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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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博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履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局机关和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现有人员27
人。围绕“平安博山”建设,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整治各类
隐患和违章,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
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先后有2名同志被国家总局授予
全国安监系统先进个人, 1名同志被省人事厅和省安监局给予记三等功奖励,在
全市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中成绩多次位居第一,2004年以来,连年被评为全省安全
生产先进单位。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针对我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区政府和区安委会逐步建立
健全了一系列安全监管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先后印发了《关于调整博山区
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印发博山区安全生产专业委
员会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随着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全
区安全生产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
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得到了有效落实,安监工作
走上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2009年9月3日,鉴于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经研究,决定对博山区
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博山区人民
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博政办发〔2009〕93号),同时在区政
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12个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分别为:工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委员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矿产资源安全生产委员会、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危化品安全生产委员会、煤矿
安全生产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社会事
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外资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了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
职能分工和安全监管行业领域。
2009年5月18日为进一步明确区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的主要
职责,规范各专业安委会工作程序,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肃事故责任追
究,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
条例》及《博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博山
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各专业安委会
的工作职责,各专业安委会在区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认真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 督促、 检查、指导分管领域及对口负责镇
(街道、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必须与职能工作同
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接受区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和协调。
制订了责任追究制度,各专业安委会因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分管行业
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使安监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管
理的轨道。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009年5月13日根据省安监局《工矿商贸领域开展“打非
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为切
实做好我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工矿商贸领域(不包括煤矿)安
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
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制定了《工矿商贸领域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
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
夏秋冬四大战役和“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着
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
安全生产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治理工矿商贸
领域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干
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通过开展“打非、 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
“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区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
生产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遏制
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09年5月13日为深刻汲取“4.30” 蒸汽管道爆裂事故教训(市第十一中学
门口地下蒸汽管道发生爆裂,造成数十人受伤),按照省、市相关指示精神,结
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博山区工业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
案》。结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排查全区工业压
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事故隐患,提升管道管线的安全监管水平,坚决遏制工业
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整治,达到管线情况清晰、管理
职责明确、档案资料齐全、管道管线无隐患。专项整治的范围是我区城市建成区
内的工业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热力、通讯、
有线电视、输气、化工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按照“谁所有、谁使用、谁负
责”的原则,明确部门、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各司其职。
2009年5月25日,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
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09〕12号),
结合我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区政府确定深入开展“打
非、 治违、 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
(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制定下发了《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
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夏秋冬四大
战役和“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安全
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
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
隐患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
传教育,增强各级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全民安全意
识和职工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
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
效机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
稳定好转。
2009年8月2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区接
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山区迎国庆保全运降事故
促畅通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要求,经研究决定自8月24
日至9月30日, 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
治,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广大师生
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
善,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杜绝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特大道
路交通事故。
2009年12月14日,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确
保2010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市安委会及
区领导的指示精神,制订了《博山区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确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以科学发展观
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推
动“打非、治违、抓责任”和“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强化监管,落实措施,
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
法违规行为,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不发生烟花爆竹事故,促进全
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在切实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监察力度的
同时,严格执行执法监察日查日报制度,坚持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期间不间断
执法监察, 严肃查处各类安全违法行为。 09年以来,共执法监察生产经营单位
1732家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3436条,下达整改指令书1286份,立案
24起。

【事故案例】 淄博天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3.15”高处坠落事故。2009年3月15
日18时许,在淄博天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山城名筑”项目1#住宅楼施工
工地上,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博山区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建设局、监察局、公安局、
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经查,淄博天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工程施工单位,未依照《安全生产
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建设项目加强
安全管理,非法分包工程给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施工队,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不够,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够,未对所安装的吊篮支架进行认真细
致的安全检查,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王淦 邵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