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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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博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科室3个:办公室、培训就业保险福利
科、 工伤医疗保险科。局属单位9个:区劳动就业办公室(与博山区劳动服务公
司合署办公)、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区劳动仲裁院、区机关事业社会养
老保险管理处、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区医疗保险事业处、区劳动保
障监察大队、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区职业介绍所。

【劳动就业管理】 2008年实现新增就业再就业1510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
就业681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2590人,安置困难群体再就业1045人;城镇登
记失业率控制在3.25%以内。通过采取鼓励企业吸纳、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发公
益性岗位等措施,帮扶困难群体实现就业,保持了城镇零就业家庭数量动态为零。
以培训促创业、带就业的格局初步形成,组织开展再就业培训1800余人。

【企业职工工资管理】 按照“市场机制调节、职工平等参与、企业民主分配、
政府监控指导”的原则,初步建立起企业工资宏观管理体系。定期转发市人民政
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分配;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确定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
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岗位技能工资制度;总体上形成了以岗位绩效工资
为主、 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工资分配制度。全区2007年月最低工资标准54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元;2008年月最低工资标准6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7元。
2006年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6833元, 2007年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加
到19615元。

【劳动合同管理】 2007年实行劳动合同鉴证制度, 共鉴证劳动合同6012份。
2008年实行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将劳动用工登记制度与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劳动
合同统计报表制度相结合,加强对劳动合同的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对用人单位
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截至2008年12月,共有2927户企业与职
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为53438人。

【劳动仲裁】 2006年9月成立博山区劳动仲裁院,内设立案综合庭、社会保险
福利庭、劳动关系庭,主要职责是处理在博山区的市属以下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
与其职工之间,以及区属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等与其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职
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2007年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03件,为劳动者追回应
得利益255万元, 为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27万元;2008年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
件110件,为劳动者追回应得利益265万元,为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22万元。

【劳动保障监察】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先后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清理整顿农
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费征缴、劳动用工执法检查打击违法犯
罪、 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 检查用人单位1042户,涉及劳动者
74700人,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政策咨询700余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9件。
通过开展劳动保障年度监督审查, 累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84余户,涉及劳动者
累计8万余人,补办招用手续1940人,补签劳动合同12984份,补发拖欠、克扣职
工工资13.28万元,清理整顿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7家。

【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07年在全市率先开展搁置劳动关系的困难
企业职工续接社会保险工作, 截至2008年12月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83316
人,离退休人员30531人,退休(职)人员平均退休金达到1140元/月。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通过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创新服务机制,优化服务
质量, 档案管理达到省一级档案室标准。2008年3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调整为工资总额的36%, 增强了保险基金抵御风险能力。截至2008年12月,共有
参保单位223个,在职参保人员9695人,离退休人员3851人。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区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8年11月开始实行
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稳妥推进”三步走的
工作目标,在山头镇、夏家庄镇首先实行试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政府
补贴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政府对年满45周岁以上的参保缴费人员,每年按
缴费基数的2%给予缴费补贴;对参保缴费人员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一定的领取补
贴;对试点开展前年满60周岁的老年农民实行免缴费政策,直接给予一定的养老
补贴。 截至2008年12月,两个试点镇的27个行政村中,18个村参保率达到70%以
上、6个村达到90%以上、3个村达到100%。

【医疗保险】 2007年10月,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覆
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2008年12月,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到88769人,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达到76747人。

【其它保险】 1999年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后,全区的失业保险进入规
范化、 制度化的发展时期。 经过多次调整, 2008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提高为
383.25元/月。 截至2008年12月,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017人;工伤保险于
2000年10月开始实施,参加人员范围为企业职工。2007年开始覆盖事业单位职工
和机关工勤人员。 截至2008年12月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123人,农民工
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达到9446人;生育保险于2005年开始实施,参加人员范围为企
业职工。截至2008年12月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970人。

【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博山区人力资源市场达到区县级一类标准,定期于周二、
周四举办劳动力市场供需洽谈会,实现了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技能
培训、职业介绍、失业登记等业务的一站式服务,对全区各类劳动力资源进行动
态管理,及时采集、分析、发布用工信息,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了便捷、高
效的信息服务。

【职业技能鉴定】 博山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
工作。2007年进行职业技能鉴定907人,全区有高技能人才30人; 2008年进行职
业技能鉴定907人,全区有高技能人才87人。
(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