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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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9年区民政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局(副科级)、优
抚安置科(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副科级)、救济救灾科(挂区城
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和区社会捐助工作站牌子、副科级)、基层政权和社
区建设科、区划地名办公室(正科级)、社会事务科。局属事业单位有:区殡仪
馆(副科级)、区军休所(副科级)、区民政社会福利管理处(副科级)、区婚
姻登记处(副科级)、区烈士陵园(股级);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
归口管理。 区民政局机关编制总额17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2名。截至2009年
底, 区民政局实有公务员15名、机关工勤人员1人。婚姻登记处编制4人,实有7
人。烈士陵园编制4人,实有2人。2009年全区10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开发
区都设置民政事务办公室,主任1人,有1-2名工作人员。

【优抚安置】优抚安置以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为根本任务,立足多为
优抚对象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制度。
认真做好优待工作 提高义务兵优待标准, 在08年基础上提高10%,城镇优
待169人, 每人1650元;山区镇农村籍义务兵每人2200元,近郊镇每人优待2900
元,共226人;优待进藏兵20人,每人1万元。全区共优待104万元。
提高优待抚恤补助标准 从08年10月份提高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其中在乡老
复员军人每人每月提高4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退役人员每人每月
提高30元, 革命残疾人员和“三属”补助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30%;对一至
四级残疾军人从2009年7月起提高护理费标准。 全区优抚对象从09年7月1日期全
部实行“一本通”,由区财政直接发放。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为608名农村籍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 参保费每人
每年20元, 共计12160元;为其打入门诊补助16万元;为69名享受城镇居民医疗
保障的优抚对象打入门诊补助1.8万元;为51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医疗保障,
参保费共计74052元。09年优抚对象医疗费用减免22000元;住院补助97人次,共
计19332元。
参战、参试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工作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
求, 认真做好身份认定工作,新批参战人员3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5人,参试
人员30人, 并享受定期补助待遇。对9名精神病退伍军人进行了摸底建档调查。
对建国前入伍的残疾军人需康复器械进行了统计,共136人。
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工作 对优抚对象不仅从物质上、经济上给予抚恤和补助,
更从精神层面上给予安抚。出台了《博山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制
度的意见》、《博山区关于开展优抚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优抚政
务公开建立制度的有关通知》 ,并制定公开栏28个,局属和每个镇办各2个,将
办事程序、抚恤标准进行了公示。制定博山区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制度,并印制宣
传手册1500份。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定期补助证件950份。
开展“夕阳扶老、关爱功臣”活动 全区孤老优抚对象23人,其中集中供养
8人,分散供养15人。组织免费体检一次,每人免费供应块煤1吨,一床棉被,一
个棉大衣,一台收音机。
做好涉军稳定工作 我区共有原8023退役人员79名,对他们进行普遍走访和
重点走访, 对家庭困难的给予救助,救助2人,救助资金3500元。春节期间进行
走访慰问, 每人发放慰问金200元。对符合规定的21人办理了评残手续,享受残
疾军人待遇; 办理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3人;办理了参核参试人员定期补
助30人;为5名办理了低保。我区下岗失业志愿兵20名,为做好他们的稳定工作,
采取了挂包责任制,层层挂包,层层落实责任,对家庭有困难的给予救助。共救
助5人,计10500元。安排两人上岗,办理城市低保14人,春节期间组织走访慰问,
每人发放慰问金300元,花生油一桶,面粉一袋。我区参战人员345人,对其中无
工作、生活困难的人员办理参战补助190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通过细致工作,确保重大节日和全国、省、市两会期间我区没出现涉军上访
事件。

【双拥工作】2009年在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围绕我区双拥工作目标,立
足基层,服务大局,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双拥共建工作氛围浓厚 “八一”前,区委、区政府两办转发了博山区双拥
办公室《关于开展建军82周年纪念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全区双拥工作做出安排
和部署。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电视台、区电台、《博山周刊》在“八一”期间
重点宣传报道双拥活动。各镇、街道、开发区以座谈会、联欢会、英模事迹展览
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和有线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激发广
大群众的爱国拥军热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新年春节期间,区大班子主要领导分成七个走访慰问组,
对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进行了慰问走访活动, 共走访驻军单位7处和军休所,走
访优抚对象28户,各镇、街道、开发区的领导也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全区共
走访慰问优抚对象430余家, 发放慰问品及现金达16万余元。结合我区实际,在
优抚对象中展开大病救助活动, 共发放大病救助金3.6万元,各单位继续开展关
爱功臣活动,实施“五个一”工程,有效地解决了“三难”问题。
“八一”期间,我区筹集资金6万元, 由区大班子领导走访博山驻军8个单位
及5户博山籍参阅部队官兵家庭;筹集2万元走访孤老优抚对象和军休老干部、军
休服务工作人员。各镇、街道、开发区、各区直部门都同时开展了拥军慰问活动。
全区共召开拥军座谈会20场,有四个镇与驻军部队开展军民联欢活动。驻博各部
队也积极联系驻地单位、部门,邀请双拥共建单位领导到部队座谈,共商双拥大
计。
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八一”前,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亚洲和太平洋研
究所特约研究员、 国际关系专家、济南军区教授杨运忠作国防教育报告。7月31
日晚,在天源宾馆召开庆“八一”招待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驻军主职领
导共同出席,军政军民齐聚一堂,共叙鱼水情谊。
积极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加大力度,督促各镇、街道、开发区全面抓好优抚
优待政策和《博山区优抚对象医疗办法》的落实,避免出现拖欠或低标准发放现
象的发生,切实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八一”建军节期间将义务
兵优待金一次性发放到位。 全区发放优待金51.2万元, 组织走访慰问优抚对象
130户,走访物资折款达6.2万元。为优抚对象修缮房屋9间, 报销医药费6万元。
年底区财政又拨款22万元,为20户优抚对象维修住房,为120户解决生活困难。
开展文化科技拥军活动 “八一”前,区文化局组织博山区书法绘画名家到
军营为官兵献艺,共为干部战士赠送作品近百幅。我区的文艺、文化、教育工作
者也积极组织人员到驻博部队慰问演出9场, 区老干部书法协会组织会员冒着酷
暑深入官兵宿舍,开展“好书好画”送军营活动。12月23日,区民政局机关干部
与72483部队全体官兵在部队礼堂举办军民联欢会。根据我区驻军的特点和需求,
“八一”前区委办、区政府办牵头组织49个区直部门积极支援部队科技文化建设,
共计为驻军单位购买微机9台,跑步机、蓝球等健身器材折款4.2万元。驻守我区
各部队,与驻地村居开展了军地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联
欢会等形式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感情。元宵节期间,部队出动50余名官兵积极
帮助和参与共建单位的民间扮玩活动,强化了元宵节期间的消防、安全治安,丰
富了官兵的文化生活。
积极开展双拥社会化创建活动 市双拥办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双拥工
作社会化的通知》后,制定了创建方案和创建细则,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志、旗帜
和规章制度, 全面提升创建的档次和水平。1、全面部署。及时召开驻军政工干
部会议、乡镇民政主任会议,转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双拥工作社会化的通知》,
共同学习了山东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全面进行部署,在
全区铺开了双拥社会化创建活动。 2、统一标准。对双拥社会化创建活动中需要
的各种标牌、标识和各种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标准和规范,统一制做了“社区双拥
工作站”、“双拥社会活动基地”、“双拥志愿者服务队”等标牌、旗帜,镇级
(街道)双拥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下发各单位要求统一规划化制作,力求标准
统一、规范有序。全区第一批制作“双拥社区工作站”13块、“双拥社会活动基
地” 20块标牌,“双拥志愿者服务队”旗帜30面。3、突出重点。一是抓制度,
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利用节假日开展各种双拥活动,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二是抓规范,统一制定了“镇(街道)双拥工作制度”、“镇(街道)双拥工作
领导小组”、“镇(街道)双拥工作简介”等工作制度规范下发到各镇、街道和
有关单位,作为制作各项双拥工作制度的范本,统一标准、统一规范。三是抓活
动,充分发挥我区双拥的优势和特色,以双拥社会工作站、双拥社会活动基地和
双拥志愿者服务队为重点,强化指导、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打造品牌。
认真做好烈士褒扬工作 3月底, 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好清明节期间悼念革
命烈士活动的通知》,4月3日在博山烈士陵园召开全区悼念革命烈士大会,清明
节期间全区约有6万多人参加了悼念革命烈士活动, 没有出现火灾、交通和安全
事故,圆满完成了祭扫任务,据统计全区共举办大型悼念活动13场,受教育人数
达10万人。

【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1985年经区政府批准,在英雄路立碑山下兴建博山区军
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占地面积6600平方米,建军队离退休干部团职住宅楼一栋
及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车库等,建筑面积1490平方米。为副科级全额事业
单位,编制7人,截止到2009年底有10名工作人员。
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军休所坚持每月组织军休干部集中学
习制度,传达和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组织参加有关的会议、活动等,还通过为军
休干部订阅《老干部之家》、《老年报》、《人民日报》、《大众日报》、《淄
博日报》、《淄博晚报》等报刊,在丰富军休干部业余生活的同时,让老干部及
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关注社会发展,提高军休干部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献
计献策的积极性。
严格执行军休干部生活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标准,及时、准确、快捷地发
放军休干部的工资、医疗费、遗属补助费等,千方百计提高服务质量,针对军休
干部年老体弱的特点,为老人们办理了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使他们的健康又得到
了一份保证,解除了军休干部的后顾之忧。
狠抓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 区军休所狠抓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和团体合作意识的培养。一是认真组织军休干部及工作
人员学习十七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组织参加相应的会
议和学习活动,增进工作人员对军休政策的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的工作能力
和服务意识;二是如期进行军休所党支部改选工作,成立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为老干部提供了畅所欲言的平台。同时也起到了对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
强化服务措施,提高军休工作的管理水平 坚持做好家访和军休干部的后勤
服务工作。通过家访和不定期的谈心座谈,了解掌握军休干部的心理、身体健康
状况;了解生活、家庭的实际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困难和矛盾,妥善处理解决。
利用为军休干部过生日,上门送生日蛋糕、长寿面等服务方式,使之切身体会到
党和政府的关怀。在工作中做到及时、热情、周到,使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落实
到军休干部身上,在日常生活中,军休干部需要帮忙,工作人员随叫随到,从不
拖延。
开展文体活动, 使军休干部的休养生活丰富多彩。 2009年,邀请区九三学
社组织淄博市第一医院医生到军干所上门为离退休干部及家属开展了义诊活动;
“八一”期间组织离退休干部举行座谈会,并邀请区文化局的演员为老干部进行
文艺汇演,军休干部也即兴表演了节目,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老干部们的
好评。 通过组织赴沂源参观618战备电台、参加博山地区欢度“老人节”门球赛
暨“博山军干所”杯门球邀请赛,以及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比赛,活跃了
老干部们的文体生活。

【救灾救济】2009年,我区遭受持续性干旱、低温冷冻、洪涝等自然灾害的侵袭,
全区受灾人口21万人,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22人;饮水困难人口3.33万人;农作
物受灾面积13.5910千公顷;成灾面积12.6980千公顷;绝收面积8.6970千公顷,
倒塌房屋153间;其中,倒塌居民住房117间;倒塌居民住房户数43户;损坏房屋
115间。 全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625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25413万元;
工矿企业损失10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437万元;家庭财产损失765万元。
区委、区政府对全区灾情高度重视,要求各镇办、区直各有关部门立即行动
起来,不等不靠,采取积极措施,全力以赴搞好抗旱和生产自救,千方百计保持
农村社会稳定。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到田间地头,具体指导农民抗灾和农业生产。
特别是对于出现吃水困难的村庄,能建设应急工程的,抓紧建设应急工程,不能
建设的,采取对口支援、拉水送水等一切应急措施,确保人畜用水。对具备水浇
条件的麦田及经济林,积极协调好电力、水源,充分利用节水设备,使有限的水
源发挥最大的效益,并及时搞好病虫普查,防止病虫害的暴发。冰雹洪涝灾害发
生后,各镇都积极行动起来,组织群众抗灾自救,补种补苗,保墒保苗,力争将
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区民政局严格按照民政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查灾报灾,认真做好年度
救灾报表的上报工作。 6月初,根据省市的要求,全国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正
式启用, 灾情报送工作将全部通过该系统进行。6月份,参加市局举办的国家自
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后,区民政局又分片对全区13名民政办主任进行了
培训。在汛期来临时,使他们能够熟练操作新的救灾系统并及时按照上级要求上
报灾情。按时完成密码的修改工作。做到密码有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确保密码
不丢失, 保证系统正常使用。按时完成1-5月份的灾情补报工作,灾情补报以今
年上半年的旱情、低温冷冻、洪涝三次灾情为主。没有因数据延迟而影响全市的
灾情上报工作,得到市局领导的肯定。
做好春节前的走访慰问 全区走访敬老院11处,优抚对象58户;特困户58户。
共计发放面粉150225公斤;食用油8010公斤, 确保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救济口粮
人口1.6万人,安排口粮救济款53万元,安排救济粮数量158吨。安排恢复重建住
房款5.1万元, 恢复居民住房59间。 已恢复居民住房户21户。 09年争取救灾款
214.30万元。
做好五保对象供养工作 2009年全区有农村五保对象871人; 其中:五保老
人542人;残疾人239人,已集中供养626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0%,年需保障资金
159.42万元;其中:集中供养年需保障资金137.72万元;分散供养年需保障资金
21.7万元。下半年,配合区财政局对全区五保供养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全
年下拨五保供养经费84.05万元,其中市财政50.5万元。
为全区五保对象发放冬季服装781件。 11月,为全区11处敬老院的五保对象
每人每天早餐供应一个鸡蛋, 拨付用于购买鸡蛋的资金,共计5.634万元。为全
区11处敬老院各配备全自动洗衣机一台、豆腐、豆浆机一台,使五保对象老有所
养、老有所乐,安度幸福晚年。

【最低生活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分。我区城乡低保制度于1997年建立并实施,多年来低保覆盖面不断
扩大, 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截止2009年底,城市低保标准提高6次。我区城乡最
低生活保障工作和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救助体系建设的总体要
求,已建立制度并组织实施。
农村低保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下
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的通知》,将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每
人每年9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 补助水平由去年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
每月60元; 保障人数由去年6203人扩面到7203人。全年发放低保金543万元,圆
满完成了市里下达的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任务。
二是扎实开展对农村低保对象中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家庭调查摸底工作。根
据市计生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对农村低保对象中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家
庭在享受低保金的基础上补助水平提高20%的规定, 对农村低保户进行了调查摸
底, 据调查符合提补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671户,双女家庭261户,共计932户。
通过调查为发放补助金摸清了底数。
城市低保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城市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工作,不断加大对城市
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 2月份制定了《关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施保
的实施细则》,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重病人员、重残人员等实行
分类施保。目前我区享受分类施保人数达77人,发放分类施保金1.3万元, 进一
步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积极落实城市低保提标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 自10月份起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46元提高
到每人每月261元, 全区低保提标政策及时兑现,保障城市低保对象7173人,全
年发放低保金1711万元。
三是扎实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低保《条例》和山东省
低保《工作规范》,进一步贯彻执行低保动态管理制度,确保低保金救助效果,
9月份组织镇办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认真普查工作。 一是普查低保对象收
入情况,普查法定赡养、抚养人收入情况,普查低保户家庭财产状况。在此基础
上狠抓了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按照区政府《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的意见》,
对城乡困难群众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实施大病救助人数达196人,发放大病医疗
救助金60万元。 积极资助农村低保户参加新农合,资助人数3474人,资助金额7
万余元。

【基层慈善组织】 2008年8月底全区14个镇办普遍建立了慈善分会,并进行了注
册登记。全区14个慈善分会共设名誉会长14名,会长14名,副会长16名,秘书长
14名,个人会员908名,单位会员320个,圆满完成了基层慈善组织组建任务。
2008年11月,筹集资金26万元,成立北博山镇慈善门诊、慈善超市,幅射救
助周边崮山、 源泉、 石马、南博山四个镇。每年为农村低保户和特困群众提供
260元的医疗补助(生活补助),帮助农村最困难群众解决医疗、生活问题。
继续扩大朝阳助学、夕阳助老、情暖万家、康复助医、爱心助残“五大救助
工程”的品牌效应,使全区5000余名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2009年5月中旬始,
坚持开展一年一度的“慈心一日捐”活动,共接收捐款284.18万元。

【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博山区民政社会福利管理处担负着扶持福利企业发展,促
进残疾人集中就业的重要职能,履行对福利企业“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
工作职责。 目前,全区共有29家福利企业,在岗职工2128人,安置残疾职工688
人,残疾职工占全体职工总数的32.33%。主要产品有机械加工、耐火材料、铸造、
化工产品等。2009年全区福利企业共实现工业总产值3.7亿元,销售收入3.6亿元,
利税2362万元。严格依据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认真审查把
关,为福利企业办理资格认定手续,及时为人员增减变动的福利企业出具《福利
企业资格审核认定意见书》,为福利企业退税提供方便。利用年检及日常检查,
考察福利企业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情况,及时取消不合格企业的福利企业资
格。
严格资格认定标准,为福利企业的发展服务 认真履行对福利企业“监督、
管理、协调、服务”的工作职责,工作重心由增加福利企业数量转移到注重发展
质量、强化规范管理上来,因地制宜地对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在
福利企业申请资格认定时,严格依据国家及我省福利企业政策规定,认真审查把
关,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认定;及时为人员增减变动的福利企业出具《福
利企业资格审核认定意见书》,为福利企业退税提供方便。利用年检及日常检查,
考察福利企业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情况,及时取消不合格企业的福利企业资
格;同时帮助有发展潜力、竞争力强的福利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素
质。 鼓励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兴办社会福利企业,今年新办福利企业1家。11月
13日,组织全区福利企业厂长(经理)参加全市福利企业经验交流会,我处作了题
为《加强管理 完善服务 助推福利企业发展》的书面发言,博山光明实业公司在
大会上作典型发言,介绍了他们发展福利企业、保障残疾职工权益的经验。
由于国家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因素,我区有关部门一直
没有为各福利企业办理退税手续,部分福利企业要求协调解决。管理处积极协调
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经过多方面努力,年底已有部分手续齐全的福利企业享受
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年初,福利管理处与各福利企业签订了《二00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
书》,强化法人代表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过“博山区民政社会福
利企业信息网”,及时发布各项政策、法规、文件,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福
利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为福利企业了解政策、交流经验、拓展视野创造了一个
良好的空间。同时也增进了社会各界对福利企业的了解。
强化监督管理,做好2008年度福利企业年检工作 区民政局、国税局、地税
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全区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博
民[2009]57号),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年检工作会议进行布置,在福利企业
自查的基础上,三局联合年检工作小组于10月下旬全面展开了对社会福利企业的
年检工作。全区2008年度应参加年检福利企业29家,受检企业职工总数2034人,
其中残疾职工681人,占全体职工总数的 33.5 %。各福利企业在认真自查的基础
上,真实、清楚地填报了《社会福利企业年检报告书》等资料,保证了年检工作
的顺利进行。 经过年检,在受检的 29家福利企业中,有28家福利企业达到年检
标准,一次性检查合格;有1 家福利企业达不到规定要求而被注销福利企业资格。
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下福利企
业严峻复杂的生存发展环境,帮助福利企业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充分利用国家优
惠政策,积极调整和优化企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机构,鼓励有条件的
福利企业由单一型结构向多元型结构转变;加快福利企业技改步伐,积极采用节
能降耗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不断提高福利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
和产品的技术含量,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博山中科达耐火材料厂在中国建筑材
料科学研究院的技术支持下,在保持耐碱隔热耐火材料国内领先地位的同时,加
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开发市场需求的其它高性能耐火材料,不断增加新的品种,
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9年全区福利企业
实现工业总产值 3.7亿元, 实现销售收入3.6亿元,实现利税2362万元。各项指
标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基本化解了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福利企业逐
步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在工作中切实维护和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春节
前积极筹集资金、 物资开展“送温暖”活动。经过摸底调查,为200名特困残疾
职工和“双职工”送去慰问金和生活物资,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鉴于部分福利企业因为全球金融危机以及政策调整、原材料涨价多方面原因出现
经营困难的实际,积极向市、区有关部门争取资金,对安置残疾职工较多,生产
经营面临困难、影响职工尤其是残疾职工日常生活的企业,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救
助,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障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管理】2009年,婚姻登记处认真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
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扎实做好婚姻登记工作。2009年度被淄
博市民政局命名为“全市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
加强组织领导 区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原有制度的基础
上制定并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证件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学习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基本上达到规范化建
设标准。
加强政务公开 对工作人员的照片、工作守则、服务承诺、办公时间、办理
时限、办公地点、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
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并接受社会监督。
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 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及
时完成了档案整理工作,规范了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维护了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婚姻登记情况 全区共办理内地居民登记结婚3458对, 登记离婚528
对,补办结婚登记293对,出具未婚证明2021件,出具婚姻状况证明152件。登记
结婚合格率100%;登记离婚合格率100%;女性晚婚率达68%。

【殡葬管理陵园建设】区殡葬事业管理处以“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为
目标,坚持“优质服务,高效节支”的工作方针,以推行殡葬改革,打造绿色生
态殡葬为发展方向,对烈士陵园、博山公墓实施集中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开放
开发。
业务工作 全年完成销售收入549.9万元, 比上年增加了37.2万元,同比增
长7.26%;殡仪馆共火化遗体3619具,完成营业收入134.6万元,同比增长7.42%;
殡仪服务中心为上百具遗体提供了整容、化妆、穿衣等殡仪服务,接待治丧群众
5万余人次,全年完成营业收入202.5万元,同比增长4.87%;公墓共销售墓穴281
套,全年完成营业收入212.8万元,同比增长9.52%。同时加大资金投入,改善了
群众治丧环境,殡葬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群众服务满意率保持在99%以上。
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建立和强化政府对殡葬事业的投入机制,完善殡葬服务
设施,更新改造落后火化设施设备,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服务网络。共改造
大、小殡仪厅2个,接待室3个,并对两台火化炉进行了维护与改造,年节约资金
可达10万余元。通过改造建设,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减少了环境污
染。
行风、廉政建设 (1)认真贯彻执行殡葬法律法规。对馆内现有的规定进行
了修改,对不符合《殡葬管理条例》精神的规章进行清理,加强依法行政建设。
全面推行和落实“六公开”制度,即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
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提高服务窗口的透明度,自
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
(2) 信守服务承诺,规范服务行为,积极探索殡葬服务管理的新方法。先后
完善了《日常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车辆管理》、《收费管理》、《殡
仪服务行为规范》、《岗位业绩考核奖罚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殡葬
服务行为。 实行 “管理制度上墙”、统一挂牌服务活动,得到了市民政局的肯
定,并在全市进行推广。坚持实行以“公开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收费项目,收
费标准,职工工号,设置意见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为内容的“四公开一监督”
制度, 杜绝了殡葬行业服务态度生硬等不良风气,基本形成了一套 “四有”机
制,即:有一个社会监督网络,有一套规章制度,有一系列服务规范,有一个奖
惩办法,从而净化了殡葬服务环境。
(3) 加强廉洁守纪意识。进一步完善行政工作监督制度,每周定期召开工作
例会,实行重大事项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审定、通报、审查、监督和民主决策制
度,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行风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回避、不推诿,
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整改,有力地推动了博山殡葬管理处的行风、廉政建设。
员工利益得到维护,员工素质得到加强 殡葬事业管理处对殡仪服务中心的
职工统一购买五项保险,切实维护员工自身利益, 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
加大职工技能培训的力度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开展“敬业,奉献”活动。职工
队伍的思想素质、知识结构和服务技能得到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得到较快提升。
在8月20日市公墓管理处组织的职工殡葬日活动中, 区管理处取得了“团体精神
文明奖”和个人二、三等奖的好成绩。
殡葬改革取得成效 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张贴有关殡葬法规的条幅,
大力倡导文明丧葬习俗,禁止搞封建迷信活动,积极推行殡葬文化新思想、新观
念,逐步引导群众用鲜花祭拜、默哀等现代文明的祭奠方式来代替烧纸、磕头、
跪拜、焚烧迷信用品等腐朽的丧葬习俗,促进我区精神文明健康发展。重点做好
清明、农历七月十五、十月一等重要祭祀日的安全保障和服务接待工作,为群众
提供人性化的丧葬服务。为了推进全区公墓事业发展,管理处已在山头镇尖古堆
北村征用荒山瘠地建造生态墓园,为打造全区绿色、生态殡葬奠定了基础。同时
大力加强革命公墓爱国教育基地的作用,做好革命公墓的日常维护工作,并安置
烈士墓6套。

【基层政权建设】基本情况博山区现辖10个镇、2个街道、1个开发区,209个村,
115个社区。 199个村实现党组织书记、 村委会主任“一人兼”,占80.24%;村
“两委”交叉任职比例71.7%;81个村“两委”班子有女干部,占32.7%,村“两
委”换届选举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主要工作 1、 切实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一是调整充实了“博山区
村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村村建起标准规范、内容全面的村务公开栏。2009年,
修改制定《博山区村务公开目录》。村务公开内容分党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
公开三大类44项。村务公开的时间、形式、和程序共10条。二是抓好民主管理与
民主决策工作。村务管理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制度管理,村村
都有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规章,用制度管理村务。民主决策,村内事
务实行民主决策,不能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一般事务由村“两委”会议决策,
重要事情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
会议的召开符合程序;会议记录,表决内容,表决过程,表决人数,表决结果规
范合法。三是加强民主监督。村级事务接受村民监督,村村都有村务公开监督小
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并认真开展工作。村务公开、村务决策都接受群众监
督。村干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年都对村“两委”考核。对村干部实行激励
约束制度。大力宣传、鼓励和表彰积极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干部。
2、 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
村”治理摸底和试点工作。七月份,接到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通知后
立即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贯彻省市文件的计划,对这项工作
做出了布署。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文件要求和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工作。
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详细了解村情民意,按照“难点村”的主要特征展开
调查摸底和认真排查,虽然完全达到“难点村”认定要求的村暂时没有,但也发
现了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村务公开栏硬件标准较低,个别村村务公开的
时间滞后,村务公开内容有时不很全面等现象。
3、 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组织有关镇、社区、开发区分管领导到诸城参观学
习,多方征求意见,拟定了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区成立了社区领导小
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以社区办公室名义,下发了落实《中共博山区委办公室、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文件的通知,同时下发了自查
通知。

【民间组织管理】博山区民间组织管理局是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
记管理机关,行使政府赋予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职能。经博山区民政局注册登
记, 正常开展活动的民间组织有181家,其中:社会团体8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101家。
2009年主要工作。审批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材料、实地考察论证、核准
登记、依法公告等环节和步骤,确保审批一个,成功一个。按照《社会团体登记
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完成注册登记
社会团体5家和民办非企业单位8家。年度检查工作。年检主要检查各民间组织遵
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按照章程活动情况;组织机构设置和登记事项变
更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
情况。重点检查民间组织的财务状况,重点治理整顿瘫痪半瘫痪民间组织。高标
准、严要求完成2008年度年检工作,全区应检社团8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4家,
年检合格率达到99%.

【社区建设】目前,全区有209个村民委员会、11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
委员会中:村改居社区46个,纯城市居委会61个,企业社区9个,人口20万。
主要工作。社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按照“一社区一支部”的目标设置社区党
的组织,按照“双高双强”的要求,配齐配强社区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社区
支部书记、主任一人兼100%。注重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党组织班子
有80%达到“五个好”的目标。
社区自治组织进一步完善 社区居委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开展居
民自治,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维护社会稳定、做好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社会
保障、信访联络、残疾人康复与服务等工作,社区居委会下属人民调解、人口计
生、治安保卫、文教卫生、工会、妇联、青少年工作委员会(组织)健全,居民
联系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单位协商等制度规范化。社区民间组织和中介组
织积极发挥作用。
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干部并履行法
律程序, 逐步实现了社区工作者队伍年轻化、知识化、职业化。目前,城区2个
街道辖19个纯社区的9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大多数是招考录用的,极少数是补充的,
整体素质和管理能力均能胜任本职工作。
社区经费基本得到解决 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生活补助人均每月1000元,社会
保险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社区办公经费根据社区规模的大小核定,每个社区每
千户10000元。市区财政投入376.7万元/每年,区财政承担188.7万元。
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得到缓解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新建办公服务用房任务指标19处,
资金援助190万元;改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任务22处,争取资金援助110万元;采
取对上争取和街道社区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对社区无办公用房和不足50平方米的
办公用房进行了新建和改造。 配套资金投入500余万元,基本解决了社区办公用
房问题。
积极开展社区创建活动 以开展省级城市示范社区和区星级社区创建工作为
载体,全面推动社区建设工作上台阶。一个街道被评为省级示范和谐街道,二个
社区被评为省级示范社区。在星级社区创建中,有三个社区评为三星级社区、一
个社区评为四星级社区, 并完成9万元现金的奖励兑现。积极发展社区志愿者组
织,加强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管理工作,适时开展社区志愿活动,促进地区经济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认真搞好调查研究 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区局会同有关街道(镇)对辖
区企业社区尤其是破产企业未移交地方管理的宿舍区进行了调研,并写出调研报
告,提出了对策,供区领导决策参考。

【地名管理】 2009年,全区共有各类地名748条。其中镇、街道、开发区、村、
居委会、居民小区名称352条;道路、街、巷名称289条;专业部门名称33条;人
工建筑、纪念地名称22条;自然地理实体名称52条。尚有部分地名在规划和申报
中。 (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