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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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博山区统计局是主管全区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
市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订全区统计工作贯彻意见;负责组织实施省、
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指导镇、街道、开发区、部门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
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
定期向社会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
学研究,统计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至
2009年末,局下设办公室、综合科、工业科、农业科、城调队、社会经济调查中
心,在职人员共16人。13个镇、街道、开发区各设有统计所,共有统计人员30人。
2009年,博山区统计局被国务院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单位;被
省统计局评为全省统计系统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

【基本统计】完成了工业、能源、农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建筑业、固定资
产投资、 房地产、服务业、GDP核算、劳动工资、科技、人口、综合、城镇居民
住户调查、物价调查等十几项统计专业的年报和定期报表。

【专项统计】R&D资源清查 2009年根据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和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国
统字[2009] 57号)、《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方案》要求,为全面地获
取我区R&D活动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研发资源的投入、成果及产出效益情况;
深入了解政府资金的使用及政府对R&D活动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等, 在全区开展
了R&D资源清查工作。 通过清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工作,完善科技统计指标
体系,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为制定我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监测和评估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提
供依据。
清查对象和范围 清查的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的法人单
位。涉及的行业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
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等。
清查内容和时间 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R&D活动人员数量、素质及其工作
量情况;R&D经费支出、用途及来源情况;研发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拥有情况;
各类研发机构的基本情况; R&D项目(课题)的研究类型、组织方式及社会经济
目标等情况;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及使用情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技
术改造情况;政府给予研发活动的税收减免情况等。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年12
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
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统计
局、 科技局、发改局共同牵头,会同区教育局、财政局组成全区第二次R&D资源
清查领导小组,负责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
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清查总体方案和部门实施方案的制定以
及组织实施,进行清查数据评估与审核以及全部清查资料的综合汇总,统一发布
清查结果的统计公报,组织清查资料的开发研究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
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保障和
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工作;区科技局负责科学
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相关机构,以及相关企业的调查工作;区教育局负
责学校的调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清查经费落实方面的事宜;区发改局负责
协调清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衔接;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参与相关行业清
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公路运输能源消费统计调查 为了解和掌握公路运输能源消费情况,并为建
立能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提供依据,在全区开展了公路运
输能源消费统计调查。
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单台载客和载货汽车。调查范围为营业性(有
营运证的)公路运输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不包括下列三类车辆:
(一)在城市内公路上进行旅客运输的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接送本单位职
工上下班的班车、小客车,单位自己使用的载货汽车或其他运输工具。
(二)在港口、车站、市内为装卸而进行搬运的各种运输工具。
(三)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
调查内容和报告期 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单台车辆的基本情况和燃油消费情
况,如:车主(司机)姓名、联系电话、车牌号码、标记客位(或标记吨位)、
百公里耗油、行驶里程、加油费用等指标。调查的数据报告期为2008年1月1日至
2008年12月31日。
组织实施 国家统计局和交通部共同制定《公路运输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制度》
及编写数据处理程序,区统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交通局负责向同级统计局
提供调查所需的营业性运输车辆数据。载客汽车可以选择各区县的长途汽车站或
其他载客汽车聚集地进行调查;载货汽车选择大的物流公司或者其他载货汽车聚
集地进行调查。

【统计服务和监督】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认真完成考核评价工作。加强
了对市、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分析研究,认真搞好了有关统计指标数据的测算,
发挥了统计在考核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提供各区县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数据,
为区领导了解全市各区县情况提供了依据。为全区各部门、单位及个人提供统计
服务120余人次,提供统计数据2000余笔。加强对乡镇经济指标的统计考核工作,
定期监测公布各镇、街道、开发区经济发展指标数据,完成了华成集团、调压器
等8家企业山东名牌申报及年审的数据审核工作, 积极协助部分企业到上级业务
部门办理名牌认证、驰名商标、免检产品等相关手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资企
业年报网上联合年检,发挥了统计的监督作用。

【统计执法】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
法实施细则》、《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淄博市统计条例》,坚持实事求是,
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维护统计的严肃性,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结合“五五”
普法和《统计法》颁布25周年之机,采取了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
在认真学习、宣传各项统计法律、法规的同时,围绕各统计重点行业开展了
以自查为主、抽查为辅的统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屡次迟
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了统计环境。(翟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