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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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博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大队根
据执法局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博山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负责保障城市
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使职权。机关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法制科、监
察科,执法大队设城东中队、城西中队、白塔中队、山头中队、夏家庄中队、规
划环保中队、市政环卫中队、直属中队。2008年,根据工作需要,撤销直属中队,
成立规划一中队、规划二中队和指挥中心。区执法局编制17名,执法大队编制83
名,在编人员81人。
2009年,博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总体工作目标:以区委区政府建设新
型工业城市、文化旅游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规划执法、市
容精细化管理、户外广告深度治理和环保及园林绿化、市政专项执法四项重点工
作,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断优化
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水平。

【建筑物外观管理】2009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对城区和城市出
入口等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立面实施综合改造。立面改造按照“山水、生态、
文化、 洁净” 的城市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博山特有的山水文化特色,确定了以
“水墨丹青,自然山城”为主题的整治思路,力求改造效果达到自然景观与人文
景观的完美结合。 整个改造工程按照分区、分片、分路段的原则进行。5月,确
定对中心路清梅居、东方幼儿园、剑桥英语商住楼三个试点建筑物进行全面整治
改造, 聘请了全国知名设计单位曲阜古建筑设计院进行高标准、高起点设计。7
月9日,经过严格招投标确定由珠海美吉利装饰工程公司进行施工。8月中旬,立
面整治改造工程开始启动,11月中旬立面改造工程如期完工。整治后的建筑物与
周围环境形成了鲜明对比,凸显了青砖、黛瓦、白墙、绿树为特色的城市建筑风
貌,体现了我区悠久的历史文化风貌,形成山水景观、民俗风情、历史文化浑然
一体的建筑文化特色。 整治工作得到了市、区领导以及市民的一致好评。9月中
旬,按照现代化设计与仿古设计相结合的工作方案,对英雄路道路两侧建筑物进
行立面改造,铺砌仿古面砖1900余平方米,装饰、装修沿街门头房36间,道路两
侧建筑物容貌得到明显改善,成为博山城市环境中的又一特色景观。

【道路容貌管理】2009年,区执法局开展了道路市容“精细化管理”工作,重点
加强日常管理和执法,发现问题快速行动、快速处理,实现市容管理“五定一到
位”(即:定人员、定地段、定责任、定奖惩、定督查落实,管理到位)。建成
区主次干道沿路两侧(包括山头新博路、白塔张博路)达到“六无”标准,即:
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现象。4月,
区执法局对小吃街、羊兰河路口、白虎山西路探头市场进行集中治理,清理规范
占道经营、流动摊点290余处,所有摊点业户全部进入附近市场经营。5月,实施
了金晶大道道路市容升级改造工程。此次道路市容整治重点:一是对沿街立面陈
旧建筑物实施粉刷;二是沿街营业招牌全部拆除改造;三是杜绝门窗即时贴及墙
体上的乱贴乱画乱挂;四是禁止占道经营、店外摆放物品;五是规范部分维修业
摊点,对经批准设置的维修摊点实施定点经营,所有业户均配置统一太阳伞,并
与业户签订摊点设置责任书,要求业户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六是治理车辆占用人
行道乱停乱放现象,沿路摩托车、自行车排放有序、朝向一致。整治工作共拆除
牌匾165块, 清理店外经营27处,规范维修摊点11处,粉刷墙面2300余平方米,
车站一带市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9月,对英雄路进行全面治理,共拆除沿街门
头招牌79块,清理占道经营32处,拆除乱搭乱建11处,拆除占用人行道堆砌楼梯
6处, 拆除学校周围各类棚亭8个,对沿路影响市容市貌的3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
拆除,沿街立面统一色调予以粉刷,道路市容环境得到全面提升。11月,根据区
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开展了“治脏治乱”综合整治活动。综合整治工作方针:
以“治脏治乱”综合整治活动为契机,建立道路定人定岗管理责任制,将市容管
理、行政执法任务及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领导、中队以及一线执法人员,形成规
范的管理制度,推动全区城市市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和城市形象。综合整治范围包括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主次道路。根据《博山区人民
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治脏治乱”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区执法局取消三类
路道路市容管理标准,以一类路管理为主,适当保留二类路。整治后的城市主干
道(含窗口地段) 市容管理标准:1、沿街建筑物外形完好、色彩协调、美观整
洁,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其造型、装饰应与环境相协调。2、临街各种
建筑物、构筑物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破墙开店、搭设棚房、改建阳台。
3、临街房屋窗台、阳台、窗外无堆放、摆设或吊挂有碍市容和公共安全的物品;
在临街建筑上安装的空调制冷设备,要加装空调机外罩,确保整齐美观,所有制
冷管线无外露,冷凝水集中收集,无随意流淌。4、沿路无探头市场、乱摆摊点、
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露天烧烤(餐饮)、擅自占道堆放物品、设置
棚亭等现象。 早点在8:00以前收摊;夜市夏季在18:00以后,冬季在17:00以
后到指定路段经营。 5、沿路非机动车划线停放,做到布局合理,间距适当,线
条清晰,要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严格管理车辆停放秩序,非机动车停放、摆
放朝向要一致, 禁止在盲道和无障碍设施上停放车辆。6、无店外洗车;洗车站
点无随意排放不达标污水或污泥, 无焚烧落叶、枯草等废弃物。7、无擅自开挖
城市道路;经批准的挖掘,应在限期内完成并按标准恢复;道路掘动和井下作业
后, 要及时清理现场,恢复路面。8、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沿街单位和个
人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市容市貌管理责任制,责任签订率
100%。 整治后的城市次干道市容管理标准:1、立足于既方便群众又不影响城市
容貌的原则,在定地点、定时间、定标准的条件下合理设置临时市场,安置部分
摊点。 2、其余管理标准按照一类路管理标准执行。建立城管执法工作责任制,
对辖区内市容市貌管理任务进行划片包干,逐路、逐段、逐项落实到分管领导、
责任中队、 队员,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整治工作共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760
余处(次),清理乱贴乱画乱挂129处,清理露天烧烤21处,清理探头市场2处,
规范治理洗车站点17处, 规范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辆160余辆(次),排查施工工
地32家, 治理不按规定夜间施工违法行为9件,查处未按规定实施封闭、遮盖载
运散体、 流体车辆25辆,查处擅自挖掘路面行为3起,全区道路市容环境质量得
到有效提升。

【户外广告管理】2009年3月,区执法局开展户外广告深度治理工作。整治重点:
城市主次干道、“窗口”地段(城市出入口、城市广场、公共活动场所、车站等)、
城市商业地段(商业集中的道路、商业街、步行街)等区域内影响市容的立式广
告、楼顶广告、墙体广告、灯箱广告和其他广告;各类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商
业门头牌匾及沿街店前、场地摆放的各类广告牌;在城区道路树木、线杆、站牌、
电话亭、 交通护栏等公用设施上随意设置的各类广告。整治内容:1、清除占用
绿地、 有碍交通、占用人行道的沿路广告和招牌。2、清除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
树木、线杆、围墙、站牌、电话亭、交通护栏等公用设施上随便设置的各类广告
和招牌。 3、拆除或更新沿街陈旧破烂、有碍观瞻、破坏建筑物风格和城市风貌
的各类广告。 4、强制拆除无设置手续和超过批准设置时限的大型立柱式广告、
灯箱广告或按规定对以上广告实施处罚。 5、拆除沿路商业门头多设和设置不规
范的广告牌匾(沿街商业门头一店只设一牌,大型商业门面可设多牌,但必须高
度、 宽度统一,色调一致)。6、清除沿街门前场地、绿地随意摆放或擅自设置
的广告招牌。 7、清除沿街店铺门窗上张贴的图文广告和沿街乱贴、乱画、乱挂
广告。 整治标准:1、整治后的各类户外广告符合《博山区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
设置规划管理规定(暂行)》的要求。新设户外广告用料考究,符合博山区城市
总体规划,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合理布局、规范设计、安全牢固、制作
精美,轮廓灯、透视灯、霓红灯、装饰灯、灯箱灯完好,并于周围环境相协调,
达到白天美化, 夜间亮化。2、墙体广告、楼顶广告、门头牌匾与建筑物风格相
协调。门头牌匾整洁有序,达到统一标准、统一形式、统一位置“三统一”要求,
一幢建筑物或联体建筑的门头牌匾设置形式、 大小一致,并与街景相协调。3、
广告内容画面清晰,文字规范,内容文明真实。沿路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
树木上无乱挂条幅和乱写、乱画、乱贴的“野广告”。 5月,对金晶大道门头招
牌进行专项治理,将沿街营业招牌全部拆除改造,新设牌匾做到统一尺寸、统一
样式、统一风格,牌匾采用铝塑管做底衬,广告内容设计为尺寸一致的亚克力荧
光字, 颜色以红、白、蓝、绿为主,丰富我区广告设计样式。9月,对英雄路沿
街门头招牌进行专项治理,拆除了不符合市容标准的各类门头招牌,新设牌匾按
照金晶大道广告设计标准设置。 11月, 户外广告深度治理工作全面结束,按照
“减量、规范、美观”的原则,对城区主次干道不符合容貌标准的广告牌匾进行
了综合治理,共拆除不符合设置标准或无设置手续的墙体广告107块,约940平方
米;单立柱大型广告5处,约290平方米;楼顶广告6处,约400平方米,门头招牌
520块,约1000平方米,我区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逐步走上了长效管理轨道。

【规划执法管理】2009年,区执法局开展了“规划执法年”活动,全年规划执法
工作方针:按照区委区政府城市工作目标,以开展规划执法年活动为契机,“抓
重点、求突破,切实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明确、
查处及时” 的城市规划执法检查机制,从源头上控制好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2
月上旬-2月中旬,开展了“严格规划执法巡查和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力度”学习讨
论活动。 2月下旬,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和
规划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两个规划专业中队实行划片分工。3月下旬-7月下
旬,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次规划执法大检查活动,对辖区新建、在建工程项目建设
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普查范围为市政府《关于严格规划执法巡查和加大违法建设
整治力度的意见》界定的城市、镇建成区、规划控制区和城市、镇建成区、规划
控制区以外以划拨、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以及镇(乡)级以
上道路、管线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做好新建、在建工程项目登记备案,
对所有普查项目详细登记、分类造册,全面掌握工程项目的数目、建设面积、手
续情况、开完工时间等基本数据,形成电子档案,逐步实现建设项目动态监管。
6月下旬-7月下旬, 利用夏季建设高峰期,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检查。重点对已办
理规划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进行全方位监管,及时查处擅自变更规划条件的违法
建设行为。 8月,全市规划执法大检查活动在我区开展,区执法局积极配合市局
开展抽检工作,认真做好抽查登记、案件查处、整理上报三个环节工作。积极督
导镇政府规范农村建筑市场秩序:一是积极引导各镇建立健全规划执法队伍,指
导其制定巡查登记制度,完善配套机制,切实履行起对乡、村庄规划区的日常监
管工作;二是加强与镇政府间的沟通与联系,建立起稳定的城乡联动机制,增强
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效率。2009年,共普查新建、在建工程项目130余个(处),
约合面积14600平方米,查处规划执法案件51起,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王延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