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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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下半年, 北万山开始进行土地改革,几经曲折,到1951年3月遵照中
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和《土地改革法》结束土改工作。工作中紧紧依靠贫
农,团结中农,采取反奸诉苦大会等形式,向地主、恶霸、汉奸、匪特进行斗争,
清算欠债, 将他们的土地、房屋、浮财分配给贫苦农民。1947年8月,国民党新
编第五军重占淄川城,地方反动势力趁机反攻倒算,他们将土改中的干部、积极
分子和分得土地、 浮财的农民称之为“匪”,进行惨害、屠杀,全村遭倒算的9
户,共产党员村长赵玉成,被抓关押。
1948年3月淄川、 博山重获解放,土地改革重新掀起高潮,通过土地改革,
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土地改革中共没收、征收地主
及其他应退出者的土地、房屋、粮食、家具、农具等物资,全部分给了农民。对
惨害干部、 积极分子的凶犯进行了斗争,依法进行了处理,其中交群众管制的4
人。
土改结束时,全村240户,其中划为贫农成份的168户,中农成份的68户,富
裕中农成份的1户,地主成份的4户。1951年12月农民领到了淄川县人民政府颁发
的《土地房产所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