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室、城建环保工作室、教科
文卫工作室、 人事代表工作室、法制信访工作室6个正科级行政单位,办公室内
设老干科、机关事务管理科(正科级事业单位)。
2009年,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
的各项职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工作、代表工作、
人事任免、常委会自身建设等均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为促进“一府两院”依法
行政、公正司法,加快全区民主法制建设步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
极贡献。
【重要会议】 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1月7日至9日召开。大
会应到代表214人, 因病因事请假5人,实到20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区
长刘荣喜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元爱所作
的《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建国所作的《博山区人民
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学强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
告》,分别通过了关于上述报告的决议。会议审议了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
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
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博山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
告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了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2008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博山区2008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9年财政预算。大会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
出的议案11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5件。会议决定,11件议案全部转
作重点建议办理;对所有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由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博山区
人大常委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暂行办法》的规定,转交有关部门研
究办理并答复代表。
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3月25日举行。 区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宋元爱、孙昆华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博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
要》中期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冬季供暖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博山供电部、
淄博广电天网视讯博山分公司工作进行了评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基础设施建
设等项目贷款有关问题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博山
区人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贷款的决议(草案)》;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任
免事项。
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5月26日举行。 区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黄汝丰、冯彦博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8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
报告,区政府关于200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08年度财
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情况的汇报、关于实施素质教
育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博山区2008年度财政决
算的决议(草案)》。
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7月21日举行。 区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焦方乾、孙昆华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8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
汇报、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
步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区法院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
汇报;对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工作进行了评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两区
三村”建设改造项目贷款资金有关问题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博山区人大常委
会关于批准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城中村和城郊农村及
农村危房建设改造项目借款的决议(草案)》;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任职事项。
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9月17日举行。 区人大常
委会副主任宋元爱、黄汝丰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7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淄博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情况
的汇报、关于“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工作情况的汇报;补选张兆舜同
志为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辞职和任免事项。
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1月12日举行。区人大常
委会副主任冯彦博、焦方乾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5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工业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关于实施农村卫生
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情况的汇报、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
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对6名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进行了述职评议;依法决定了有关区人大代表辞职和人事免职事项。
【代表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代表法》 ,以在区人大代表中开展争做
“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
人”活动为抓手,搭建代表活动平台,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激励代表依法履职,
促进了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对代表在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所提8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及时制定了科学合理的督办方
案, 确定10 条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重点督办,其他建议由各工作室分口督办。
主任会议每周对督办情况进行调度。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专门听取了区政府、区法
院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时,加强了对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
检查,确保了建议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
密切联系代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在集中联系代表基础上,继续开展常委
会组成人员分组走访联系代表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开展
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活动和评先树优活动,42名区、镇人大代表向其
所在选区603名选民代表进行了述职, 13人被评为“十佳”区人大代表。定期组
织市、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先后邀请58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86名代表参加
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坚持为代表订阅、
发放有关报刊和学习资料,加强对代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代表活动室建设,
代表责任意识和议政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监督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的重大决策、
政府着力推动的重点工作、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行使《监督法》赋予
的各项职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力地保障了“一府两院”依法行
政、 公正司法,全区民主法治进程得到持续推进。全年共举行常委会会议5次、
专题主任会议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19项,印发审议意见13份;
组织开展执法检查1次、视察2次、调查29次;对《环境保护法》、《城乡规划法》、
《科学技术进步法》等20余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不同形式的监督检
查;评议了博山供电部、淄博广电天网视讯博山分公司、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
队等4个单位的工作;向“一府两院”提出意见和建议100余条。常委会会议听取
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博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
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冬季供暖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2008年度财政预算执
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0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城
乡规划法》情况的汇报、关于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汇报、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上半法年执行情况的
汇报、 关于贯彻实施 《科学技术进步法》情况的汇报、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工作
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淄博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情况的汇报、关于
“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工业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的汇报、关于实施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情况的汇报、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以及区
法院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汇报。专题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
金融运行情况的汇报、区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区检察院关于监所
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4月,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6月,对全区
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防汛工作进行了视察;围绕调整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
提高治安水平、优化金融环境、加强社会保障等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题
调研活动,撰写了一批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为区委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坚持常
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国庆、全运会等重大活动期
间的信访工作,加大涉法涉诉重要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全年共接待、受理群众
来信来访186件(人) 次,全部转交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并及时回复了办
理结果。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人大及
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区人大常委会全年共审议重大事项3项,作出决议3个。3
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贷款
有关问题的议案》,作出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博山区人民政府基础设
施建设等项目贷款的决议》 。5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
区政府《关于200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批准博山区2008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 。7月21日,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了区政府《关于“两区三村”建设改造项目贷款资金有关问题的议案》,作出
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
城中村和城郊农村及农村危房建设改造项目借款的决议》。
按照《组织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全年依法决定了49人次的职务任免,
其中任命20人次,免职29人次。对5名拟任命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听取了9
名同志的供职报告。
【重大活动】精选作品参加省、市人大系统书法、绘画及摄影展览,成功举办区
人大常委会庆祝建国60周年书画展和机关健身运动会。
(公克珂)
博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视图
【综述】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室、城建环保工作室、教科
文卫工作室、 人事代表工作室、法制信访工作室6个正科级行政单位,办公室内
设老干科、机关事务管理科(正科级事业单位)。
2009年,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
的各项职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工作、代表工作、
人事任免、常委会自身建设等均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为促进“一府两院”依法
行政、公正司法,加快全区民主法制建设步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
极贡献。
【重要会议】 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1月7日至9日召开。大
会应到代表214人, 因病因事请假5人,实到20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区
长刘荣喜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元爱所作
的《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建国所作的《博山区人民
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学强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
告》,分别通过了关于上述报告的决议。会议审议了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
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
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博山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
告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了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2008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博山区2008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9年财政预算。大会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
出的议案11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5件。会议决定,11件议案全部转
作重点建议办理;对所有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由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博山区
人大常委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暂行办法》的规定,转交有关部门研
究办理并答复代表。
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3月25日举行。 区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宋元爱、孙昆华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博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
要》中期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冬季供暖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博山供电部、
淄博广电天网视讯博山分公司工作进行了评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基础设施建
设等项目贷款有关问题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博山
区人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贷款的决议(草案)》;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任
免事项。
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5月26日举行。 区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黄汝丰、冯彦博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8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
报告,区政府关于200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08年度财
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情况的汇报、关于实施素质教
育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博山区2008年度财政决
算的决议(草案)》。
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7月21日举行。 区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焦方乾、孙昆华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8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
汇报、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
步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区法院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
汇报;对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工作进行了评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两区
三村”建设改造项目贷款资金有关问题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博山区人大常委
会关于批准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城中村和城郊农村及
农村危房建设改造项目借款的决议(草案)》;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任职事项。
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9月17日举行。 区人大常
委会副主任宋元爱、黄汝丰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7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淄博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情况
的汇报、关于“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工作情况的汇报;补选张兆舜同
志为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辞职和任免事项。
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1月12日举行。区人大常
委会副主任冯彦博、焦方乾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5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工业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关于实施农村卫生
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情况的汇报、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
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对6名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进行了述职评议;依法决定了有关区人大代表辞职和人事免职事项。
【代表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代表法》 ,以在区人大代表中开展争做
“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
人”活动为抓手,搭建代表活动平台,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激励代表依法履职,
促进了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对代表在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所提8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及时制定了科学合理的督办方
案, 确定10 条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重点督办,其他建议由各工作室分口督办。
主任会议每周对督办情况进行调度。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专门听取了区政府、区法
院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时,加强了对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
检查,确保了建议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
密切联系代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在集中联系代表基础上,继续开展常委
会组成人员分组走访联系代表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开展
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活动和评先树优活动,42名区、镇人大代表向其
所在选区603名选民代表进行了述职, 13人被评为“十佳”区人大代表。定期组
织市、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先后邀请58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86名代表参加
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坚持为代表订阅、
发放有关报刊和学习资料,加强对代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代表活动室建设,
代表责任意识和议政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监督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的重大决策、
政府着力推动的重点工作、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行使《监督法》赋予
的各项职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力地保障了“一府两院”依法行
政、 公正司法,全区民主法治进程得到持续推进。全年共举行常委会会议5次、
专题主任会议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19项,印发审议意见13份;
组织开展执法检查1次、视察2次、调查29次;对《环境保护法》、《城乡规划法》、
《科学技术进步法》等20余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不同形式的监督检
查;评议了博山供电部、淄博广电天网视讯博山分公司、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
队等4个单位的工作;向“一府两院”提出意见和建议100余条。常委会会议听取
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博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
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冬季供暖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2008年度财政预算执
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0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城
乡规划法》情况的汇报、关于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汇报、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上半法年执行情况的
汇报、 关于贯彻实施 《科学技术进步法》情况的汇报、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工作
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淄博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情况的汇报、关于
“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工业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的汇报、关于实施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情况的汇报、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以及区
法院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汇报。专题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
金融运行情况的汇报、区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区检察院关于监所
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4月,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6月,对全区
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防汛工作进行了视察;围绕调整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
提高治安水平、优化金融环境、加强社会保障等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题
调研活动,撰写了一批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为区委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坚持常
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国庆、全运会等重大活动期
间的信访工作,加大涉法涉诉重要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全年共接待、受理群众
来信来访186件(人) 次,全部转交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并及时回复了办
理结果。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人大及
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区人大常委会全年共审议重大事项3项,作出决议3个。3
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贷款
有关问题的议案》,作出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博山区人民政府基础设
施建设等项目贷款的决议》 。5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
区政府《关于200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批准博山区2008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 。7月21日,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了区政府《关于“两区三村”建设改造项目贷款资金有关问题的议案》,作出
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
城中村和城郊农村及农村危房建设改造项目借款的决议》。
按照《组织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全年依法决定了49人次的职务任免,
其中任命20人次,免职29人次。对5名拟任命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听取了9
名同志的供职报告。
【重大活动】精选作品参加省、市人大系统书法、绘画及摄影展览,成功举办区
人大常委会庆祝建国60周年书画展和机关健身运动会。
(公克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