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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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淄博市规划局博山分局属市规划局派出机构,内设办公室、规划科、村
镇科、建筑管理科、监督监察科五个科室,编制11人。2009年,博山规划分局深
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以强化规划服务为抓手,
城乡规划编制稳步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深化,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
工作任务。

【规划编制】详细规划编制组织编制了机械电子工业园地块,北山路两侧地块,
西过境路以西地块,孟家顶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了博山区颜文姜地块景
观设计方案,凤凰山西路高档休闲区居住规划,博山区客运中心规划设计方案,
姚家峪生态旅游开发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博山区城乡产业和城镇村布局规划编制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一核二区三片”
的城乡产业布局和“一城六镇二十个农村社区”的城镇村布局构想,组织编制了
《博山区城乡产业和城镇村布局规划》,积极协助相关镇及开发区编制了《新区
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和《老城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该规划,对
《博山区村镇体系规划》进行了修编,并通过了山东省政府专家评审。
村镇规划编制编制了博山区农村住房建设规划,七峪、高庄、陡沟等农村社区修
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了博山区五阳湖及周边区域概念规划。

【规划管理】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划分局积极健全规划管理工作制度,完善
规划行政审批,强化规范化建设,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一是完善了规划
管理工作制度。在区委、区政府和市规划局党委的领导下,健全了区规划业务审
批流程,完善了各项规划许可管理制度,出台了《博山区规划审批工作流程》、
《博山区规划业务办公会议制度》、《博山区规划委员会议事制度》等。二是加
大了规划执法力度。 积极贯彻淄政发〔2009〕9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借鉴外省市
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规划执法长效机制”和“应急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切实加强规划监察,实行定期巡查。成立规划执法检查小组,每季度对全区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进行检查。与区执法局完善了执法联动,在规划
手续办理、违法行为函告、违法行为的规划确认、查处结果等方面加强了联动互
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方案,与执法部门进行了三次联合大检查。三是
加强对规划的调整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建设厅关于对规划调整的管理规定,
对重大规划建设项目、重要地段及居民小区等规划,一经专家评审和按程序规划
行政许可,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审批程序
进行。四是坚持政务公开,积极推行“阳光规划”。为方便群众监督,分局严格
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公开了分局的政务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行“阳
光规划”,采取网站公示、设立城市规划图版、现场设置公示牌、现场接受群众
咨询、建议的形式,对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
划许可的建设项目等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规划许可】在建设项目许可中,严格遵循审批工作流程,先由业务科室初审,
经分局集体研究后,提交区长规划业务办公会或区规划委员会决定,确保审批程
序完善规范。2009年,共出具规划条件20件,面积71.4公顷,核发选址意见书43
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3件,用地面积77公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4件,建筑面积18.9万m2,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8件,用地面积3.7公顷,建
筑面积4.2万m2,核发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14件,面积34.2万m2。

【规划服务】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规划分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效能各项规
章制度,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AB岗制度、一次性告之制、限时办结制、“四
个立即就办”、“五个主动上门服务”及“八不准”等七项制度。日常工作中积
极转变作风,建立了重大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对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大型
企业扩建和技改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建设项目等,采取提前
介入、特事特办、现场办公、绿色通道等工作方法,以及指定业务骨干全程参与、
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落实等工作形式,主动为项目建设提供政策、技术服
务,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审批程序等措施,限时办结规划审批手续,确
保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提速,有力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李军海 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