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基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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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博山局局址比较稳定,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和邮电通信的发展,基本
建设项目逐渐增多。对一般投资额较小的项目,根据基建项目性质,交会计、总
务负责办理;对于投资款额较大的楼房建设、市话自动工程等,博山局抽调人员
专设基建班子负责筹建。
1983年以前,博山局因未设专职人员,对基建项目的管理不够完善,造成工
程完工后基建资料残缺不全。1983年后,博山局逐步开始按照上级局和城建主管
部门规定的程序办理基建项目。邮电基本建设程序大致分为建设前期工作、建设
准备工作、建设实施工作三个部分。顺序是: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
报告;编制逐步设计和概算;将建设项目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编制施工图设计和
预算;申请开工审计;征地、实施“三通一平” (即水通、电通、路通及场地平
整) ;组织采购招标;施工招标;申请开工报告;分别按各单位的施工图设计组
织施工;进行初步验收;组织全程试运转;组织竣工验收。1996年,为加强邮电
通信工程的综合管理,博山局施行市局制定的《淄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
法》、《淄博市通信建设工程验收及结算办法》、《淄博市邮电通信建设工程考
核奖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