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3&A=18&rec=27&run=13

【概况】全区信访工作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信访工作的
指示精神,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化解社
会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持了全区信访持续稳定。2010年,全区共处
理群众来信来访660件(批) ,其中接待来访495起3213人次,办理群众来信169
件。各级“两会”、十七届五中全会、世博会及二十二届省运会、亚青联赛等重
要敏感时期没有发生越级到市、赴省、进京事件。池上镇、博山镇、石马镇、白
塔镇、八陡镇、城东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达到了无越级上访、无到市以
上集体访、无信访积案的“三无乡镇”标准。2010年,在全省三年一次的评比表
彰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信
访工作目标化管理考核优秀单位”。

【健全信访组织领导体系】调整充实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
组成人员,成立涉教问题、涉法涉诉问题、土地征用问题等10个专项工作组,定
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信访突出问题,制定措施,及时妥善化解,共计召开联席会
议23次,调度分析重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89起。加强镇一级信访维稳工作,整合
综治办、 信访办、维稳办、司法所、610办等行政资源,成立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中心, 由党委副书记任工作中心主任,设1名专职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做到集
中办公、集中排查矛盾纠纷、集中处理信访事项。各村居(社区)成立综治信访
维稳工作办公室,全区形成上下联动的统一格局。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信息预警机制。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
坚持日排查、周报告、月分析制度,做到早发现早解决,不积累不上交。2010年,
共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活动3次,筛选排查出重点不稳定因素350起,进行集
中督办交办,全部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通报,限时处结。建
立健全村级“一警带两员”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联络员的培训和管理考核,
调整充实基层联络员队伍,进一步完善奖惩考核机制。二是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制度。区委研究出台了《博山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对重大事
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事先预测、事先评估、事先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
访隐患的发生。三是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和信
访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畅通信访渠道】实行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制度。进一步强化
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每个工作日有一名大班子领导在区信访局值班
接访,认真听取群众呼声,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对领导干部公开接访的
案件,全部落实包案督办责任制,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亲自协调调度、带案下访、
研究制定解决方案、跟踪督查督办,直至问题得到解决。2010年,区各大班子领
导公开接访310期,接待群众来访180起1273人次。在全区深入开展“访百村、结
百户、解百题”活动。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治影响力和公信
力,通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协调疏导,多措并举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各级干部
共下访1460人次, 结对帮扶困难群众556人。大力推行 “绿色邮政”、 阳光办
信、 网上信访、区长信箱等便民措施,进一步创新办信工作机制,突出抓好联
名信、网上信访的督查督办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办信三见面”制度,对重要来
信主动约谈,协调督办,回访率达到95%以上,结案率达到100%。

【强化督查督办工作】严格落实首办(接)责任制,采取现场协调、小组督导、
电话调度、网上督促、发函督办、专报督办等办法,促使初信初访及时办理、及
时化解,做到案结事了,有效防止矛盾堆积、激化。2010年,共向责任单位发督
办函28件,对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复杂信访事项牵头组织召开协调会46次,对急
难信访问题查看现场33次,给区领导报送专报16份,编发《信访情况》17期,为
各级制定解决方案和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初信初访案件结服率为85%,结案时限
大大缩短,减少了越级访和重复访的发生。继续深入开展重信重访整治活动,集
中力量、集中时间化解信访积案。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实行“挂牌督办、处结销
号”制度,将督查督办贯穿于转办交办、责任落实、问题解决、结案反馈的全过
程,2010年,对48起重点信访事项实行挂牌督办,结案48起,结服45起,结服率
达到94%。

【规范信访秩序】一是加强《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将《信访条例》的宣传列
入“五五” 普法的重要内容, 并以《信访条例》实施五周年为契机,通过开展
《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日、宣传一条街等多方式、多渠道宣传《信访条例》和法
律法规,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学会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
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二是告知谈话,有效预
防集体访、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的发生。对排查出的有组织、串联越级上访和非
正常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公安、信访及责任单位提前介入,超前预防。三
是依法治理,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上访行为。按照“坚决处理极少数,警示教育大
多数”的原则,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和串联集
体越级上访的骨干人员依法教育处理的力度。(刘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