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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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9年,博山区人民法院正式干警78人 (其中女干警25人),审判员42人、
助理审判员7人、 书记员16人、执行员7人、行政人员6人。全年在审判执行工作
中,始终坚持“惩治犯罪、化解矛盾、服务发展”的工作主线,围绕案件质量、
效率和效果,积极开展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的“三零竞赛”活动,努力实现
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办案目标。2009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3073件,审结
3047件,结案率为99.15%,受理执行案件1398件,执结1 145件,执结率为81.99
%。全年共获省、市、区各项荣誉55项,被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评为 “公正执
法先进单位”,被省法院评为第三届“全省优秀法院”、2009年度“司法宣传先
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9年度“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暨
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先进单位”,被市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刑事审判】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
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惩治和预防犯罪,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案件
327件, 其中刑事诉讼案件225件,刑事执行案件8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94件。
刑事诉讼案件审结221件, 结案率为98.22%,当庭宣判率72.85%。判处各类罪犯
312人, 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6人;依法严厉惩处贪污、贿赂、挪用公
款等职务犯罪的案件11件15人, 其中判处实刑的7人。工作中,积极推行量刑规
范化改革,进一步规范量刑程序,促进量刑公开,统一量刑标准,加强了刑事审
判领域的人权保障,并在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个举办了示范观摩庭。积极参与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法庭教育、青少年犯和缓刑犯帮教工作。在本区社区、
企业、学校设立多处法制学校、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有针对性加强法制宣传
教育, 提高了犯罪预防工作力度, 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被区委政法委评为
2009年“全区政法工作先进单位”。

【民商事审判】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
原则,将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首选方式,并继续加强调解案件自觉履行率考核,
理顺审判流程管理,缩短审判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提高案件质量。2009年,共
受理民商事案件2663件, 审结2360件,结案率为87.8%,同比提高了7.15个百分
点, 其中调解、撤诉1279件,调撤率为48.47%,当事人自觉履行88.5%。通过加
强调解工作,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根据民商案件的特点,审判
人员开展法律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实地办案,就地解决问题,
扩大法制宣传范围,提高办案效率和效果。

【行政审判】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着重强化司法监督作用,积极维护行政相对人
的合法权益, 共受理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66件,结案率为100%。在非诉执行工
作中, 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受理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185件,结案率
为100%,维护了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根据本区违法生育案件上升势头,及时采
取保全、冻结等措施,促进了案件的执行,震慑了计划生育的违法行为。大力加
强行政协调工作,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化解新机制,促使行政相对人撤诉92件,自
动履行184件,行政协调率为78.63%,促进了行政关系和谐。

【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并执结执行案件1212件,结案率为100%,执结标的3000
余万元,实现了执行工作新突破。在依法强制执行的同时,及时加强法制教育,
引导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自
动履行587件, 达成和解协议374件,占新收执行案件的79.2%,有效缓和了执行
矛盾。大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重点清理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共
排查出旧存积案3334件; 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343件全部执结,执结标的
额530余万元。 继续贯彻《执行程序规范》,规范干警的执行行为,建立实行月
通报制度,对每名执行人员的各类积案执行进展情况、工作质量、信访等作一揽
通报,成效明显,加快了执行节奏,缩短了执行期限,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
社会效果。

【审判改革】围绕庭审、裁判文书和审判实务,多种形式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
书问题点评、案例分析、发改案件评析和审判实务交流会等活动,全面强化审判
业务技能。为确保案件质量,抓住败诉当事人这个重点,采取判前释明、判后释
法、上访劝导效果、调查、终审回访等措施,积极引导他们服判息诉。根据本区
山区地形条件,两处人民法庭分别设立了立案室和执行室,在较远地区分别设立
了“法官便民工作站”,利用农村大集、村头、田间,定期开展法律咨询、便民
立案、就地调解、巡回审理等工作。共便民立案175件,调解案件149件,向群众
提供法律咨询247人次, 域城法庭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法庭”,崮山法庭被评
为“全市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院内建立了“诉讼服务大厅”,设
立了便民服务席、诉讼指导席和立案调解室,集中办理法律咨询、指导诉讼、便
民立案、减缓免交诉讼费等9项工作 ,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有应办事项。共接访
来访人员1124人,发放宣传材料235 7份,提供法律咨询613人次,减、缓、免交
诉讼费10.6万元。继续落实涉农、三养案件“绿色通道”制度,对于涉及老人、
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清理特困群体
为当事人的案件233件,执结标的379万元,及时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党风廉政与队伍建设】2009年制定并实施了《审务政务效能督察纠察办法》,
对纪律作风实行制度化监督,促进了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针对个别干警和
招聘人员思想不稳定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五个严禁”的规定,对全院干警实行每周廉政提示制度,经常开展警示教育,
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高法官职业道德修养。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继续实行
“廉政监督评议卡”制度,开展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治理活动和
家庭助廉活动,有效预防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开展了“能动司法”大学习大
讨论活动,举办了第二届法官辩论会,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负责人读书会,
以及青年法官座谈会,开展多项调研活动,增强了能动司法意识。组织50名干警
与10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立了“一对一” 定期联系制度,进一步深化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旁观执行制度。积极开展回访当事人、发放调查问卷、
召开座谈会等活动,还在中国法院网开通了民意沟通信箱,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
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全体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升了工作质量和法院的
公信力。 (于文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