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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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7年,博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区执法局),下设城市管
理行政执法大队(简称执法大队),执法大队根据执法局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
博山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负责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使职权。
机关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法制科、监察科,执法大队设城东中队、城西
中队、白塔中队、山头中队、夏家庄中队、规划环保中队、市政环卫中队、直属
中队。2008年,根据工作需要,撤销直属中队,成立规划一中队、规划二中队和
指挥中心。区执法局编制17名,执法大队编制83名,在编人员81人。主要职责:
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第39号令《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
负责行使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公
安交通七个方面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工作。依法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装修门
头、设置各种户外广告等进行行政许可,对建城区(包括与中心城区道路连接线)
户外广告占用空间资源使用权实施运营。

【建筑物外观管理】 2008年,整治的路段有:沿河东路、沿河西路、因园路、
五岭路、龙泉街、青年路、新博路、博矾路、张博路。路段涉及到楼房67栋,沿
街营业房33座、 营业门头389间。重点对道路两侧建筑物立面实施改造、粉刷,
对门头招牌进行综合治理。 整个工程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4~6月中旬,完成
“一点到线”的整治。一点指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线为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向北至福门桥、向南至文姜广场段。整治典型建筑有区青少年宫、区老干部活动
中心、区电影院、少年宫以南段、颜建集团段、大街南头以北段等沿街营业房;
第二阶段9~10月中旬结束,完成 “由线到面”的整治,即由中心城区向乡镇延
伸、“全面开花”。如城区内的因园路、五岭路、龙泉街、青年路,山头镇的新
博路,白塔镇的张博路,夏家庄镇的博矾路等沿街建筑物。两期工程总投入资金
约160万元。 立面改造的设计理念:以博山地域文化特色为依托,突出山城特色
和博山老城建筑风格,体现山水园林特色,按照“平面整洁、立面和谐、色调协
调”的原则,把握城市灰白相间的主色调,紧紧围绕山水、园林、生态、文化、
洁净做文章,形成以历史名胜、山水景观、民俗风情文化底蕴为主要特色的建筑
文化。 在建筑立面改造的同时,对沿街门头招牌进行仿古样式改造,门头招牌
实行“五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制作、统一安装,
所设招牌高度0.75~0.8米, 长度与营业房门面同宽,同一平面上的招牌无缝隙
衔接,走出了富有博山地方特色的门头招牌管理之路。2008年10月,立面整治工
程按期完成,共对74栋建筑物的局部进行了改造,建设仿古式小瓦挑檐1793米,
建设仿古式院墙200余米,装饰墙面2156平方米,粉刷墙面约1.4万平方米,拆除
各类门头招牌510余块。 整个工程突出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在时间与空间、传
统与时尚、功能与结构的结合上有了新的突破,建筑物色彩相联、相称、相映,
整条道路达到色彩和谐、统一、美观,成为多年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精品工程。
2008年11月,市政府周连华副市长在调研博山城市建设工作时,对立面整治工作
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各区县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评组等分别到我区
进行了观摩。

【户外广告管理】 2007年1月1日,区执法局联合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规划
分局、区物价局下发《户外广告占用空间资源使用权实施运营通知》(博财字
【2006】 165号),1月8日,全区户外广告实施占用空间资源使用权运营工作全
面开展, 区执法局负责具体运营工作。2007年4月,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月活动,
对主要道路和城市出入口等部位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对存在不安全因素、
无设置手续及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强制拆除,促进城市立体空
间的净化、美化。整治工作以中心路、沿河东路、沿河西路、新博路、张博路白
塔段和海眼段、五岭路美食园段六条路段为试点,先整治后运营。达到整治一片、
运营一片、 巩固一片的良好效果后,逐步向其他主次干道延伸。2007年9月,户
外广告整治工作全面结束。共强制拆除各类广告牌匾319块,群众自行整改169块,
清理门窗即时贴2775处, 清理各类条幅、布幅198条,对新设置的户外广告全部
进行运营,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2008年4月,结合立面整
治工作,在户外广告设置工作上创新思路,对城区主次干道沿街门头招牌进行全
面改造更新。以博山当地的历史文化为背景,将沿河东路、沿河西路、因园路、
双山路、新博路、新建一路等道路两侧310余块门头牌匾,统一设置成仿古样式,
增添了新的地域特色。一年来,共拆除门头招牌596块,大型立柱式广告设施9处
约1600平方米。

【道路容貌管理】 2007年,实施城区主要路段、路口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先后对城区47条主次干道进行集中治理,拆除乱搭乱建1240余平方米,清理占道
广告牌匾1954块,清理门窗即时贴2775处,拆除各类条幅198条。3月份,开展了
服务行业和马路摊点治理工作。取缔大街南头、大街北段、新建四路、羊栏河路
口、白虎山市场、房家庄市场等地的探头市场共计11处,清理流动摊点1300余处,
规范露天烧烤63处,与沿街业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569份。2007年4月,结
合博山区实际,创新发展城市市容人性化规范化管理新机制,在全市率先推出了
次干道适度安置部分经营业户工程,有效解决了马路摊点乱摆乱卖现象。设置了
经济、 实用、美观、式样统一的便民水果亭38个、铁皮柜126组、遮阳棚(伞)
59个(把)、便民修理箱29个,结合道路状况及周围的整体环境、群众需求等,
制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和标准。 2007年4月19日,《大众日报》刊载新闻《城管
不撵,马路不堵,市民方便,淄博流动商贩定点经营》,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报道,
引起了较强的社会反响。 2007年4月12日在博山召开的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
统城区市容市貌规范化、人性化管理现场会上,该项工作被确定为先进典型工程,
得到了省市领导的一致肯定。各区县和济南、莱芜、滨州等城市的城管执法部门
相继来博山观摩学习。
2008年,开展城区主干道综合整治活动。整治范围:中心路及因园路全路段、
沿河东路全路段(神头桥至世纪广场)、沿河西路全路段(神头桥至华成集团)、
新博路全路段、 五岭路全路段。3月份,将新建一路夜市整体迁移至西关街和大
街北段,共划定摊位145处,迁移夜市摊点108户,解决了因新建一路夜市造成车
辆堵塞、 居民出行不便的现象。4月份,全区开展整治主要道路非机动车停放活
动,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架260组,新划定停车区700余处,提供了2000余个停车位,
市民停车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10月份,成立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安装19台液晶
显示器,在城区主次干道、重点路段、重要路口和窗口位置设置20组摄像头,有
效监测日常市容管理状况,全区城市管理数字化监控体系正式运行,逐步形成了
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限时查办、按时反馈和城管执法全时段、全方位监管的现
代化管理体制。

【规划执法管理】 2007~2008年,先后组织4次规划执法大检查活动,对城市
规划区内的新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对未办理规划手续、不按“一书两证”
内容和规定进行建设的开发商及施工单位实施严管。2008年5~6月,开展规范治
理建筑施工工地活动。整治范围:建城区内在建建筑施工工地存在的夜间施工、
噪声污染、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治理重点:一是建筑施工单位未经许可夜间施
工的;二是建筑施工作业中产生的噪声或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标准造成环境噪声
污染的;三是建筑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大气污染的。共查处违法建设
案件184起,查处违法建设面积约合159096平方米,查封违法建设施工工地95处,
查处夜间施工案件32起,噪音扰民案件48起,扬尘污染案件51起,责令建筑施工
单位增设防尘网等防尘设施65次。
(撰稿:王延鹏 摄影:焦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