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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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博山区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商事一、三、四审判庭、行政审判庭、
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科)、法警队、
技术室、研究室、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财务装备科、信访办公室并派出域
城法庭、崮山法庭。2010年全院正式干警79人(女干警27人)、其中审判员39人、
助理审判员11人、 书记员11人、见习期6人。2010年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深入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开展“能动司法”主题实践活动
为载体,以“高快好省”审理执行案件为主线,以参与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
程为抓手,以提升干警能力素质为保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
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全年
共受理各类案件4321件,审执结4285件,结案率为99.17%。2010年度,域城法庭
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执行局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等;全院共有9个单位 、
24名个人受到区以上表彰奖励。

【刑事审判】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
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严厉惩处诈骗、
贩毒、酒后交通肇事等破坏市场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的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
的教育挽救功能,对初犯、偶犯、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的罪犯,依法从轻、
减轻或免除处罚; 符合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全年共对176名被告人宣告
缓刑,有效缓解了社会对抗。不断推进量刑规范化,进一步细化量刑标准,完善
量刑辩论程序,统一刑罚适用尺度,确保同案同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开展法庭教育和青少年犯帮教工作, 并在7处中小学设立了法制学校,着重加强
犯罪预防教育,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力维护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共
审结刑事案件227件, 刑事执行案件4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72件,总计303件,
结案率为98.27%。 适用简易程序120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和判决赔偿款标
的额734.8万元, 调解过付赔偿款432.5万元。判处各类罪犯314人,其中判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

【民商事审判】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516件,审结2499件,结案率为99.32%。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运用司法
调节手段,规范各种经济社会关系。始终把调解作为首选方式,从立案、送达到
听证、庭审,抓住一切有力时机,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共调解、撤诉结案
1416件,调撤率为56.66%。注重保障民生权益,妥善处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
切相关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民事案件1654件,促进了家庭和睦、
社会和谐;针对交通事故纠纷大幅度增加的情况、及时增强审判力量,并积极协
调保险公司依法赔付,切实维护了受害者的权益。注重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
权益, 及时审理买卖、借款、租赁等各类商事纠纷案件862件,依法制裁合同违
约行为,维护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行政审判】在行政审判和非诉执行工作中,强化司法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行政
行为, 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维持合法行政行为,支持 行政主体履
行社会管理职能,全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69件,结案率99.4%。执结非诉执行
案件100件。 加强行政协调工作,积极组织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对话谈判协调等方
式, 缓和诉讼对抗,增进相互谅解,共促使相对人撤诉123件,自觉履行非诉执
行案件77件。大力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通过提出司法建议、邀请行政执
法人员旁听案件审理等措施,努力帮助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2010年度,被市
中院评为优秀单位。

【执行工作】2010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308件,执结1212件,执结率为92.66%。全
年共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价值6500余万元,执行总标的额约1.96亿元。全年以
解决“执行难”为重点,不断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的相互
衔接,通过实行诉讼风险告知、调解自觉履行率考核等方式,减轻执行压力;通
过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实行案件信息反馈制度等措施,促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把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放在首位,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对每一件执行案
件,首先做好法律解释、思想疏导和说服教育工作,查准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和
履行能力、分短期、分期履行,努力引导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分期履行等和解
协议, 全年案件和解和自动履行率达69.5%。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于那些有能
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用拘传、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努
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共依法拘传、拘留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352
人次,查封、冻结、扣押财产6500余万元。加快了执行节奏,缩短了执行期限,
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司法为民】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不断完善和创新便民措施,
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司法服务。不断加强立案窗口建设,进一
步完善服务大厅职能,集中办理法律咨询、指导诉讼、立案调解等事项,为当事
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全年共接待来诉来访人员40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600余
人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0万余元;
对交通条件差、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代为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便民立案
131件; 对涉及农民工、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坚持落实“绿色
通道”制度,做到优先立案、快速审判、及时执行,全年共审执相关案件450件,
有效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对派出两处法庭着力加强建设职权配置优化型、为
民服务便捷型、公信司法满意型的“三型”人民法庭,在两处法庭设立了立案室、
执行室,提高了辖区服务能力,两处法庭共审执各类案件1425件,占全院案件的
33.26%。利用农村大集,就地受理和调处各类纠纷142件,提供法律咨询230余人
次, 巡回审理案件267件。法院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延伸司法服务,针
对审判执行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出改进建议27条,为推
动法治博山建设,开展各种普法教育活动22次;在农村、小区、企业、学校、机
关设立法制学校42处,举办法制讲座54次;为提高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的能力,
培训人民调解员113人次; 与劳动、交警、仲裁等部门联系沟通,集中整体合力
化解矛盾,联合调处案件64件。

【党风廉政与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实行每周廉
政提示制度,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继续实行“廉政监督评议卡”制度,开展
了拒绝内部请托公开承诺和家庭助廉活动,有效预防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全
院干警通过读书会、座谈会等形式,努力克服被动司法观念,充分履行释明权、
调查取证权和自由裁量权,增强了案结事了的主动性。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
动,通过评选“优秀庭长”“办案能手”等方式,提升了干警工作绩效。2010年,
全院干警人均办案112件, 是全国法院平均水平的两倍。多种形式举办审判实务
交流会、案例分析、庭审观摩、裁判文书点评等活动36次;明显增强了干警的专
业素质, 全院学习风气高涨,全年共有5人考取司法任职资格,有效缓解了审判
压力。通过制定实施《审判流程管理与案件效率监控实施细则》,加强了立案、
送达、庭审等环节的时限控制,督促干警不断加快办案节奏,案件平均审理天数
同比缩短了15.68天; 并指定专门人员,对每一件案件的每一项工作,进行同步
监督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发改案件评析制度,由审委会对每一起
发改案件进行评析,并要求庭长和承办人员当面接受质询,有力强化了干警的质
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年发改案件同比减少了31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代
表旁听案件庭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让代表及时了解、监督、支持
法院工作,全年共邀请代表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59人次,组织陪审员参审案件
658件,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法院干警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于文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