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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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7-2008年区民政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局(副科
级)、优抚安置科(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副科级)、救济救灾科
(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和区社会捐助工作站牌子、副科级)、基层
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办公室(正科级)、社会事务科。局属事业单位有:
区殡仪馆(副科级)、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副科级)、区民政社会福利管
理处(副科级)、区婚姻登记管理处(副科级)、区烈士陵园(股级);区老龄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归口管理。区民政局机关编制总额17名,其中:工
勤人员编制2名。截至2008年底,区民政局实有公务员15名、机关工勤人员1人。
婚姻登记处编制4人, 实有7人。烈士陵园编制4人,实有2人。2007-2008年全区
11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开发区都设置民政事务办公室,主任1人,有1-2名
工作人员。

【优抚安置】 贯彻落实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努力做好优抚优待安置
工作。 2008年6月,区政府制定博山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使
重点优抚对象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基础上,再享受优抚医疗补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2007年为重点优
抚对象减免、 补助、报销医疗费5万余元。对全区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涉核人
员81人、参战人员181人每人每月给予100元补助,对21名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
造成家庭困难的退役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救助金3.58万元。协调区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按有关政策对下岗失业的16名志愿兵和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办理再就业、
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截止2008年,重新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58人,新批参战
退役人员188人, 新批涉核人员174人; 提高部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补助,从
2008年10月起,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提高4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
役人员、涉核人员每人每月提高30元,“三属”和残疾军人在原基础上增发30%。
对义务兵全部实行优待。根据《博山区现役义务兵优待办法(试行)》的规
定, 优待金在原基础上每年递增10%,城镇义务兵2008年达到每户每年1500元,
农村义务兵近郊镇每户每年2700元, 山区镇每户每年2000元,向479名义务兵发
放优待金81.7万元。2008年10月始,在全区开展“夕阳扶老、关爱功臣”“五个
一”活动,为孤老优抚对象每人每年发放一吨生活用煤、一套棉衣、一身单衣、
一次免费疗养、一次定期体检。
2007年, 全区接收退伍军人挡案210份,接收农村退役士兵115人,全部办理
落户手续。12月, 在博山第一职业中专举办退役士兵培训班,有21名退役士兵、7
名士官参加培训。 11名转业士官全部安置到区属事业单位,退役士兵9人安置到
企业,自谋职业6人,发放自谋职业金14.1万元。2008年,接收农村义务兵89人,
全部办理落户手续。城镇退役义务兵安置到企业15人,自谋职业13人,发放自谋
职业金32.7万元。转业士官13人,全部安置到区属事业单位,安置率达100%。

【双拥工作】 2007年5月,区委、区政府调整充实了区双拥领导小组。7月,区
双拥 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在区直部门开展“感受传统教育, 帮扶百名孤老优抚
对象”活动的意见》,安排了百名优抚对象(其中孤老43名、困难优抚对象57户)
由74个区直部门和单位集中用2年时间重点进行帮扶。7月30日,博山区“八一”
双拥座谈会在72483部队招待所召开。 12月,驻军某旅在源泉镇、池上镇进行野
训拉练,区委副书记徐磊、副区长段迎春带领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局
的领导,带着花生油、猪肉、鸡蛋等物资,到源泉镇部队驻训地对官兵进行走访
慰问。2007年、2008年“八一”建军节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机关
工委、统战部和区教育局六部门牵头组织50多个区直部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
驻博部队 购买了28台微机、 14部健身器和大量书籍、文体用品,丰富了部队官
兵的文体生活。2008年“八一”前,区领导分头走访了13名参加汶川抗震救灾的
博山籍部队官兵家庭,每户发放慰问金500元。
2008年5月, 在淄博市委、市政府、淄博军分区召开的创建双拥模范城表彰
大会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直机关工委、民政局、财政局、八陡镇、
崮山镇、 城西街道、山东博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驻博72483部队荣获双拥工作
先进单位,区委副书记徐磊及康成江、赵世超(部队)3人荣获二等功,薛幸福、
李绪涛、张颖等22人荣获三等功。

【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 博山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
位, 编制7人,截止到2008年底有10名工作人员。军休所占地面积6600平方米,
建有军休干部住宅楼及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等,建筑面积1490平方米。
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两年来,始终坚持每月一
次组织军休干部集中学习,传达和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组织参加有关的会议、活
动。严格执行军休干部生活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标准,及时、准确、快捷地发
放军休干部的工资、医疗费、遗属补助费等。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服务
意识。区军休所加强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团体合作意识的培养,2007、2008年
先后组织工作人员及军休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胡锦涛总书记一系列
重要讲话精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增强工作人
员的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强化服务措施,提高军休工作服务管理水平。坚持做
好家访和军休干部的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对各户的水、电、气、暖等设
施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安全预防工作。经常组织军休干部
开展文体、学习和娱乐活动。2007、2008年组织军休干部到焦裕禄纪念馆、惠民
孙膑纪念馆、日照、曲阜、源泉等地进行参观。组织军休干部坚持开展打门球、
登山、钓鱼、庆“七一”观看红色革命电影和“纪念建军节书法绘画作品展”等
活动,并积极参加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比赛。

【救灾救济】 2007年6月至8月间,池上镇、南博山镇、崮山镇、白塔镇、城西
街道和开发区的98个村庄遭受暴风雨、冰雹等自然灾害袭击,受灾人口22万人;
农作物受灾面积8639公顷,绝收面积263公顷;倒塌房屋534间,其中:倒塌居民
住房63间, 损坏房屋126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416万元。积极组织群众生产自
救外,争取上级救灾款151万元。2008年全区遭受洪涝、病虫害,受灾人口16.41
万人,受灾面积2953公顷,成灾面积670公顷,绝收面积240公顷,倒塌房屋70间,
直接经济损失2308万元。
及时做好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2007年共拨发救助金160余万元,共救助550
余户特困家庭、 160余名贫困大学生,为80余名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直接发放
救助金26.83万元,其中:因病造成家庭困难的80人,发放17.13万元。认真落实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7年,对十几名符
合条件的流浪人员, 进行了救助并及时送市救助站,送市福利院弃婴3名,送市
福利院“三无对象”1名。2008年,对5名符合条件的流浪人员进行了救助并及时
送市救助站。为迎接全国卫生城检查,安排专门车辆沿路巡查,确保流浪乞讨人
员得到及时救助,救助15名流浪人员。
2007年全区有农村五保对象872人。 其中:五保老人512人,残疾人403人,
未成年人20人, 已集中供养61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0%,月需保障资金10.28万
元。全年下拨五保供养经费51万元。春节前,区大班子领导分组走访慰问敬老院
10处、 优抚对象58户、特困户58户和驻博部队。全区共计发放面粉65350公斤、
食用油3415公斤,走访特困户2368户。2008年春节期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
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主要领导和区直各部门领导走访敬老院11处,优抚对
象58户,特困户58户和驻博各部队。全区共计发放面粉136075公斤;食用油9050
公斤,走访特困户4500余户,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配合市民政局积极做好“夕阳扶老”各项设施的配套落实工作。2008年8月,
为全区敬老院的五保供养对象发放夏、冬季服装630件。从9月开始,为全区12处
敬老院的五保对象每人每天早餐供应一个鸡蛋, 拨付用于购买鸡蛋的资金共计
3.78万元。为全区的12处敬老院安装太阳能淋浴器、活动室配备电视机, 配备一
套理发工具。
2008年在支援四川抗震救灾捐款中,全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各
界的党员干部、中小学生、企业职工、社会各界群众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
方支援”的传统美德,捐款热情空前高涨,共捐助资金1335万元,捐助物资折款
1.01万元,拨付资金246.6万元,为灾区购买帐篷60顶,活动板房240套等救灾物
资。
2008年10月中旬,省考评组对池上镇、北博山镇、八陡镇、白塔镇、夏家庄
镇、山头镇的敬老院进行了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考评认定,六处全部
达标。 6月初,配合区财政局对全区的五保供养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分配
五保供养经费50.03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 全区城乡低保制度于1997年建立并实施,截止2008年底,城
市低保标准提高5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246元,低保户数3888户,人数6848人,
全年发放低保金1484万元, 城市低保保障率为2.8%。农村低保标准提高3次,低
保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 低保户数4614户,人数6203人,全年发放低保金322万
元, 农村低保保障率为2.6%。做好城乡低保户临时性补贴发放。自2007年8月份
起对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临时补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5元。2008年按照上级要
求又提高了低保户补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户每人每月提高补助30元,农村低保
户每人每月提高补助20元。
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2007年6月份,制定出台《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实
施医疗救助的意见》(博政发(2007)52号)。医疗救助制度建制后,据统计,
2007年救助113人,发放医疗救助金30万元;2008年累计救助416人,发放救助金
72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协助房管部门开展廉租住房审核工
作,截止2008年,累计审核1563户困难群众享受廉租房待遇,缓解了无房户的住
房难问题。

【基层慈善组织】 至2008年8月底,全区14个镇办(开发区)普遍建立了慈善
分会,并进行注册登记。14个慈善分会共设名誉会长14名,会长14名,副会长16
名,秘书长14名,个人会员908名,单位会员320个。2008年11月,筹集资金26万
元,成立北博山镇慈善门诊、慈善超市,幅射救助周边崮山、源泉、石马、南博
山四个镇。 每年为农村低保户和特困群众提供260元的医疗补助(生活补助),
帮助农村最困难群众解决医疗、生活问题。每年五月中旬始,坚持开展一年一度
的“慈心一日捐” 活动,2007年共接收捐款200.5万元,2008年汇同为四川汶川
地震灾区捐款共计1335万元。

【社会福利企业管理】 1980年6月成立博山区社会福利生产服务部,历经更名,
2003年改建为博山区民政社会福利管理处,现有工作人员11人,负责全区的福利
企业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工作职责, 积极协调有
关部门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2007年协调税务部门及时为年检
合格的福利企业出具证明,办理退税手续。为28家福利企业减免了河道工程维护
治理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07年全区福利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6亿元,同
比增长7.8%; 实现销售收入3.4亿元,同比增长9%;实现利税2632万元。2008年
全区福利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 4.3亿元,同比增长13 %;实现销售收入3.8亿元,
同比增长11 %;实现利税 2100万元。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做好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和年检工作。2007年6月,国家
制定了新的安置残疾人就业和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处及时在“博山区民政社会福
利企业信息网”上发布,并印发给每一个福利企业,召开全区福利企业会计会议,
请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有关领导讲解新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现场解答有关
问题,为新税收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在资格认定过程中,认真审核
企业提供的各种证件、凭证和材料,有28家福利企业通过了资格认定,10家福利
企业因达不到政策规定,放弃了福利企业资格。根据市民政局、市国税局、市地
税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市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淄民[2008] 123
号)精神,区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全区
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博民[2008]64号),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全
区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会议,在企业自查基础上,联合开展福利企业年检工作。
全区2007年度有社会福利企业30家应参加年检,受检企业职工总数2034人,其中
残疾职工681人,占全体职工总数的 33.5 %。有28家福利企业达到年检标准,一
次性检查合格;有2 家福利企业达不到规定要求而限期纠正。
扶贫济困,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2007年和2008年春节前,积极筹集资
金、 物资开展“送温暖”活动,为150多名特困残疾职工和“双职工”送去慰问
金和生活物资。协调市社会福利企业困难职工救助中心对山东富安重型机械厂、
博山弹簧厂、博山颜龙化工材料厂进行救助,积极申请福利彩票公益金开展特困
残疾职工取暖救助活动,对350名特困残疾职工进行了救助。

【婚姻登记管理】 2007年至2008年,婚姻登记处认真贯彻《婚姻法》、《婚姻
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落实民政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婚
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2008年度被山东省民政厅命
名为“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 。 2008年12月,被国家民政部授予
“2007-2008年度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
2007-2008年婚姻登记情况。全区共办理居民登记结婚5825对,登记离婚912
对, 补办结婚登记417对,出具未婚证明2400件,出具婚姻状况证明90件。登记
合格率100%;女性初婚晚婚率2007年达85.39%;2008年达76.12%。为确保北京奥
运会期间婚姻登记工作, 制订《应急预案》,确保8月8 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当天
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提前发放告知卡片及登记顺序号,当日登记94对,预约登记
50对。

【殡葬管理、陵园建设】 2007年以来,博山区殡葬事业管理处对殡仪馆、烈士
陵园、博山公墓实行“三位一体化”管理,由区殡仪馆对烈士陵园、博山公墓实
施集中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开发。
2007年火化尸体3618具,完成营业收入180万元;2008年火化尸体 3750具,
完成营业收入125万元。 区殡仪服务中心处处为丧属着想,增加服务项目,提高
服务质量,全年完成营业收入180余万元。博山公墓2007年销售墓穴211套,完成
营业收入178万元; 2008年销售墓穴256套,完成营业收入194万元。突出重点,
完善殡葬服务。 适应群众需求,2007年6月将高档火化炉更名“孝顺炉”;为保
证运送更快捷、 卫生、环保,2008年4月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文,取消了各大医
院的太平间;为了给丧属和群众提供高档服务,粉刷了殡仪厅内部墙壁,重铺地
面,在殡仪厅内安装了电子横屏、竖屏和遗像显示屏,安装了室外显示屏。2007
年初,在城东办事处龙泉寺新设殡仪服务部,由单一服务发展为系列化服务,方
便了群众。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处理“4.28”胶济铁路重特大事故的善后工作。区
殡仪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抢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接运遇难人员遗体14具。历时
二十多天,把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全部处理完毕,得到了遇难人员家属和上级部
门的肯定。
经过几年的发展,博山公墓在规划、发展、绿化等方面已初具规模,被市民
政局评为先进单位,2007年7月市公墓管理处在博山公墓召开现场会向全市推广。
2008年解决了多年遗留的土地手续问题,通过多方协调,减免手续费用达59.4万
元。强化烈士陵园管理、优化服务,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投资10余万
元对陵园大门及倒塌的院墙进行整理维修,强化展厅、墓区、园内绿化美化管理,
积极筹备,做好每年的清明节全区纪念革命烈士大会组织筹备工作,抓好清明节
群众到烈士陵园瞻仰参观的组织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 两年共接待群众5万余人
次。

【基层政权建设】 村“两委”换届选举。博山区现辖11个镇、2个街道、1个开
发区, 255个村(含46个村改社区),20个城市社区。按照全市村“两委”换届
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村“两委”换届选
举工作进展顺利。 截止2007年12月25日, 全区累计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
253个, 占应换届总数的99.6%;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48个,占应换
届总数的98.4%;199个村实现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占80.24%;
村“两委” 交叉任职比例71.7%; 81个村“两委”班子有女干部,占32.7%,村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主要做法:超前谋划,打牢工作基础;
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实效,培训工作骨干;强化措施,确保完成目标
要求;严格把关,依法规范操作;确保稳定,营造良好选举氛围;规范完善,扎
实做好后续工作。切实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整充实了“博山区村务公
开协调领导小组”,村村建起标准规范、内容全面的村务公开栏。村财务、村内
重大事务都要实行村务公开;村级事务实行民主决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
定期召开,会议记录健全,决策程序规范;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村村都有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民主监督组织,村务公开监督小
组、村民主理财小组机构健全发挥作用。2008年,制订《博山区村务公开目录》。
村务公开内容分党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三大类44项,村务公开的时间、
形式和程序共十条。

【民间组织管理】 博山区民间组织管理局是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
登记管理机关。 全区注册登记正常开展活动的民间组织有181家,其中:社会团
体80家, 民办非企业单位101家。审批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材料、实地考察
论证、核准登记、依法公告等环节和步骤,确保审批一个,成功一个。2007年将
审批登记工作提速了30个工作日。2008年改为手续齐全完备后随时办理,以优质
的服务态度和热情,实现了五年零投诉纪录。两年内新注册登记社会团体15家,
分会19家;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24家。年度检查工作。年检主要检查各民间组织
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按照章程活动情况;组织机构设置和登记事项
变更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
用情况。 2007、2008年两年共年检单位340余家,年检合格率均达到100%。对连
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39家民间组织作出了撤消登记的决定, 注销民间组织3家。
监督执法工作。2007年,根据群众举报,会同崮山镇民政、司法等部门对崮山镇
南北村成立的“民营企业协会”进行了调查取证。最后确认该协会为非法组织并
进行了依法取缔;会同区委统战部等部门对基督教人员的上访做了认真细致的工
作,维护了全区社会的稳定。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管理职能,会同区财政局对部分
有收费项目、群众反映较大的社会团体进行了财务审计。对发现问题的协会,按
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下发了限期整改通
知书。 信息档案管理工作。2007、2008年发布信息198篇,被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录用新闻稿件8篇, 信息访问量8622次,连续两年名列全市第一位。2007年按照
《关于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效能博山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
企业单位进行集中清理整顿。2008年在全区民间组织中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
四川汶川大地震后,向全区民间组织发出了抗震救灾捐款倡议书,广大民间组织
积极响应,踊跃捐款。民间组织通过减免费用、义诊、免费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
形式为群众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服务。

【社区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社区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为
重点,把解决社区“有人办事、有地方办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作为社区主
要任务来抓,按照市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07]55号)
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工作,社区工作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目前, 全区辖11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村改社区46个,纯城市居委会
60个, 单位(企业) 社区9个, 人口20万。社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按照
“一社区一支部”的目标设置社区党的组织,按照“双高双强”的要求,配齐配
强社区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一人兼100%。社区党组织班
子80%达到“五个好” 的目标。社区自治组织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委会在党组织
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开展居民自治,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维护社会稳定、做好
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信访联络、残疾人服务康复与服务等工作,社
区居委会下属人民调解、人口计生、治安保卫、文教卫生、工会、妇联、青少年
工作委员会等组织健全,居民联系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单位协商等制度规
范化。社区民间组织和中介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干部并履行法律程序,逐步实现了社区工作者队伍年
轻化、知识化、职业化。博山区志愿者协会成立后,全区共建立社区志愿者分会
7个,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21个,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人数达1.02万人。
2008年5月, 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试行),区
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星级”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全区基层社区广泛开展“星级”社区创建活动,至年底检查验收,山头镇的秋谷
社区、夏家庄镇的良庄社区、城西街道的税务街社区达到“三星级”,区政府各
奖励2万元。 年底,城西街道荣获“全省和谐街道示范单位”、三元社区、金凤
园社区荣获“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称号。

【地名管理】 2008年,全区共有各类地名748条。其中镇、街道、开发区、村、
居委会、居民小区名称352条;道路、街、巷名称289条;专业部门名称33条;人
工建筑、纪念地名称22条;自然地理实体名称52条。尚有部分地名在规划和申报
中。 (颜培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