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类 民主管理 资料库:博山区情资料库 章节:博山邮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1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1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11/article/7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11/article/7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领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49年至1955年基本以企业 管理委员会为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参加企业管理委员会,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1956年至1965年,企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能逐步由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所 代替。 1983年6月,博山局贯彻执行市局颁布制定《淄博市邮电局职工代表大会 暂行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对民主管理、职代会的制度、组织、机构、职权和 职工代表的产生、职权等明确了具体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