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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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万山村干部守则》

为扎扎实实地搞好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干部正气,树立新的形象,使
“任职一届,造福北万山,致富北万山的工作思想真正落实到实处”,特制定干
部守则。
第一、认真学习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
同党中央和上级领导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地为群众服务,
把北万山的事情办好。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首先要刻苦学习政治和业务,
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领导艺术,积极提高办事效率。要有舍小家顾大家
的奉献精神,要有事业心、责任感,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对发展北万山,
造福群众创政绩,做贡献。要事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凡要求大家做到的事情,
自己首先要做到,为群众做出表率,在群众中树立更新更好的形象。
第三、坚决执行村“两委”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村“两委”制定的各项制
度规定,真正做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有令则行,有禁必止”,
在言行上同村“两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阳奉阴违,另搞一套。
第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是重大问题必须集体研究决定。集体决议形成后,每个人都要坚决维护和执行,
在言行上不得有任何反对和抵触表现,更不允许以个人在会上的意见讨好于他人
或宣扬别人在会上的意见而制造矛盾,挑拨离间。坚决反对“会上不讲,会后乱
讲”,“会上支持,会后反对”的“两面派”作风。每个干部要按分工范围,敢
于负责,大胆工作,完成任务,属于自己应该处理的问题,不得推诿或把矛盾上
交。
第五、加强个人修养,加强相互团结。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到相互尊
重,相互支持,相互谅解,注意关心别人,体贴别人,理解别人。要善于团结与
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不拉帮结伙,不搞小宗派,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自觉接受大家的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心平气和,
与人为善,反对姑息迁就当“老好人”,也反对无限上纲乱扣帽子,更反对当面
不说,背后乱说或揪住别人的缺点不放,而对自己的缺点满不在乎,要团结一致,
共同进步,决不允许表面支持,背后拆台,台上握手,台下踢脚。
第六、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上班不迟到,班中不脱岗,下班不早退,有事要
请假,领导在和不在一个样,听从分配,服从领导。在办公场所不过分说闹,相
互之间不过分开玩笑,文明办公,礼貌待人。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该外传的会议内容,决不泄露给家属、亲友和其他不该知
道的人。
第七、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处理任何事情,解决任何问题,要坚持原则,
合理公正,不徇私情,杜绝偏向,做一名群众信赖的好干部,要敢说敢管,无私
无畏,不怕得罪人,敢于同违法违纪,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第八、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隐瞒观点,不阿谀奉承,说的和做的一个样,
反对说得多做得少,更反对在办公室里夸夸其谈,到下边一点实际工作不干,出
工不出力的漂浮、耍嘴作风。
第九、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受主义和极端的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
树立大公无私,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五不”即:“不请吃、不收礼、
不以权谋私、不占集体便宜、不违法乱纪。”
第十、廉洁自律,从严要求,不允许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用公款吃吃喝喝,
更不允许个人私事用公款招待。不酒后上班,更不能酒后误事,决不能酗酒闹事
出丑。反对管理人员班后凑热闹喝酒,杜绝“两委”成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凑热闹的酒场。因业务喝酒,要自我约束,以身作则,掌握适量,自觉维护个人
的表率形象。
第十一、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不做表面文章。要提高
观察问题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反对胡猜乱想,以假乱真,在宣传上要维护村“两
委”的决策和决议,同村“两委”保持高度一致,不信谣、不传谣、不诽谤他人,
做一名光明磊落、襟怀坦白、品德高尚的人。
第十二、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工作顺利时不盲目乐观,满足现状,要求
不满足,顽强攀登,再创辉煌。遇到困难和逆境时,不畏难发愁,无所做为,要
振奋精神,攻坚破难,创出新的业绩。要思路清晰,观察问题敏锐,继续发扬成
绩,随时克服缺点,坚决改正错误。

《北万山村“两委”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保证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制度的贯彻执行,使村“两委”
会议逐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党支部议事范围
1、 研究决定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的学习和贯彻,决定党员
管理及奖惩的意见。
2、 研究决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吸收新党员,党员转正及后备干部的培养
及使用。
3、 分析研究决定全村的重大事项,对经济发展、村庄建设,财务开支、人
事调配提出决策性意见,研究制定全村发展规划。
4、研究决定村级及村级以下的组织机构建设,干部任免及奖惩。
5、研究村委及村属单位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做出决定。
6、 研究分析团支部、民兵连、妇女等群众团体的工作情况,听取回报,加
强领导。
第二、支委、村委联席会议事范围
1、 研究实施国家法律及上级政府部门的指示,研究制定村民学习、教育,
执行村规民约等实施方案。
2、 研究全村的社会发展,公益事业及“两个文明”建设的具体奋斗目标和
实施方案。
3、 研究决定村属企业的年度经济目标和企业承包方案,研究决定向企业投
资和长远发展规划,并分析各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4、研究批准村委财务及总公司的收支计划和收支决算。
5、研究制定村庄建设、行政事务,社会秩序、农工商等管理规定。
6、 制定村级各部门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分析研究工作进度
和任务完成情况,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7、 研究决定村属企业规范化管理,升级达标检查考核,奖惩等具体方案。
研究批复各企业各单位的报告。
8、研究决定对村委各科室,全年工作考核奖惩方案。
第三、议事程序
1、党支部每月一次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由书记主持会议。
2、联席会每月二次,根据情况可随时召开,由书记或村主任主持会议。
3、各委员按照分工需要提交联席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提前向书记提出,
由书记审定议题,决定开会时间,会前各委员必须就议题准备好意见,形成书面
材料(特殊情况也可口述)并做到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有事不能参加会议,
要提前请假,经主持人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会议。
4、 开会由主持人提出议题,经委员讨论同意后,再逐项研究决定,各委员
提交研究的事项,提交人必须提出自己的主导意见,否则不得提交。
5、与会人员必须做好记录,研究决定的事项要记录清楚,防止错、漏。
6、会议上各委员对议题要各抒已见进行讨论,不允许会上不说,会后乱说,
会上赞成,会后反对。主持人要积极组织引导,归纳各委员意见进行表决,如对
议题争议大,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不急于表决,下次会议再议,仍不能做出决
议,应将议题情况向镇党委回报,请求裁决。
7、 委员人数超半数可研究一般事项,重大问题应达到三分之二方可讨论决
定。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无法争得其他委员意见,可由书记或村主任做出决定,
事后再向委员通报。
8、 讨论重大事项时,应进行表决,表决使用一人一票的原则,表决方法可
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的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结果。
第四、决议的执行、监督和检查
1、 对形成的决议按照分工组织贯彻执行,并随时向书记回报执行决议的进
展情况,要注意了解决议的可行性与正确性,必要时提出修正意见,但在会议未
做出新的决议前,任何人不得否定会议决议,另搞一套。
2、会议内容不到公开时间,都要严守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人。
3、 允许持不同意见的人保留个人意见,但决议已经形成都必须无条件的服
从,决不允许阳奉阴违搞小动作,更不允许以本人在会上的意见去讨好他人或宣
扬别人在会上的意见搬弄是非,挑拨离间。
4、 在执行决议过程中,各委员随时将了解到的情况向书记回报,各委员要
互相支持,主动配合协调,相互督促和监督。
5、书记应及时检查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在会上通报。

1998年7月

《北万山村政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1、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下发的政策、规定及“两委”各项规章制度。
2、本村的公共事务、村庄规划及建设。
3、全村经济发展及财务收支情况、干部报酬及财务方面的重大事项。
4、村民上交款项收支情况。
5、村民用电及电费收交、支出情况。
6、计划生育指标及罚款、押金收支情况。
7、土地使用、宅基地审批情况。
二、公开办法:
1、 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总结半年全村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各项
指标完成情况,向村民公开应公开的政务内容,并部署下半年的任务和措施。每
年召开一次村民大会,认真总结上年的全面工作,确定下一年的工作方针和各项
任务、目标及措施,向全村村民公布应公开的内容。
2、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定期公布应公开的政务内容。
3、 每季度召开一次全村党员大会,总结一个季度工作情况,通报下季度工
作打谱,公开有关政务内容。
三、保证措施:
1、 成立村监督小组,接受村民监督,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增加工作
透明度,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2、 村“两委”把政务公开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要对政务公开工作
重点安排。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该开展而未开展的政务公开工作要补上。
3、 充分利用检举箱争取群众意见,听取村民呼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
议要及时处理解决。

1998年7月

《北万山村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管好集体财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本村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财会人员由村委选派(会计、出纳、保管员)总会计、主管会计并报镇
政府主管部门聘任。
第二、主管会计负责管理好所管单位的帐目、公章、银行会签、现金支票、
信汇等一切支付凭证,不得交他人代管。要达到帐帐、帐证、帐款、帐表、帐实
相符,搞好成本核算,对各企业的收款收据和销售发票,增值税发票,会计专职
保管使用, 其存根要严格管理备查。每月的2日前向村财务上报上月的资产负债
表、损益表等。
第三、出纳员、保管员、发货员业务上受主管会计的领导,必须严格执行现
金保管制度,出纳员负责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工作,非出纳人员不得管理收发
现金,出纳员必须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日存现金不得超过50元,每月结帐
时必须同会计核对现金,银行存款金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管员负责保管好
本企业的物资和材料,负责材料的收发工作,做到日清月结,收货时要点清数量,
检查质量,审查价格,认真填写入库单,领用材料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写出
库单,方可出库。发货员必须按发票上的数量、规格发货,坚决杜绝没有正式手
续发出产品,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发货员自负。
第四、各企业办理支票,支付现金,必须实行厂长、井长报书记审批,方可
办理支付,发生业务的原始凭证,必须由村分管财务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后,出
纳员方可受理报销,否则一律拒收。
第五、各单位要设立产成品、材料明细帐,对产成品、材料要按月清点、核
实,做到帐实相符,发现帐实不符时,要找出原因,经领导批准及时调整帐务。
企业购买的材料物资必须先办理入库手续再有领导人、经办人签字后才能办理记
帐报销。保管员办理入库时,必须收到实物,需要过磅的必须有过磅单,方可办
理入库手续,坚决杜绝见不到实物就办理入库手续的情况发生。购买的材料单据
手续不完备的财会人员拒绝受理记帐、报销。产成品经检验清点后,要填写产成
品日入库单,发出时要填写出库单,使产品帐实准确无误。过磅员必须按收发货
单,严格进行过磅,要做到准确无误。
第六、各企业的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要设立明细帐,每一年度进行一次
清理。发现盘盈、盘亏,找出原因,经领导批准及时调整帐务。企业的固定资产
和低值易耗品(生产工具、办公用品、桌椅、板凳等能长期使用的物品)增加、减
少、报废、调入、调出必须报村委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七、工资核算和发放手续,要严格核算制度,根据工种标准及时核算,达
到准确无误,制出正式工资表,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发放。
第八、非生产性开支要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支,对于招
待费单据,必须附有饭店的原始结算单,并写说明招待单位及陪餐人员,经办人
签字,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其他业务费单据必须由两个以上经办人签字,负
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九、供销人员外出不准携带巨额现金,并在出发返回后两日与出纳员结算,
发现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出纳员有权拒收。
第十、应收帐款与应付帐款,各企业要及时记帐,与对方及时核对,发现不
相符,要查明原因及时调整。凡有推销人员推销出去的集体物资款项,没有及时
结算的一律由经办人负责催回,要严格限制个人私事借款。对于长期借款不还的,
要采取措施,尽快追回,特别是领导干部决不允许借公款办私事,否则按挪用公
款处理。
第十一、充分发挥财会人员的监督职能,落实财务公开制度,村委将不定期
派专人负责对各企业收支经营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财务人
员业务上要接受村委和分管财务人员领导,分工明确,互相配合,严肃认真执行
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为搞好村委及企业财务管理积极努力工作,坚决反对贪污浪
费现象。对发现和查出有证据的不法行为,要及时追回钱物,赔偿损失,追究责
任,严肃处理,严重者报请上级机关依法惩处。
十二、本制度未包括内容,按上级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1998年7月

《北万山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

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必须对村委、村属企业集体资产进行严格管理,保护
集体利益,防止资产流失,为此,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凡属本村的村属企业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仓库物资,不管是实行
承包或租赁任何方式,都必须按照村委的会计帐目为准,列出固定资产的明细表、
低值易品、仓库物资明细表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一份存档备案。
二、各承包和租赁单位和个人,对固定资产只有使用权,不准转借或变卖,
在承包或租赁合同终止时要认真查清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情况,如发现短缺或
以破旧顶替的,都要按原帐价额计算收回现款。
三、各承包或租赁人,对原有村委的设施或资产私自拆除和毁坏的,要照原
价进行计算赔偿,对因生产需要,在拆除前已请示村委,并经村委研究同意,以
当时双方协议书或批准文号为准。
四、村委仓库的库存设备和物资,领用和借用时都要凭领导批准条或借据方
可领到,对于手续不完备,保管员有权拒付。对于借用的设备和物资都要以当时
的价格计算向村委交纳现款。
五、村委的设备和物资,无论单位或个人借用时都必须经书记或村委主任批
准并写批准手续,借用人写借据,并注明还日期,逾期不还者按物资价额计算向
村委交纳现款。
六、不经领导批准,管理人员乱拿乱分集体财产或私自把集体公物乱借他人
或送人,属乱拿乱分,以盗窃处理,属私自出借或送人的追究出借人责任。

1998年7月

《北万山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及山东省发布的《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工作规定》及白塔镇《村镇建设法规选
编》有关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村民使用的宅基地,都属于国家、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
有所有权,村民必须依法使用土地。
第三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82)第39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和北
万山村实际情况,确定宅基地批准的面积为准,凡超出批准标准的属于违法占用
土地。
第二章 宅基地管理
第四条 村民使用宅基地界线,以博山区土地管理局下发的《集体土地建设
使用证》为准,不准随意扩大和超界使用。
第五条村民建房用地首先个人写出申请交村委,研究同意后由村委按照有关
规定上报区、镇审批,批准后村民领到土地使用证和房屋准建证,并交足有关费
用方可使用,否则视为抢占土地。
第六条 严格执行使用批准面积和规定的房屋定向、地平高度、样式、层数
等,个人不能擅自更改,确保房屋建筑按规划统一排列整齐。
第七条 申请宅基地被批准后,应向村委交纳押金500元,竣工后,经土管、
城建管理人员验收,符合规定标准并彻底清运建材废料垃圾后,押金退回,否则
不予退回。
第八条 超面积使用的土地规定
(一)紧靠居住户的边角,零星土地面积很小,不影响村庄建设规划,住户需
要时可向村委写出申请,四邻盖章,由村委上报镇建委审批,批准后方可使用,
否则按抢占土处理。
(二)未经批准,已经在超面积上搞正式建筑物的,应在村委规定的时间内,
到村和镇补办使用手续,并交纳罚金每平方罚30元。影响村庄规划建设的应在村
委会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一律不给予任何赔偿,逾期不拆除者,报请镇建委
强行拆除。
(三)在超面积上所建的临时棚子、厕所或种菜、植树、存放物品等,在妨碍
村庄建设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的,应自觉的在限期内自行拆除,一律不予赔偿。
逾期不拆除者,报请镇建委强行拆除。
第三章 房屋建设管理
第九条 旧房翻建及院内新建
(一)村民居住的房屋及附属物(包括厨房、厕所、院墙、大门、砌堰等)需要
翻建或院内新建,必须到村委办理批准手续。
(二)办理手续的程序是:个人写出申请,画好图纸,四邻盖章交村委会,经
调查核实上报镇建委由镇村城建管理人员现场勘察核对办理翻建或院内新建手续。
动工时应通知村城建管理人员到现场丈量验线,核对图纸,符合手续,方可施工,
否则视为违章建筑。
(三)办理手续时应向村委交押金100至300元,竣工后经村城建管理人员现场
验收不违章,并且建筑垃圾清运彻底,可退回押金。
(四)没有办理手续和未办完手续施工者,视为违章建筑,村委会令其停工补
办手续,不听劝阻仍施工,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严肃处理并写出书面检查。
第十条房产交易,私房买卖,转赠,分户,由个人写出申请,村委审批同意
后,到镇、区房屋交易所办理房屋转移手续,方可成交,可受法律保护。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村民应自觉遵守规定,如发现有抢占、多占、违章等现象,村民
有权劝阻或向村委会举报。
第十二条 干部、党员、团员,应积极带头执行本规定,若有干部收礼受贿,
执行本规定不公正或对违章占地、违章建筑不管不问,村民有权向上一级政府部
门反映检举。
第十三条 本规定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相符的依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1998年7月

《北万山村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本村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管理条例,结合
本村驾驶员及车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
遵守交通法规,必须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年审。
二、机动车驾驶员领到正式驾驶证后,必须持证到村委办理登记手续,否则
不予安排年审。
三、凡购进的机动车在办理落户手续时,应向村委交足押金。
(1) 大货汽车每吨位1000元,挂斗2000元,农用车3000元,客货4000元,小
客5000元。
(2)拖拉机1000元,简易三轮车2000元,二轮摩托车500元。
四、凡购进的旧机动车辆,不论年限长短一律不予落户。
五、按规定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经交管所办理全部报废手续后,村委退给
剩余押金。
六、机动车转主出卖,应立即自己办理转户手续,手续办好后,村委退回押
金。(转户时间1月内),本人不办理转户手续,村委代办后,剩余押金不予退回。
七、凡落户于村的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在运行、停放出现违章、被盗、
肇事等与村无责任,本人自负。

1998年7月

《北万山村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一、供电设施管理
1、 对高压、低压、通讯、电视线杆、线路及配电室、电表盒等供电设施的
管理规定,村民要大力宣传,严格遵守,发现有破坏或偷窃行为要立即制止和举
报,确保用电安全。
2、 严禁在各种线杆周围挖坑取土、采石、拴牲畜,并不准攀登,否则造成
损失按价值两倍进行赔偿。
3、 高压线下不准超高堆放物料;高低压线路下不准搞任何建筑,不准种植
树木和放风筝,违者自行拆除,树株自行伐掉,确保安全用电。
4、 严禁在各配电室规定距离内搞建筑、挖坑、堆放柴草物料及种植树木,
违者自行拆除,拒不执行的强行拆除并给予20~100元罚款。
5、 配电室有专人分工负责,分管电工对配电室要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
6、 用电电表盒由村电工负责管理,不准以任何理由破锁开箱。违者开箱一
次以偷电行为罚款50-100元。
二、路灯设施管理
1、 村民要自觉爱护路灯设施,发现有损坏路灯设施的行为,要立即劝阻和
举报。
2、 对损坏路灯灯泡、灯罩及零部件,按照损坏数额的三倍赔偿,情节严重
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3、 各种线杆拉线、灯架等设施,应加强保护防止车碰,如有损坏按损失数
额赔偿。
4、路灯要有专人管理,按时送电、断电,确保用电安全。
三、道路设施管理
1、 村民施工应保护好路面及路旁设施,砖石等硬料应注意轻放,不准在路
面上砸石头,若损坏路面,每平方米按50元赔偿。
2、 严禁占用排水沟,更不准在水沟石墙上搞建筑。严禁无手续在路旁空闲
地上搞永久性建筑,违者自行拆除,并处以300-500元罚款。
四、供水设施管理
1、 机井、水泵、水池、管道水渠是全村工业和村民供水的公共设施,村民
要自觉维护,发现有破坏行为要立即制止或举报。发现有损坏的地方,要立即向
村委回报。
2、 机井、水泵、水池要有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准随便开泵,不准随便乱改
管路接水管。
3、 为确保水质达到卫生标准,严禁在水池、管道周围建厕所、羊圈和堆晒
粪便,不准在水池、管路周围挖土采石,违者罚款50-200元。

199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