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3&A=18&rec=28&run=13

【综述】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室、城建环保工作室、教科
文卫工作室、 人事代表工作室、法制信访工作室6个正科级行政单位,办公室内
设老干科、机关事务管理科(正科级事业单位)。2010年,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统筹兼顾,科学务实,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人事任免、常委会自身建设等均得到
了健康快速发展,为“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作出了应有贡献。

【重要会议】 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至14日召开。
大会应到代表213人, 因病因事请假5人,实到20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
区长刘荣喜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了《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
博山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
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元爱所作的《博山区人大常
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建国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学强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分别通
过了关于上述报告的决议。会议决定接受冯彦博辞去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职务,补选王军稳、尹玉明为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大会共收到代表10
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7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58件。会议决定,7件
议案全部转作重点建议办理;对所有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由区人大常委会按
照《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暂行办法》的规定,转交
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月6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元
爱、孙昆华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7人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听取了区十六届人大三
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初审了区政府关于博山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博山区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通过了提请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审议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听取并批准了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议程、日程(草案)和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十六
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讨论通过了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
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财经计划审查
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范围的
决定和区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辞职和任免事项。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员第十四次会议于1月10日举行。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
汝丰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6人出席会议。会议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
任免事项。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3月31日举行。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
元爱、黄汝丰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8人出席会议。会议讨论通
过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事项实行票决制的暂行办
法》,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安全
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教学质量提升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对7名市人大
代表进行了述职评议,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5月21日举行。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
汝丰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3人出席会议。会议依法决定了关于许可
对有关区人大代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暂停其区人大代表职务事项。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5月28日举行。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
昆华、焦方乾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5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森林法》贯彻执行情况的
报告、区政府关于200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查了区
政府关于2009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申请将城郊农村住房建设
改造项目贷款还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博山区2009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将城郊农村住房建设改造项
目贷款还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对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城市
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进行了评议; 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对2009年度
“十佳”区人大代表进行了表彰。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7月29日举行。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
元爱、黄汝丰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5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
报告、关于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新建小区计划生育管理
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政府、区法院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决
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9月30日举行。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
昆华、焦方乾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5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专
利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文化阵地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法院关于执行
工作情况的报告, 对8名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述职评议,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辞职
和任免事项。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1月25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
元爱、黄汝丰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5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深
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新材料基地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
于社会治安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决定了有关区人大代表辞职和人事
任免事项。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2月24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汝丰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2人出席会议。会议依法决定了有关区
人大代表辞职事项,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源泉镇、博山镇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以及关于成立源泉镇、博山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代表工作】认真贯彻《代表法》,以在区人大代表中开展争做“人民意愿的代
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活动为抓手,
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激励代表依法履职,代表工作水平得到了稳步提升。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对代表在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和闭会期间所提建议及时进行分析梳理,采取“双交办”方式,由常委会向“一
府两院”交办、“一府两院”向承办单位交办。在建议办理过程中确保交办单位、
承办单位、提建议代表“三见面”,同时落实常委会各工作室对口督办、“一府
两院”直接督办和重点建议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挂靠督办的“三督办”制度。
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分别听取了代表建议办理和办理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有
效提高了建议办理成效。
密切联系代表,服务代表履职。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联系代表的基础
上,组织开展了“访代表、听意见、促履职”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在经济社
会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活动和评先
树优活动, 44名区、镇人大代表向其所在选区的590名选民代表进行了述职,17
人被评为“十佳”区人大代表。加强指导和服务,代表小组活动更加规范、务实。
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48名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156名代表参
加了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及时向代表发
放资料,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重要工作,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保障。关注
人大代表的身心健康,组织275名区级以上人大代表参加了健康体检。

【监督工作】严格按照《监督法》要求,紧紧围绕区委的重大决策、政府着力推
动的重点工作、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努力提升监督实
效,有力地保障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区民主法治进程得到持
续推进。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
议事项实行票决制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常委会会议对审议事项的表决,
由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结果由得票情况决定,并及时
在区新闻媒体上公布。根据表决内容的不同,《办法》对表决票进行了科学分类,
并针对不同的表决结果,明确了相应的处理要求。票决制的实行进一步增强了人
大监督的刚性约束力。 2010年,区人大常委会共举行常委会会议9次、专题主任
会议3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项,对41个事项进行了票决;
组织开展执法检查1次、视察3次、专题调研32次;对《森林法》、《专利法》、
《土地管理法》等30余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不同形式的监督检查;
评议了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工作;提出审议、视察、
评议意见70余条。
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教学质量提升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
200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新
建小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
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专利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
文化阵地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新材料基地建设工作情况的报
告、关于社会治安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法院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工作
情况的报告、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专题主任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法院关于
法庭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4月, 组织开展了
《森林法》执法检查;5月,对全区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工作进行了视察;6月,对
全区有机农业发展工作进行了视察; 8月,对全区旅游工作进行了视察。围绕转
方式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加强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撰写了一批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为区委正确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坚持常委会领
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全力做好各级“两会”、国庆、省运会等重要时段的信访工
作,不断加强对典型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跟踪反馈,全年共受理、接
待群众来信、 来访210件(人)次,全部转交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办理,并及
时回复了办理结果。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依法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人大
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2010年,区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重大事项4项,作出决议、
决定11个。1月6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范围的
决定。 5月28日,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 审查了区政府关于
2009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申请将城郊农村住房建设改造项目
贷款还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分别作出了关于批准博山区2009年度财政决
算和将城郊农村住房建设改造项目贷款还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按照《组织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全年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
人次,其中任命37人次,免职23人次;任命区法院人民陪审员29人。对19名同志
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听取了14名同志的供职报告。

【科学指导基层人大】定期组织召开基层人大工作例会,坚持邀请基层人大负责
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认真听取基层人大工作者的心声和意见,加强了与基
层人大的沟通和联动,增强了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
动作用,选树、表彰了一批基层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充分调动了基层
人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区内行政区划发生改变、基层人大机构设置和
履职环境出现变化的实际情况,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指导基层人大找准定位、理顺
关系,保证了行政区划改变前后基层人大工作的有序衔接和正常开展。常委会会
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源泉镇、 博山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草案)以及关于成立源泉镇、博山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公克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