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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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与人员

新中国成立前,村中有两家私人中医诊所,一家私人西医诊所,一家小药房。
人民公社化后,生产大队设立了卫生室,有了“赤脚医生”,至1980年末,村卫
生室已初具规模。 于2000年开始,全村实行合作医疗,村民每人每年享受260元
的医疗补助费, 计划生育按规定享受医疗补助费。到2003年,村卫生室设医师3
人。为管理好卫生室,对卫生室实行了“四统一”管理,并实行了承包制,严格
控制进药渠道,保证无假冒伪劣药品,加强药物管理,决不能出现变质药品。
对卫生室工作人员,不断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搞好卫生,严格消毒,
细心治疗,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村民的健康水平。

卫生防疫

为防治疾病的传染和扩散,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极积开展疾病防治工
作,村卫生室在镇卫生院的具体指导下,为村民、幼儿定期接种疫苗。
1951年,全民性开展种牛痘,接种率达80%以上。
1957年,预防伤寒、副伤寒、百日咳、白喉、乙型脑炎等生物制品疫苗接种,
接种率达70%以上。
1979年对乙肝、乙脑、脊髓灰质炎等实行计划免疫,接种率达80%以上。
自实行计划生育开始,每年定期为育龄妇女定期免费进行查体。
自2000年开始,每年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一次免费查体。发现病症及时
进行治疗,保证了老年人身体健康。

公共卫生

为保持环境卫生清洁,进一步搞好环境卫生,使村民有一个卫生、文明、健
康向上的生活环境,制定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垃圾管理:
1、设生活垃圾专用池;设运垃圾专用车,定人、定车、定时清运。
2、村民应自觉地将生活垃圾倒入池内,不准在池外或道路两旁乱倒垃圾。
3、 建筑垃圾严禁倒人生活垃圾池内。如发现有人往池内倾倒建筑垃圾,罚
款50100元,并且承担此运输费用。
4、运输车应5天一循环,一月一大清,月底进行检查,如发现每个垃圾池剩
余一拖拉机以上者,扣罚运输人员罚金50元。如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者,除罚款
外,将撤换运输人员。
二、路面卫生管理:
1、路面不准倾倒垃圾,泼污水,晒粪便。
2、 豆腐加工户、养猪户、养鸡户等一律不准往街道上流入因冲刷猪舍等造
成的污水、臭水,直接污染环境,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对此,根据《淄博市环
境保护法地方法规》有关规定,凡是人、畜粪类的东西一律远运田间,如发现街
道上有污水、粪便等,经查实后,将对其取罚款100—200元或直接停电等措施。
3、 施工户应爱护路面,砖石等物要轻堆轻放,防止砸坏路面,更不准在路
面上砸石头等物,若造成路面损坏者,按照损坏面积每平方米罚款50元。
三、路旁物料管理:
1、 路旁住户施工需要在路面上暂存建筑材料时,应经村委同意后,按指定
地点暂时存放。
2、 工程竣工后,应在10日内将材料、废料、建筑垃圾清除干净,不准超期
存放,否则,村委将组织力量运出,但运输费由施工户加倍负担。
3、 严禁在公路上长期堆放煤炭、烧土、灰渣、砖瓦、石块及其他物品,凡
是存放者应自觉运走,否则按占用面积每平方米罚款20—50元。
4、 禁止在胡同、小巷旁搞临时建筑和堆放杂物。已建起的临时棚子和堆放
杂物的,应自觉拆除和运走,不能损害四邻利益和影响通行。对村民反映强烈,
村委做工作又置之不理的,可按每平方米处以20到50元罚款,并强行拆除清运。
北万山村爱国卫生运动搞得好,成绩显著,2001年被中共白塔镇委员会、白
塔镇人民政府评为“爱卫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