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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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博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履
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现有人员29人。
博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平安博山”建设,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整治各类隐患和违章,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安
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
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先后有3名同志被国家总局授予全国安监系统先
进个人, 7名同志被省人事厅和省安监局给予记三等功奖励,在全市安全目标责
任考核中成绩一直位居前列,2004年以来,连年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针对全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区委、区政府将2011年确
定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先后印发了《2011全区安
全生产工作要点》 (博政发〔2011〕1号)、《关于印发博山区突发事件应急演
练实施细则的通知》(博政办发〔2011〕18号)、《博山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深化年”第一、二、三四次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博安委发〔2011〕3、7、
11、13号),随着这些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有
效的落实,安监工作力度得到了全面的加强。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按照全区经济结构特点,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
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工业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
管线、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一般行业开展了安全专项整治。制定整治方案,
确立整治重点,持续不断地查隐患、抓整改,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
转。
2011年1月、 4月、7月、10月,分别制定印发《关于印发2011年“安全生产
基层基础深化年” 第一、 二、三、四次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博安委发
〔2011〕3、7、11、13号),在全区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建筑施
工、危险化学品、旅游行业、矿山行业、消防和特种设备、水库塘坝、烟花爆竹
等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行动,不断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确
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月21日, 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燃气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博
安委发〔2011〕5号),突出三方面内容:一查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重点检查天然气站、储配站、瓶装燃气供应站(含加气站)的安全制度落实、许
可证办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情况;二查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重点检
查管道老化、设施配套、钢瓶检测及是否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情况;三查操作
人员是否培训上岗,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是否持证、特殊岗位人员是
否持证、企业组织全员培训等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挂牌督办、
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5月12日, 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博山区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
知》(博安委发〔2011〕8号),以“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为主题,积极组织第
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分阶段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安全警示
教育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文化书画摄影
展、启动宣传公交车、创建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等形式创新的宣教活动,大力宣
传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关注安全生产、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6月7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彻底取缔马路市场的通知》(博安委发〔2011〕
10号),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针对全区22处马路市场,按照“属地管理”的
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马路市场予以取缔、治理、规范,使其
搬离车行道、人行道,确保了行车、人员安全。
11月28日,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1
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市安委会及区领导
的指示精神,制订了《关于印发博山区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博安委发〔2011〕14号),确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监管、落实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
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2012年
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不发生烟花爆竹事故,促进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
的持续稳定。
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在切实加大对各行业企业的执法监察力度的同
时,严格执行执法监察日查日报制度,坚持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期间不间断执
法监察, 严肃查处各类安全违法行为。2011年,共执法监察生产经营单位501家
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1363条,下达整改指令书219份,立案20起。

【事故案例】 2011年3月15日20时40分左右,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钛白粉
业务部二工段水洗板框工序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博山区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
区工会、山头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有关人员,
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了调查。
经查,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够,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执行不严;缺乏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设备、设施安全防
护装置缺失,且未及时采取可靠措施加以整改,为事故的发生留下了隐患,是造
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