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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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博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区执法局),下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大队(简称执法大队),执法大队根据执法局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局机关设办
公室、政工科、财务科、法制科、监察科,执法大队设市容一中队、市容二中队、
市容三中队、城东中队、城西中队、白塔中队、山头中队、市政环卫中队、规划
一中队、 规划二中队。区执法局人员编制10人,在编人员6人,执法大队编制83
人,在编人员69人。主要职责: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第39号令《淄博市城市管理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负责行使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园林绿化、
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公安交通七个方面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工作。依
法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装修门头、设置各种户外广告等进行行政许可,对建城
区(包括与中心城区道路连接线)户外广告占用空间资源使用权实施运营。
2011年,区执法局严格按照全区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区委、区政
府的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治脏治乱”综合整治、创建卫
生城市、沿街建筑物外立面改造、户外广告整治五项工作,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
治,城市档次和品位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建筑物外观管理】2011年,区政府将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工程作为全区综合整治
重点工作之一。区执法局作为区政府立面改造工程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成立立面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邀请全省知名度较高的青岛三圆设计院进行设计,
重点把握重要区域、路段改造效果的设计。设计方案体现传统的博山民间建筑与
徽派的“青砖、黛瓦、绿树、白墙”建筑相互结合,突出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
建筑物色彩相连、 相称、相映,提升城市内涵,彰显山城特色。2011年5月,区
执法局开始按照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先后对文姜广场周边、中心路东段建筑立面
进行了升级改造, 完成仿古大挑檐1587米,简易挑檐5368米,垂花门637米,立
面改造面积38000平方米, 总投资2700余万元。2011年11月中旬,改造工程如期
完工。整治后的建筑物与周围环境形成了鲜明对比,凸显了青砖、黛瓦、白墙、
绿树为特色的城市建筑体系,体现了我区悠久的历史文化风貌,形成山水景观、
民俗风情、历史文化浑然一体的建筑文化特色。

【户外广告管理】2011年,区执法局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
管理,严格按照分片、分路段的工作原则,对主要道路两侧的楼顶、墙体、单立
柱等广告和门头招牌进行了集中整治。对缺损、破旧和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户
外广告牌匾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实施了强制拆除。全年共拆除
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大型户外广告牌匾28块,约1100平方米。拆除主次干道两
侧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广告设置标准的门头招牌350块。 在整治过程中,积极
寻求户外广告设置的多样、亮化、美观等特性,结合立面改造工作对其进行升级
改造。日常管理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户外广告设置法规,争取群
众的理解和支持,户外广告随意设置现象逐步减少。在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安全
管理工作中,积极向业主宣传安全防范知识,与设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明确设置要求和安全责任。建立安全检查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要求,使户
外广告牌匾的安全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管理轨道。

【道路容貌管理】深入开展市容“精细化”管理和“治脏治乱”活动,确保道路
环境整洁有序。按照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定标准、定奖惩和保洁、保亮、
保绿、保序、保安的“五定”、“五保”市容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精细化”管
理的标准,全力打造中心路、沿河东路、沿河西路三条“城管示范路”,市容市
貌达到了“八无标准”。参照三条城管示范路的建设,对城区其他道路的市容管
理、行政执法任务划片包干,逐项、逐路、逐段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中队和个
人。 坚持对重点路段、节点 、窗口实行错时制管理。为全面落实市容管理工作
任务,在城区重点监管路段设置了13处城管执勤岗。以执勤岗为相对固定点向周
围辐射管理,进一步巩固现有市容治理成果。通过推行“定人定岗管理责任制”
等制度,使市容“精细化”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严格按照市容市貌管理标准
对执法效果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中队、个人工作成绩挂钩,形成了一
套较为规范的管理制度。
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对市容市貌实施人性化管理。在不影
响城市容貌的路段,实行定时、定点、定经营项目等管理方式。通过设置临时菜
市场、修鞋、修锁、修自行车等摊点群,乱摆乱卖现象明显减少。严格控制早点
摊点在8:30前收摊,夜市在夏季18:00后、冬季17:30后出摊经营。通过集中治理,
全年共取缔、规范马路市场、探头市场4处,规范店外经营840余处(次),清理
即时贴广告3360余处、 马路摊点410余处(次) 、移动广告牌362块、乱贴乱画
1100余处,拆除条幅153条、彩旗95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作业工具165件。
2011年5月, 区执法局开展了为期60天的夜间综合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为每
晚18:00--23:00,主要对建成区范围内的夜间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及夜间超时
限施工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 在治理工作中,累计出动人员225人(次),
车辆51辆(次) ,规范露天烧烤60余处、占道经营310处,取缔不按规定经营的
烧烤摊点15处, 清理水果车126辆。坚持中、高考期间对夜间超时限施工行为进
行查处,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巡查,实现噪音“零投诉”,保障了广大考生安静
有序的备考环境。 2011年7月中旬,通过开展书报亭、冷饮摊点专项治理,规范
报亭的外观设置及冷饮摊点经营位置,方便市民生活,美化城市环境。对城区主
要道路非机动车的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制定了非机动车整
治实施方案,按照宣传发动、自行规范、强制执行三个步骤实施。专项治理活动
共划定中心路非机动车停放线82处约492米,向业户下发明白纸450余份,通过媒
体向群众进行了宣传发动, 取得明显的治理效果。2011年11月7日,区执法局全
面启动乱搭乱建集中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
落实责任,安排专人对建成区内乱搭乱建进行调查摸底。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
及时拆除废弃建筑物、构筑物和残墙断壁,积极与街道办事处进行对接,确保做
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将乱搭乱建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深化老旧小区综合治理,提升群众生活环境。积极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进一
步抓好老旧小区升级改造工作。针对部分老旧小区内配套设施不完善、各类乱搭
乱建形成时间较长等因素,区执法局严格按照“先告知、后规范、先劝说、后查
处”的工作要求开展综合治理,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文明,避免了各类矛盾的发
生,有效提升了城管执法形象。2011年,先后对镇东、税务街、新坦、核桃园和
凤凰新村等老旧小区实施了治理改造, 共拆除铁皮房、 各类储物棚等乱搭乱建
240户,约1500平方米,拆除广告牌114块约230平方米,小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专业执法管理】采取“早”“细”“严”的工作方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
大规划监察力度,先后组织了两次较大规模的规划执法大检查活动,普查建设工
地61处, 普查面积约54万平方米,查处违法建设3.8万平方米,规划违法案件较
往年有了明显下降。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洗车点、废品收购点积极开展专项治
理,重点查处了洗车点排放污水污染路面,废旧收购点焚烧沥青、橡胶、塑料、
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等影响空气质量的违法行为。对
洗车点、废品回收及经营点进行了调查摸底,向建成区内的洗车点、废旧收购点
发放明白纸,明确告知其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乱排放、乱焚烧等违法行为
的发生。积极受理群众投诉案件,2011年,共办理区政府投诉中心、信访局转办
件80余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7件(次),接受电话投诉60件(次),均在办
理时限内完成,办结率100%。 (王延鹏)

集体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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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荣誉称号 │ 授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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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2011年度全市城管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淄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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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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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 2011年度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中共博山区委、博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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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全区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先进单位│中共博山区委、博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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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 │ 博山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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