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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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以下简称区国土分局)为正科级行政机关,
是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
矿产资源和测绘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国土资源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负责基本农田规划区定界和土地后备资源开
发规划、计划管理工作;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统一管理全区
土地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指导全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及其监督工作;负
责全区土地划拨以及出让、转让等市场管理和土地调查统计、登记、发证资料报
送(审批) 工作, 审报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承担各类用地的审查、报送
(批)工作;依法对矿产资源进行综合管理,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
质环境;组织管理全区测绘工作;组织国土资源管理宣传教育,开展国土资源执
法监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保证国家、省、市国土资源管理各项法律法规
的实施。内设办公室、政工科(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规划
科、耕地保护科、地籍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管理科、测绘管理科和信
息中心11个行政科(室) ,下设6个国土资源管理所、淄博市博山国土资源执法
监察大队、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淄博市博山统一征地办公室和淄博市
博山土地整理中心。现有在职人员75人。
2009年,区国土分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和传承“充满激情、用
心干事,宽厚务实、用心做人”的理念,强化学习教育,狠抓制度建设,廉政勤
政,严格依法行政,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工作效能不断提高,部门形象日趋突显,
为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
彰为“2009年度复查合格省级文明机关”,被淄博市国土资源局表彰为“2009年
度文明服务窗口”,获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文艺汇演一等奖。

【地籍管理】 1、完成二调标准时点更新和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以第二次土地调
查初始成果为基础,利用国家提供的“标准时点”调查底图及遥感监测成果,更
新全区土地调查成果,形成标准时点土地利用数据库和相关数据层,生成土地变
更增量数据包, 更新全区土地利用数据库。2、以土地权属管理为中心,加大土
地产权管理力度,加强土地登记工作。2009年共发放土地使用证4386本,将8000
余卷地籍资料整理装订归档,完成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前的实施方案申
报和资料准备工作, 完成区房产管理局直管公房80宗土地母证的发证工作。3、
调处权属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查清事实的基础上,
依照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的有关法规, 妥善调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应诉行政
诉讼案件2宗。

【用地管理】 1、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对全区基本农田进行动态跟
踪管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全区耕地总量保持动态平衡,
耕地面积11031.02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500.86公顷,达到上级下达的控制
面积。 2、落实新增建设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完成土地整理复垦
开发规划,核实基本农田保护区现状,建立基本农田现状数据库,划定新一轮基
本农田保护区。 3、规范管理,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合理用地。克服在征地、
拆迁、安置中的不利因素,协调解决改造项目实施中的用地问题,解决资金“瓶
颈”制约,加快“两区三村”改造工程步伐,积极探索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用地
机制, 保证重点工程、新型工业、招商引资等各类建设用地供应。4、完成年度
土地开发整理任务。 1个省级项目、3个市级项目通过验收,开发整理总面积192
公顷, 新增耕地140公顷;完成国家、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建
成塘坝7座、水池11座、大口井12座、泵房4座、桥涵5座、谷坊1座,完成总投资
126万元;完成淄河荒滩土地开发项目,新建拦河坝3座、机井2眼、大口井1座、
扬水站1座,配套相应道路设施及防护林。

【土地市场管理】 1、深化土地储备制度运作。根据发展计划、土地利用年度计
划、城市发展规划及全区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型的土地储
备制度和市场主导型的土地供应制度,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机制,形
成严格的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 提升土地储备价值,为全区经济服务。2、盘
活存量土地资产,服务国有企业改制。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会同区直相关部门,
积极主动与破产企业洽谈、协商,科学合理收回破产企业用地,在盘活闲置土地
资产、保障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同时,又为政府妥善安置下岗职工提供有力支
持, 维护社会稳定。3、围绕大局,确保用地需求。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和新一
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详细摸清全区土地现状,做到早储多储、应储尽储,
2009年共储备土地23宗, 面积141.23公顷。4、做好土地招拍挂工作,保证政府
土地收益最大化。2009年公开出让土地51宗,面积44.34公顷,成交价款2.1亿元,
政府纯收益1.1亿元,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5、优化土地资产配
置,做好存量资产盘活工作。完成2007—2009年国有出让土地专项清理自查汇总
上报工作,完成2009年度全区存量土地盘活情况调查报告,盘活国有存量土地13
宗,面积13.54公顷,办理居民上市交易、土地转让、协议出让等用地手续548宗,
面积14.2公顷,处置资产额2491.32万元,收取出让金151.67万元。

【矿产管理】1、完成2008年度矿产开发与保护情况年度大检查,检查矿山45处,
完成2008年矿产开发利用统计年报。 2、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编制
审查上报工作,完成“三区、两线”已毁山体治理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 收缴矿
山地质环境保证金90万元,完成2009年度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调查统计工作。
3、详细调查全区地质灾害现状,确定8处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点,制定印发《博山
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与有关镇、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配合区教育局对
51处学校进行校舍建设安全排查工作。 4、加强矿山储量管理工作,完成2008年
度全区矿山储量年度简易报告的审查、上报、评审工作,完成西气东输工程压覆
矿产资源的调查工作,组织对后峪煤矿、福山煤矿南峪二号煤井扩层扩界的可行
性论证工作。5、加强对勘查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完成对辖区内2个普查项目年度
检查工作,完成博山区营子地区铁矿地勘项目的立项上报工作,项目资金108.11
万元, 其中100万元项目资金已经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批准到位,完成博山
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立项上报工作,立项资金260万元。6、加强对矿山开采情况
的监督检查工作, 开展季度交换图的审查工作,深入井下逐一进行核实,对9处
上报不及时、填图与现场不符的矿井,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缴工作, 共征收80万元。7、规范采矿登记工作,共办
理采矿登记手续24宗, 对36家矿山企业矿业权检查核实,对7家矿区范围存在问
题的矿山进行调整。

【土地执法监察】1、开展第九次卫片执法检查,对5宗违法用地案件立案查处。
2、 组织开展200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大清查活动,清查违法用地4宗。3、配合淄
博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对全区进行土地执法巡查。 4、落实巡回检查制度,
严厉打击新的违法用地行为。 2009年共查处违法用地77宗,面积30.05公顷,制
止13宗, 立案查处64宗,收缴罚款125.788万元,没收38宗,涉及违法占地面积
13.81公顷, 拆除10宗,涉及违法占地面积1.6公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宗,追
究党纪责任人3人。5、做好对全区各类非法采矿点及关闭小煤井进行动态巡查工
作, 2009年共依法巡查300次,查处违法开采点80处,立案查处超层越界采砂案
件1起, 依法取缔非法粘土砖场2处。6、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治理私开小煤井
行动,对白塔镇万山区域、八陡镇福山区域等重点区域62家私开小煤井及开发区
龙门煤矿、 山头镇东坡村徐家堰煤井共5家政策性关停煤井私采滥挖行为进行重
点整治,共炸毁井口4个,填平夯实井口63个,实行封闭填堵井口2个,拆除房屋
69间,其中厂房16间,拆除总面积1780平方米,对67个私开滥挖煤井全部依法彻
底取缔, 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7、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信访排
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尚未处理到位的国土资源信访案件、重大信访案件,尤其是
可能出现重访、越级访和群体访的信访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排查梳理出的20件
信访案件全部结案结服。8、利用“3·19”矿产资源宣传日、“4·22”地球日、
“6·25”土地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进行
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郑良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