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人民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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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8月2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后,
村民建制实行军事化” 编制,北万山村与小店村、南万山村、北峪村4个村合编
为一个营,为昆仑公社第六营。北万山村为第一连和第二连。
1959年后为生产大队, 下设4个生产队,后又分为6个、8个生产队,共有土
地1080亩,人均占有1.054亩。
1963年至1966年期间,经过三年调整,对人民公社化初期“平调”社员的物
资(农具、树木等)作了实物兑现或折价退赔。
经过落实中共中央 《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 、
《农村人民公社条例》精神,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公社化初期的平均分配,贫富拉
平的现象及分配与生产不相适应的矛盾,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1966年至1978年, 由于受“文化大革命” 错误的影响,北万山人仍固守在
“土里刨食”、“老守田园”的思想观念中。大队粮食年总产15万公斤,人均工
值1.02元,口粮每人每年不足15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