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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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博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区执法局),下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大队(简称执法大队),执法大队根据执法局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博山区公安
分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负责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使职权。局机关设
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法制科、监察科,执法大队设规划一中队、规划二中
队、市政环卫中队、市容一中队、市容二中队、市容三中队、山头中队、白塔中
队、城东中队(因乡镇合并,原夏家庄中队人员和相关职责并入城东中队)、城
西中队。区执法局编制10名,执法大队编制90名,在编人员84人。主要职责:依
据淄博市人民政府第39号令《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
负责行使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公
安交通七个方面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工作。依法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装修门
头、设置各种户外广告等进行行政许可,对建城区(包括与中心城区道路连接线)
户外广告占用空间资源使用权实施运营。
2010年,紧紧围绕“市民为本、文化为魂、产业为干、规划为准、建筑为型、
管理为重”的“六为”城市工作理念,以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为总体目
标,紧抓市容长效管理和专业执法两条主线,围绕“文明执法、和谐城管”工作
中心,突出抓好“网络建设、制度创新、环境整治、队伍建设”四项工作,实现
城管执法“全覆盖、全方位、全时段,无缝隙、无违法、无缺陷”的“三全”、
“三无”目标,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全面促进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建筑物外观管理】2010年中心路西段立面改造提升工程是区重点工程。作为区
政府立面改造提升工作的承办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成立立面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请我省知名度较高的青岛三圆设计院,按照“平面整洁、
立面和谐、 色彩协调”的原则对每栋建筑物进行了单体设计。2010年5月开始,
共投入资金1400余万元, 进入工程实施阶段。 10月,中心路西段立面整治工程
按期完成,共对74栋建筑物的局部实施了立面改造,建成万顺御花园对面古建长
廊260余米,建设仿古式小瓦挑檐1793米及仿古式院墙200余米,装饰墙面2156平
方米,粉刷墙面约1.4万平方米,拆除各类门头招牌510余块。同时,对泉水路文
姜祠周边的建筑实施了整体立面改造。整个工程突出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在时
间与空间、传统与时尚、功能与结构的结合上有了新的突破,建筑物色彩相联、
相称、相映,整条道路达到色彩和谐、统一、美观,成为多年来城乡环境综合整
治的精品工程。

【户外广告管理】2010年度,坚持“统一规划、财政监管、有偿使用、治理和运
营同步”的原则,利用公开拍卖、招标、竞价、挂牌及收取使用权出让收益金等
方式对主要道路和城市出入口等部位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广告运营工作整
治对象为立柱式广告、楼顶广告、墙体广告、桥体广告、电子显示牌;围挡广告、
沿街店面招牌广告;路名牌、站牌等设施设置的商业广告;利用车辆等交通工具
设置、绘制、张贴的车体广告;标牌、彩旗、条幅、立体模型等其他形式的户外
广告。按照道路管理标准分别进行,对影响市容市貌以及无手续、手续不全、手
续到期不宜继续使用的,一律由当事人自行拆除。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进
行强制拆除,对新设或设置期满的广告一律纳入运营工作。为确保户外广告、门
头招牌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户外广告门头招牌整治工
作方案》和《关于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按照分片、分路段的
工作原则,对主要道路两侧的楼顶、墙体、单立柱等广告和门头招牌进行整治。
拆除新建一路过街不锈钢彩门1处,拆除大型户外广告14块,约260平方米。拆除
主次干道两侧沿街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广告设置标准的门头招牌75块。与此同
时,积极寻求户外广告设置的多样、亮化、美观等特性,结合中心路西段立面改
造工作,对户外广告、门头招牌全面进行升级改造。

【道路容貌管理】实施市容“精细化”管理和“治乱”活动,道路环境整洁有序。
市容管理工作中,进一步细化管理标准,在城区主要路段、重点部位、重要路口,
实行定人、定岗、定路段承包管理责任制。管理过程中根据不同路段的实际情况,
分别采取错时制、设置临时市场、画线定范围等形式实施人性化管理,全面促进
市容管理工作向“好”、“细”、“精”发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钉子户”,
集中执法力量进行重点治理,道路整体环境有了新的提升。针对影响市容环境的
“六乱”行为,集中人员开展了专项整治,周密部署,高效实施,市容市貌得到
明显改观。
深化老旧小区综合治理,提升群众的生活环境。老旧小区的综合改造提升工
程是区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了城东、城西
两个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积极配合街道办、居委会开展综合整治。在治理过程
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四步走”工作要求,“先告知、后规范、先劝说、后查
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文明,既避免了激化矛盾,又有效提升了执法形象,
加强了执法力度。在青龙山、西寨、峨嵋山小区的实地拆除活动中得到了当地居
民和群众的大力支持, 仅自行拆除的乱搭乱建就达700余处,达到了整个工作量
的95%以上。 在对个别乱搭乱建实施强制拆除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
的程序进行办理,在群众中赢得了良好的执法信誉,更好地推动了全区其他老旧
小区乱搭乱建强拆行动的顺利实施。2010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活动共拆除铁皮
房、 各类储物棚等乱搭乱建1780户,约5000平方米,并拆除广告灯箱9个,约38
平方米,拆除广告牌51块,约148平方米。

【规划执法管理】2010年,先后组织两次规划执法大检查活动,坚持“全覆盖、
全方位、全时段,无缝隙、无违法、无缺陷”的三全三无目标,对城市规划区内
的新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对未办理规划手续、不按“一书两证”内容和
规定进行建设的开发商及施工单位实施严管。是年,共普查建设工地41处,普查
面积约49万平方米, 查处违法建设约27000平方米。为广大中、高考生提供良好
的备考环境,开展了集中查处夜间超时限施工治理月活动,共向施工单位下发限
时施工通知100余份,提前告知相关法规要求。自4月13日起,每天晚10点至次日
凌晨2点实施巡查, 先后对城区内夜间施工多处工地进行了查处。中、高考期间
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巡查,为广大考生及群众营造了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再
次实现了中高考期间噪音零投诉,保障了广大考生安静有序的备考环境。(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