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3&A=18&rec=64&run=13

【律师工作】2010年度,全区五家律师事务所,37名执业律师顺利通过09年度律
师执业证有效期续展工作。 截至12月31日,共为150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
顾问,接受刑事辩护44件,民事代理案件153件,行政代理案件2件,非诉讼代理
案件5件, 代写法律文书384份,解答法律咨询36182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463.03万元。
我区“八、三”事件发生后,顾问团律师及时介入事件的处理工作,积极配
合区工作组走访,安抚死者、伤者家属。通过查阅大量相关案例、法律规定,结
合我区实际情况,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出了令当事人家属满意的善后处理方案,将
此次事件圆满平息,有效避免了因此而引发的上访事件发生。
依法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2010年,全区律师参与区
领导陪访工作317余次,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443起,接待上访群众2903人次,
使370 余人次息访。
为“法治博山”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选派五名经验丰富,业务能力
强的律师组成区律师讲师团,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法制报告会,为党政机关、
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人民调解】 3月在全区开展了“平安和谐共建”活动, 7月在全区开展了“法
律服务农村全覆盖工程”活动,很好地推动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进程。2010年
各调解组织共调解、排查矛盾纠纷960余件,处理各类纠纷755余件。
在全区司法所建立了统一的受理窗口,对反映和排查出的各类纠纷,逐一建
立台帐,逐一落实责任;实行挂号制度,排查一件,挂号一件,解决一件,销号
一件。实行了分管领导包案制度,明确调处责任和解决时限,及时妥善处理。实
行了跟踪督办制度,对运行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司法所长去督促检查,做到
底子不清不放过、情况不明不放过、矛盾纠纷不化解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
6月份为了不断拓宽调解领域, 指导调解组织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
处和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任务,主动参与了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
调解,把婚姻纠纷、劳务争议、农民工工资、返乡就业、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经
营以及企业改制、城乡建设、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物业管理等引发
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坚持每月排查一次与每季度集中排查相结合,努力把矛盾
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和参与了 “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进军营、“法律宣传服务赶大集”等一系列大
型宣传活动。
4月份开始, 积极做好“五五”普法验收工作,调整充实了全区普法依法治
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普法宣讲团成员,认真做好普法档案、音像资料的整理工
作,对各种文件、图片、音像等资料进行了查缺补漏,分类规整。8月5日,市验
收组对全区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听取了我区关于“五五”普法工
作的汇报,查看了区工商分局、博泵集团、安上社区三个典型单位。市验收组对
我区的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指出我区的“法律进企业”工作搞得有声有
色,走在全市前列。
5月21日, 组织观看“法治淄博”建设动员大会召以后,区委书记王树槐同
志对 “法治博山” 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 并作了总体部署。6月25日,召开了
“法治博山”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会议。会后,下发了《法制博山建设纲要》等
一系列文件, 成立了“法治博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九个工作协调指导组。7
月8日, 区法建办在在博山政务网开辟了“法治博山”建设活动专栏,大力宣传
“法治博山” 建设活动,全面反映开展“法治博山”建设的重要成果。8月份,
在城区重要路口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博山” 建设标语,让广大群众随时
随地接受法制宣传教育。10月份,区司法局联合区广电局拍摄了一系列宣传“法
治博山”建设的专题新闻,在区电视台播出。

【公证工作】区公证处利用公证的“服务、证明、沟通、监督”等作用,主动介
入政府重点中心工作,关注民生热点问题,切实做好征地拆迁、证据保全等方面
的公证事项,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经济社
会矛盾纠纷,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办理
各类公证事项1363件。 其中国内民事公证651件,国内经济公证24件,涉外公证
672件,涉港澳公证16件。
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 发挥公证职能,在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中,
公证处及时介入, 在办理公证过程中,承办公证人员牢固树立运用公证手段预防
化解社会矛盾的意识,正确引导,以案释法,最大限度地将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在
事前,从源头上促进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解决; 同时积极参与博山区“百名中层干
部大家评”活动调查问卷的统计监督工作,为此次活动评选结果的真实性做到有
力保障。
4月15日, 根据司法部要求,进一步推广公证信息平台的建设,推广公证业
务软件和公证管理软件的使用。在全市率先实施建设公证翻译一体化工程,提高
公证翻译的保密性,统一的格式和术语,缩短了翻译的时间,公证书的质量进一
步提高。保证省、市有关要求落实,使博山的涉外公证翻译工作的信息化建设走
在了全省的前列。
7月, 按照上级公证协会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牢
固树立“公证质量是公证事业生命线”的思想,加强质量教育,落实公证质量管
理制度。在省公证员协会组织的继承类公证卷宗质量检查中被评为办证质量先进
单位。
9月, 博山公证处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博山区崮山镇的岳某办
理了事实抚养公证,解决了困扰她十六年的户口问题,圆了岳某的升学梦,深受
当事人好评。
公证人员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出证,耐心细致解答当事人咨询,维护
合法当事人的权利, 公证员的工作态度, 深深打动了当事人,2010年11月,以
《誓为公证献青春-记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公证处公证员苏伟》 为题的文章,刊登
在《中国现代企业报》第423期。

【法律援助】博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在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工作站的基
础上,针对各基层单位人员变动大的现实情况适时对各法律援助联络站组织机构
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保证了法律援助联络站的工作实效。同时,与区法院、
劳动争议仲裁委、老龄委、妇联、残联、民政局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有效地
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面,更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010年度共受理237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223件,解答咨询1175余人次,代
写法律文书68件,上街宣传8次,发放宣传材料13000余份。
(郑伟 李丛丛 臧甲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