469对,离婚姻登记多了20对,补
发证件多了1544对, 出具婚姻记录证明多了361件,并确保了各类登记合格率。
同时,对于众多当事人的来人来电咨询都给予热情周到的答复,受到不少当事人
的好评。三是加强学习,提高服务质量。为提高婚姻登记员业务素质,在实际工
作中经常组织登记员进行案例分析、通过互相探讨等形式开展学习,让婚姻登记
员熟悉婚姻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政策,做到将各种法律法规融会贯通,很好
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提高了登记员依法办证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定期
组织党员学习,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调动党员积极性,充分发挥带头模范作用。
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社会监督力度。一是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严格按照初
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的程序进行办理。在工作中主要把握四点:当事人双
方必须亲自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而且是从申请到最后发证整个过程都必须同时
到场;当事人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当事人双方只能在具有相应管
辖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即符合登记对象管辖和登记地域管理;确认当事人
双方所持的证件齐全有效。即对当事人提供的常住户口本,个人信息进行细致审
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登记。通过严把四关有效杜绝了违法违规登记现象,维
护婚姻法的严肃性。二是规范服务,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婚姻法》和部、省、
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完善了《婚姻登记工作应急预案》《登记机关职责》
《印章管理》 《证件管理》 《登记员职责》《登记流程》《请假考勤制度》和
“一薄三告知、一守则”等制度。通过制度规范了工作人员行为,提高了工作人
员的政治素质和服务水平,并从当事人所反馈意见中,及时了解到工作中存在的
不足和问题,随时进行调整和改进,推进了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得到了
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将婚
姻登记的条件、程序和工作流程及收费项目标准在婚姻登记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设立了举报电话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放征求意见告知书,请当事人进
行评价,接收社会监督,从而杜绝了搭车收费现象,实行了登记、收费、场地三
分开,树立了民政服务“窗口”形象。四是多措并举,顺利应对补证高峰。自清
明节过后,针对突然涌来的大量企业退休职工补领结婚证一事,领导高度重视,
制定了多项措施,予以应对。延长工作时间;增加人员;人员定岗;变动工作程
序; 做好相关服务工作(1、备有老花镜,以备有需者用。2、协助填表。3、对
有病、 身体状况不好的当事人,工作人员人会帮助他们申领结婚证。4、设有饮
水机和一次性纸杯,以方便口渴的当事人使用)。通过这五项措施的实施,及时
为当事人补发了结婚证件并确保了婚姻登记正常工作的顺利进行,由此彰显了民
政窗口规范、高效、文明、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五是做好旧系统与新系统的转
换工作及婚姻数据的部分补录工作。根据省厅要求,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
利用中午和下午下班时间一次次的对新系统的运行进行检测, 并于7月25日全省
正式启用了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从而实现在全省婚姻系统的联网。同时,
于9月12日前将2000年至今这十二年中两个系统在数据转换中所漏报的数据进行
了及时查找并做好了补录上报工作。 于9月12日开始对1990年至1999年以来的纸
质婚姻档案应用民政部系统进行补录,在保证正常工作的同时工作人员已补录了
婚姻登记档案近万对,争取尽早尽快完成补录这项艰巨的任务。六是提前制定预
案,迎接结婚登记的好日子。为做好2011年11月11日这一天的结婚登记,避免人
员扎堆起哄等混乱场面的出现,首先对微机和开具机打发票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
的维护和试用,确保在关健时不断链;其次是证件、登记声明书等提前做好准备
工作;再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及时得以处理;最后对工作人员的服务
素质和服务技能进行严格要求,在保证登记质量的同时以最快的速度为当事人办
结登记。
规范档案,促进婚姻登记信息的动态共享。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
局发布的《各级国家档案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对历
年来婚姻登记档案重新进行了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今年婚姻登记档案整
理、 分类、立卷、归档,现已立卷62卷,其中结婚登记30卷,离婚登记9卷,补
领登记20卷, 记录证明3卷,确保了婚姻档案的齐全完整。同时发挥婚姻档案的
作用,切实维护好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便当事人婚姻状况的查阅,并协助
司法机构提供相关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加强宣传,增进群众对婚姻法的认识。为提高我区各个层次人群对婚姻法的
认识和方便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一方面对前来办理登记的当事人针对法律赋予
他们的权益、责任和义务进行宣传,并配合计生部门为新婚夫妇发放《一孩服务
手册》登记表和领取告知书;另一方面以上街发放宣传单和告知书的形式进行宣
传,从而增强当事人自我保护意识和个人权益的维护。

【殡葬管理、陵园建设】2011年,博山殡仪馆恪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
服务”的工作宗旨,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科技殡
葬、和谐殡葬、阳光殡葬、惠民殡葬”,全体职工团结奋进,以提高服务质量,
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围绕“服务第一、丧属至上”的服务理念,努力创建“亲
情民政、爱心博山”服务品牌,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全面完成了局党委下达的各
项工作任务。
以“亲情民政,爱心博山”服务品牌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一年来,以“亲情民政,爱心博山”服务品牌创建工作为切入点,把开展服务品
牌创建作为全年工作重点来抓,11月23日,我馆作为博山区“亲情民政”服务品
牌观摩点接受市民政局检查验收,并受到了领导的好评。一是恪守一切以服务对
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丧属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 以服务对象为中心,
针对不同人群殡葬需求,设立了大、中、小三种告别厅,火化炉分为高档炉和普
通炉,由丧主自愿进行选择。在业务办理上严格执行24小时工作制,确保服务对
象随叫随到,运尸车辆严格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收费”的管理模式,
做到“接运时间准确到位、提供服务细致到位、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客户意见征
询到位”。同时,进一步创新服务方法,规范服务行为,简化服务流程,方便群
众治丧。延伸导殡服务,变单项服务为全程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同时,
增加服务品种,充分满足不同群体的殡葬服务需求,及早筹划做好2011年重大祭
扫活动的安全、保障预案,确保群众祭奠活动平安、文明、有序。二是严格要求
全体职工做到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为工作人员统一定制了工作服、工作牌,并
要求工作时间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牌。接待群众做到服务热心细致、工作严谨规
范、语言温和体贴。制定了详细的工作预案,确保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重大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三是下发了《致职工家属一封信》。通过精
心制作《致职工家属一封信》,向职工家属陈述殡葬工作的重大性,感谢职工家
属的默默奉献,让每一位职工家属能真正理解我们,更好的取得家属的支持和配
合,让职工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来。四是改善群众治丧环境,提供便民利民
服务。 先后投资100余万元,建成公墓便民服务办公区,并划分专门区域作为停
车场,改善了群众治丧环境,方便了群众办理祭祀事宜。在恶劣天气免费为群众
提供雨伞、雨棚,并为群众无偿提供热水等便民服务,既保证了群众的正常祭祀
活动,又加深了与群众之间的亲情。五是积极协助局党委做好博山烈士陵园升级
改造工作。博山烈士陵园是我区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接待祭扫群众在
2万人左右, 为更好的发挥陵园爱国主义教育作用,对陵园道路进行重新铺设,
并加大绿化面积,保证了正常的祭扫秩序。六是积极开展困难救助活动。认真践
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把解决困难群众在办丧
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作为着入点,为广大丧户提供了诸多便捷服务,减轻了丧户治
丧负担。在汽、柴油价格多次大幅上涨的情况下,精打细算减少支出,做到了燃
料涨价,殡葬服务收费不涨,服务质量不减。特别是按照民政局党委统一要求,
对困难群众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缓解了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同时,
通过为困难群众提供经济适用型墓穴、减免部分殡葬费用等行为,解决了贫困群
体在办理丧事上的困难,真正体现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一年来,共为我
区偏远山区困难群众、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减免费用15万余元。
殡葬改革工作扎实有效、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
落实殡葬改革有关法律、法规,始终将殡葬改革作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成立了
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殡葬改革宣传和祭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
加强“十一”、清明、春节等重大节日的安全祭祀工作,确保了重大节日期间祭
扫工作的安全、文明、有序。安全保障工作准备充分,各项保障措施得力。清明、
春节等祭祀活动期间,对博山公墓、殡仪馆骨灰堂等进行了防火、用电线路和墓
区道路、楼梯护栏等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清除墓区内的杂草、
枯枝等易燃物,并创新焚烧方法,在采取集中焚烧的同时,又在每个墓区放置适
量、易于移动的焚烧设施,划分专门空地用于燃放烟花爆竹与焚烧纸钱,在公墓、
殡仪馆等地方安装摄像头,做到了安全不留死角。文明、安全祭祀和殡葬改革宣
传工作扎实有力。我馆在博山电视台、电台、博山通讯,馆内广场大屏幕滚动播
放《殡葬改革公益宣传片》和刊登殡葬改革宣传标语口号;在公墓门口悬挂了殡
葬宣传条幅,书写20多条殡葬改革和安全祭祀提示标语,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
安放“公墓祭祀须知”等提示牌,引导群众在祭祀活动中不燃或少燃鞭炮,并通
过“鲜花换纸钱”的方式,提倡鲜花祭扫,倡导绿色殡葬。
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水平。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坚持
每周例会制度,每周坚持进行教育学习,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了殡仪馆职
工守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思想意
识。并加大与同行业的沟通交流,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到省内外殡葬系统先进单位
进行参观学习,引进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学习培训,在遗体整容化妆、车辆检
修、火化机检修以及电子微机屏操作等岗位,大大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职工队伍知识结构得到改善,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得到明显增强。二是丰富职工文
化生活。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组织
单位职工开展文体活动,“七一”党的生日参观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八
一”建军节慰问单位军队转业军人和军属,“九九”重阳节走访单位离退休干部
职工,为离退休老同志过生日等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
了凝聚力。
积极推动行风建设,增强廉洁守纪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殡葬法律法规,对馆
内现有规定进行了修改,清理出不符合《条例》精神的规章条文五条,依法行政
得到加强;物价政策得到了更好的执行,丧葬用品销售市场化。丧户按自己意愿
选购丧葬用品,禁止搭配销售丧葬用品的规定得到落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公开
馆务,让职工参与行政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工作监督制度,实行行政重大事项
通过党员大会、职工大会,通报、审查、监督和民主决策制度;对群众反映的热
点、难点,行风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
整改,有力地推动了行风、廉政建设。

【社区、 基层政权建设】基本情况 博山区现辖6个镇、3个街道、1个开发区,
209个村, 111个社区。 199个村实现党组织书记、 村委会主任“一人兼”,占
80.24%; 村“两委” 交叉任职比例71.7%; 81个村“两委”班子有女干部,占
32.7%,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主要工作 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 获民政部表彰。4月份,顺利完成民
政部对我区创建全国农村社区实验全覆盖示范区(县) 的验收工作,并于9月获得
了民政部的表彰。
圆满完成第十届村居委换届。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历经两个多月的时间,圆
满完成了全区271个村(社区) 委会第十届换届选举指导工作,达到了区委、区
政府提出的无震荡换届的目标。为精心做好第十届村(社区)委换届选举布置工
作,组织完成了三次镇、街道、开发区换届选举骨干培训工作,起草下发了换届
选举工作方案、流程图等相关文件。换届工作结束后,及时抓好村(社区)委换
届后续工作,依法依规督促指导推选出了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及时建立健全
了村(社区)下属民主议事、监督机构等各类组织。与组织部门配合,成功组织
了全区新当选村“两委”主职干部任职培训,使村委干部充分认识发展经济与村
民自治的关系,掌握开展村级工作的方法和本领。整理收集了村(社区)委换届
选举相关数据信息,完成了对全区各镇、村两级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
妥善处理了换届选举中的来信来访工作。
大力加强和推进社区建设平台搭建工作。 一是对7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改造
提升工作。会同区财政局落实了城东街道镇东社区等七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改造
提升工作,并对其进行了实地查看,对上积极争取到了其剩余资金。积极为城西
街道龙泽园社区等7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改造争取到了市级资金支持。 二是完成
了2010年度“星级社区”奖补兑现工作,有力保证了全区“星级社区”评选活动
的继续开展。三是积极督促各镇、街、开发区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建设
工作,并成功组织召开了全区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现场会,有力推动了全区各便民
服务中心(站)的建设步伐。截至目前,全区10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其中改建
8处,新建2处。目前已投入使用7处,其余3处年底前投入使用。四是居家养老工
作有序开展。依托珑山社区成立了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对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进行了调查统计,完善了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者的管理,组织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到张店、周村等部分小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学习。五是积极
开展社区志愿者工作。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我为淄博添光彩”志愿服务活动
为契机,开展了“知党情、感党恩、跟党走,红歌唱响在社区”和纪念建党90周
年纪念活动,积极组织社区志愿者投入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六是认真完
成了区人大、政协五个代表建议案(提案)的答复工作。

【民间组织管理】博山区民间组织管理局是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
记管理机关, 行使政府赋予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职能。我区现有社会组织218
家,其中社会团体93家,民办非企业125家,涉及城乡科、教、文、卫等多个领域,
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格局。2011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
领导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取得了不断进步。
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农村经济协会。组织召开了博山区酒水行业协会党支部
揭牌仪式,组织全区农村经济协会负责人到淄博职业学院参加淄博市民政局、淄
博市农业局、中共淄博市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淄博市农村经济协会负责
人培训班。培育了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大,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
显的农村经济协会,如:博山区博山镇有机农产品协会、博山区有机猕猴桃产业
协会、博山区有机水果协会等。
切实做好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能
和责任,协调各业务主管部门,形成了部门联动,上下重视的局面,确保了年检
的顺利开展。在199家受检单位中全部达到合格要求,年检合格率达100%,并根据
《社会团本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
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结合2009年度民间组织年检情
况,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和瘫痪半瘫痪的民间组织进行执法检查,需要整顿的
要进行整顿,该撤消或注消的按规定依法办理。并对各单位的年检材料分类整理、
装订归档。
积极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由博山区社会组织党工委牵
头,联合淄博颜山医院、淄博颜神医院、万杰抗癌联盟、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
医院等社会组织先后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轮流开展主题为“关爱生命,关
注健康”的大型公益性义诊活动;与驻地书协会联合在焦裕禄广场和博山区公园
开展主题为“墨浓情深”的书法展活动。
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教体局、区工商分局、区地税分局、区安监局对全区民
间组织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源泉镇郑家村幼儿园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
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责令源泉镇郑家村幼儿园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待依法
申请登记批准,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
可进行营业。

【地名管理】2011年,全区共有各类地名737条,有6个镇、3个办事处、1个经济
技术开发区、209个行政村、11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居民小区24处
恒泰怡景花园小区、山耐居民小区、水印蓝山居民小区、鼓浪屿花园居民小
区、太平小区、泰和小区、祥和园居民小区、同汇小区、税务街新寓、赵家后门
新寓、核桃园、 双馨苑、吉光新寓、龙泽园、天隆广场、青龙山花园住宅小区、
新泰山花苑、东山花园住宅小区、水岸名居、窑广花园住宅小区、陶琉大观园住
宅小区、五龙花园住宅小区。
道路街巷名称275条
东环路、西环路、南环路、沿河东路、沿河西路、柳杭路、柳杭东路、颜北
路、新博路、文姜路、中心路、福山路、福南路、北山路、尖山路、珑山路、金
晶路、青龙山北路、双山路、执信路、五岭路、秋谷路、秋泉路、泉水路、峨嵋
山东路、县前街峨嵋山路、八陡路、西冶街、赵家后门街、大核桃园、颜山公园
北路、李家窑北街、李家窑南街、李家窑中街、北关街、镇东南街、龙泉街、新
建一路、新建三路、新建四路、新坦前街、双山街、税务街、白虎山路、白虎山
东路、白虎山西路、英雄路、英雄西路、青年路、大街、峨嵋山西路、报恩寺街、
西关街、东关街、南关街、蕉石路、公平路、镇东北街、青龙山路、秋冯路、东
门里、新博北路、新博南路、开纵路、孝妇河东路、叠羊路、北域城路、工业路、
开中路、西域城路、南北域城路、南域城路、域城路、体育路、凤凰山路、河南
东路、河南西路、沿河路、增福路、石炭坞西路、石炭坞东路、尖山东路、白虎
山北路、蕉庄西街、蕉庄东街、梁庄路、小庄路、白塔东路、饮马南路、白石路、
石佛路、簸箕掌路、饮马路、因阜路、大乔街、泰和路、博矾路、金凤路、颜凤
路、南神头路、河南路、兴源路、水河北路、虎趵路、颜山公园北路、张家顶路、
翟家胡同、双磨胡同、兴华巷、北门里、豆腐干胡同、马行街、辘轳把街、十字
路、李家胡同、沿河东路一街、沿河东路二街、新建四路一巷、北岭街、东山街、
蒋家胡同、峨嵋山西巷、新泰山路一街、青龙山路西街、青龙山路西街北巷、北
岭后街、东山街西巷、东山街东巷、西胡同、峨嵋山西街、峨嵋山东一街、峨嵋
山东一街南巷、峨嵋山东二街、峨嵋山东二街南巷、峨嵋山西路北街、峨嵋山西
路南一街、峨嵋山西路南二街、八陡利民路、黑山大街、黑山高家胡同、黑山徐
家胡同、黑山小徐家胡同、黑山石臼胡同、黑山赵家胡同、黑山薛家胡同、黑山
南崖头胡同、黑山后沟胡同、黑山王家胡同、黑山菜市胡同、八陡大街、八陡大
丁家胡同、八陡西窑胡同、八陡北胡同、八陡南胡同、八陡东窑胡同、八陡西街、
东顶大街、东顶任家胡同、东顶关帝庙胡同、东顶岳家胡同、东顶下洼胡同、东
顶东庵胡同、青石关大街、李家崖头、魏家后门、魏家坊、魏家桥、陈家崖头、
新东街、苏家沟大街、河崖南巷、苏家沟东街、后园一巷、后园二巷、石炭坞沿
河路、石炭坞向阳街、石炭坞向阳后街、福山西路、福山东路、福山街、福山中
街、福山下河街、福山东岭街、福山兴陶街、福山西岭街、福山闫家胡同、福山
西沟里、福山天水桥、福山张家胡同、土门头路、新博路北一街、蒋家林巷、南
圈路、万松山西路、东坡路、山头西岭街、新博路北二街、山头河北西大街、山
头西庄街、头南沟街、山头河南东街、山头工农街、万松山街、东坡前街、东坡
后街、新博路南一巷、新博路南二巷、新博路南三巷、新博路南四巷、山头永胜
巷、山头和平巷、万松山南巷、山头南北胡同、头院落胡同、山头北头井胡同、
山头西庄南道、赵庄中街、赵庄东街、赵庄西街、曹家胡同、南园胡同、北园路、
掩的大街、掩的文化街、掩的东街、良庄新学路、良庄北一路、良庄北二路、五
龙东路、五龙北路、五龙街二巷、五龙街一巷、五龙街三巷、矿山路、后峪东街、
后峪西街、后峪顺河街、山头路、人民路、镇东北街、开西路、白塔东路、土门
头路、新建二路南街、新泰山路、新泰山路二街、金凤西路(更名)双李路(原
名)、峨嵋山东路(更名)峨嵋山路东巷(原名)、环北路、西山路、大观园路、
张博复线、汪溪路、桃园路、董家路、徐雅路、李芽路、西阿路、凤凰山西路、
镇东南街西巷、沿河东路二街、沿河东路二街西巷、沿河东路一街、黑山路、福
山新路、宝山路、晨光路、工业一路、工业二路、同汇大街、良庄涧园路、良庄
中心路、良庄小山路、窝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