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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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至年底,全区总人口为4613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90033人。2009年
出生人口2871人,人口出生率为6.2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合法生育率
95.0%, 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女性初婚2324人,同比减少85人,女性初婚晚
婚率61.2%,同比降低10.6个百分点;节育手术总量为7277例,同比增加3774例;
长效避孕措施比重86.9%, 同比增长6.1个百分点;综合节育率为89.6%,计划
生育统计合格率99%以上。
9月, 博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被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人
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圆满
完成2009年度人口责任目标,并且获得博山区政风行风先进单位和博山区“宣传
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人口目标管理】严格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加大对各镇、街道、开发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力度。2009年,刘荣喜区长代表区委、区政府与各
镇、街道、开发区及区直相关部门签订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年初, 区委、区政府“一把手”分别对3个市“重点”、“明点”管理单位进行
重点调度,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连续四次听取了人口计
生专题汇报,区人大、城东人大代表团分别对人口计生工作进行视察指导,有力
保障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落实。实行包镇(街道、开发区)责任制,对全区70个村
(居)、企业进行了三次基础工作督查,将重点考核指标及督查结果形成书面材
料,每月一次通报至区大班子领导及各镇(街道、开发区)计划生育五职责任人。
3月, 出台《关于印发〈博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暂行规定〉有关修
改条款的通知》对出现违法生育的19个村、居、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出台
《关于对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实行重点管理的通知》,
并将工作薄弱的50个村(居)、企业纳入重点管理。

【生育注册和审批】2009年,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内统计管理口径落实省市
计生委〈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证书发放口径
和流程,全年共审批《生育证》581件。

【人口数据管理】4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WIS系统基础信息实施方案》,对
全区育龄夫妇基础信息进一步核实完善。 5~7月,抽调658名核查员,投资70万
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清查核查工作,共清理出漏管已婚育龄妇
女1491人。5月,开展瞒漏报专项清理活动,清理漏报出生122人。对全区人口计
生统计口径进行统一规范,出台《关于对违法生育瞒漏报问题的处理意见》,进
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对发现的违法生育,
无论何种情况均在第一时间报出,对2009年11月之后出生的违法生育个案实行责
任回推,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依法行政】年内,下发《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促进依法行政,
优化发展环境。 4月,出台《关于印发〈2009年度博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抚
养费征收工作和信访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导向作用,
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4~8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违法生育集中整治活
动,电台、电视台每天流动播出整治口号,印发《博山区关于对违法生育进行集
中整治的通告》12万份发放至全区每家每户,发放《博山区2009年度违法生育有
奖举报办法》 6万份,张贴标语2万条,悬挂横幅200条,集中组织14辆宣传彩车
进村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在全区上下营造了治理违法生育的浓厚舆论氛围。改革
有奖举报办法,提高有奖举报兑奖金额,缩短兑奖时间,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监督
管理, 2009年共接到群众举报违法生育52件,查实32件。6月,与法院联合对81
名违法生育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执行金额139.7万元。与公安经侦、税务稽查、
土管执法等单位联合对部分违法生育人员进行查处,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严
格按照11部门意见,坚持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实行顶格处理,全年共对18名违法
生育的党员干部给予了党纪处分。 通过一系列措施, 2009年全区违法生育结案
371起, 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上升幅度、征收人数均列全市第一,征收金额占
全市的1/4,比2003年以来的征收总额还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取得突破性进展。

【利益导向】 是年, 区政府出台《关于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博政发〔2009〕 28号) 文件,规定社会抚养费全额返还用于全区计生事业,
2009年财政投入1560万元,总投入2320万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18.6%和14.8%,
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达到了33元。建立了以政府财政为列支渠道的奖励资金兑
现机制, 以“直通车”形式发放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40万元;全面落实农
村育龄夫妇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和流动人口技术服务免费的法定政策,
拨付“四术” 经费60万元。对报考高中和职业高中的154名农村家庭独生女落实
了升学加10分的优惠政策;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
特别扶助制度, 累计拨付专款295万元;联合区民政局、财政局出台《关于对农
村低保对象中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家庭提高低保补助水平的实施意见》,对享受
农村低保的1636名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每人每月提高低保标准10元,拨付专款
196320元。

【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是年,按照博政发〔2009〕2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
理顺城市人口管理关系, 摸清人员底数,明确管理主体。3月,制定城市人口和
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提高城市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关于实行
“社区管理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配齐配强了200名社区管理员计生工作队伍,
并由区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00元。5月,开展了流动人口专项调研和治理活动,将
新建居民小区纳入管理。 6月,出台《关于印发〈博山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
务管理水平。 7月份,通过网络向15地市、49个区县发送了259名流出、6名流入
育龄妇女名单,形成了流动人口“一盘棋”的格局。2009年,与省内外18个区县
签订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协议书》。

【宣传教育】年内,加大政策法规、新型生育文化等宣传力度。强化宣传阵地,
在全区每一个村等基层单位书写标准规范的宣传标语,在部分行政村统一制作固
定的铝合金宣传公开栏。与区委党校联合成立人口理论教育基地,在全区三级干
部培训课程中均加入计划生育内容。
在《博山通讯》、区电视台、电台开辟《人口之声》等专版专栏,定期报道
违法生育集中整治等活动的最新工作动态。创刊《博山人口》对全区计生动态、
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丰富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冬春季人口计生集中宣
传服务活动,隆重纪念7.11世界人口日,启动“生育关怀、爱心救助”活动,共
发放救助金6万元。 紧紧抓住建国60周年的机遇,开展了走访慰问、文艺汇演、
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板牌联展等一系列纪念宣传活动。重新修订《博山区人口
新闻宣传考核办法》,加大对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发稿量,2009年在省市媒体
发稿361篇,计生系统152篇。

【服务站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区标准对全区计生服务站设备进行
更新, 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添置1台乳腺血氧功能影像检查仪,镇计生服务站配
备18台静脉识别仪、 6台乳腺检测仪、5台B超、6个高压消毒锅、4个氧气瓶及必
要的手术器械。另外,还配备了11台微机、12台笔记本电脑和11辆流动服务车,
保证全区13个镇、街道、开发区均配有流动服务车,并进一步提高了办公自动化
水平。 2009年全区在购置设备上投入达200余万元,使区、镇计生服务站医疗器
械在科技含量方面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年内,开展计生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活动,
严格规范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执业行为。完善计划生育医疗文书管理,
根据实际需要印制64类医疗文书,并对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规范城市
计生药具管理体制改革及发放方式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
管理, 大大增强了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公开招聘3名医学专业人员充实
到镇级计生服务站中,技术服务队伍得到强化。

【基层基础建设】是年,对全区13个管理单位实行分类指导,对白塔镇、崮山镇、
开发区及50个村(居、企业)实行重点管理,实施责任捆绑,迅速扭转被动局面。
重点管理单位各自立足实际,强化措施手段,突出工作重点,取得了明显成效。
6月, 出台《关于加强育龄妇女查体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出现漏查、冒名查
等问题造成违法生育的, 坚决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7月,通过调研论证、政府
行文,对城市失业、无业、个体、自由职业人员及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开始实行
免费查体。 是年, 出台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办法, 规定达到85%的奖励
5000元, 达到90%的再奖励5000元,90%以上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励1000元,2009
年有8个镇落实长效率达85%以上, 全区长效措施落实率比去年底提高了6.1个百
分点,并由全市第9位上升到了第6位,成为全市提高最快的区县。

【计划生育协会】积极做好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
细则,并召开了协会专职员会议。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对50户计生困难
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共发放救助金5万元。在5·29协会会员活动日期间开展了
“送温暖、献爱心”服务活动,在现场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周萍 翟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