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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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博山区物价局内设办公室、价格管理科、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
博山区价格监测中心。 2011年8月,博编【2011】10号文批复同意将博山区物价
检查所改为行政机构,并更名为博山区价格监督检查局,核定行政编制8名。
2011年,面对高企的价格指数和复杂的经济形势,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
要求和市局工作布署,以振兴博山老工业区为总抓手,突出“稳物价、保增长、
优生态、惠三农、安民生”五大主题,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适时适度疏导价
格矛盾,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解决
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难点和热点问题,不断拓展价格管理、
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认证的工作领域,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党建工作,努力抓好
三个文明的建设,塑造出一支高素质的物价干部队伍,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
益,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收费管理、监督检查、
价格认证工作多人受到省、市表彰,连续四年获得市先进集体称号。

【价格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价治价,继续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
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测分析和宏观调控,着力加强行政事业性收
费管理,不断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
造良好的价费环境。
一是严格按政策文件规定,彻底清理行政事业收费。认真审核所有单位的收
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收费许可证》办理了变更或
注销手续。变更收费项目20项,取消收费项目6项次,吊销收费许可证2个,并对
所有收费重新理顺一次。对国家、省、市明文规定取消和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年审中,及时进行了变更,调整,取消。按照定价成本监审规定,以企事业单
位调定价成本监审为重点,结合地区实际情况,依法对部分企业调定成本进行了
监审。对博山区医院的新建干部病房成本、博山溶洞景区成本、淄博如月湖湿地
公园开展了成本监审,进行了成本测算,出据了成本报告。全年定价成本总额达
2086万元,其中剔除不合理成本?402万元。通过成本监审,既为政府价格管理和
经济决策提供了真实依据,又为企业面临的困难进行了翔实的反映。
二是及时科学采价并深入市场对商品价格进行监测和调研。重点围绕粮油、
蔬菜、鸡蛋、食盐、化肥等农副产品和成品油、农资、钢材、煤炭等重要工业原
材料,做好价格监测分析,及时反映价格动态和供销情况,加密监测频次,为党
委政府和市局调控市场决策提供第一手材料。进一步加强价格预警制度及应急监
测上报工作。在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我们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
关的粮油副食品等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重点监测,及时汇总上报价格动态信息。
采取专人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等措施加强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测。积极
运用价格监测数据进行认真定位比对,分析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高位运行的成
因和趋势,提出调控预警建议,落实应对措施,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方面
作了不懈的努力。先后对生猪、农资、液化气、蔬菜等价格的市场变化情况作了
调研, 《博山区4月份以来粮食价格变动情况》等被国办采用,《近期煤炭价格
大幅上涨》、《博山区受双汇瘦肉精事件影响近期猪肉销量和价格变化》等被市
府办采用。重点做好价格监测点的建设工作。完善监测体系基础建设,区日用陶
瓷价格监测点成为市直报点。
三是加强价格服务管理。根据上级稳物价保民生文件精神,并结合全区价格
运行情况,为政府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拟定了十四条政策措
施,并由区政府发布实施。与此同时,坚持对政府调(定)价项目实施计划管理,
统筹安排政府调(定)价项目的时机、力度和节奏,主动放缓部分政府定价项目
的调整,避免政策性调价与市场涨价“双碰头”推高价格指数。完成了开元溶洞
票价调整、并对如月湖湿地公园、樵岭前风景区的价格调整进行了前期调研。及
时上报了两处民办学校调整学杂费的申请和一处医院调整中药制剂价格的申请。
上报了经济适用房价格,并协助上级搞好了成本监审。
四是以创建省级规范化认证中心为契机,积极做好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
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配合,强化内部管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
法的原则,把重点放在鉴定程序和质量上。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
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新建博山中学、中心路改造、有机农业建设工作中,充分发
挥自身职能,积极做好各类案件的鉴证认证,及时化解矛盾,促进工作的开展,
得到了区领导的好评。

【物价监督检查】主要宣传贯彻价格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守法观念和消费者自
我保护意识;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监督检查分工管辖权和淄博市物价局委托,依
法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价格法规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充分发挥群众监
督物价工作的作用,促进企业搞好价格管理;接受价格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
益。 2011年8月,博编【2011】10号文批复同意将博山区物价检查所改为行政机
构, 并更名为博山区价格监督检查局,核定行政编制8人。2011年,在区委区政
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稳定市场物价,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己任,对
物价监督检查工作长抓不懈,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民生价费监督。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价格收费热点难点问
题,加大检查力度,减轻群众不合理负担,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积极配合市局开
展教育、医疗、卫生等部门的收费检查,开展区内教育收费检查。认真处理往年
医疗卫生检查出的问题, 收缴非法收入110万元,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
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与区房管部门联合下
文并适时召开提醒告诫会,进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并对商品房销售明码
标价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卫生医疗体制改革,
坚持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确保基本药物价格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减轻患者用药
负担。
二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认真开展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
元旦、 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共组织3个巡查小组,20多
人次,检查单位、摊点、门店等70余家,采取提醒、告诫等方式,引导经营者加
强价格自律,及时纠正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围绕创
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了明码标价检查月活动,集中对商场、街区、市场商品和
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整顿,增强经营者诚信经营和明码实价意识,推动诚信建
设。
三是认真受理群众的价格举报投诉。通过日常价格举报投诉及“行风热线”
等形式,认真受理并及时答复或调解价格投诉案件,有效地解决了一大批价格热
点和难点问题。由于个别居民小区管理不规范,居民用电、供热、物业收费、高
层住宅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上访、咨询较多。工作人员都对此作了
深入调查、耐心解释,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为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促进了
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和咨询42件,已办结40件,切实维护了群众
的合法权益。(焦方恒 刘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