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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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邮至建国初期,管理制度虽有,但不够完善和统一。1953年,邮电部强调
以计划管理为重点,全面加强邮电企业管理。1954年,针对邮电生产的特点,邮
电企业开展了反对无人负责,建立各种责任制的工作,生产管理机构都先后建立
了生产指挥系统, 初步建立行政管理责任制和生产责任制。1957年2月,取消厂
长(局长)负责制,实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厂长(局长)分工负责制,至12月,在通
信业务、通信质量、通信技术以及计划、财务、劳动、物资和基建等方面,基本
上实现了管理有制度、检查有依据、考核有办法,企业管理得到加强。1961年,
开始执行邮电部及省局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精神颁
发的一整套企业管理规章制度。1964年,通过贯彻党中央《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
例(草案)》。开始建立局长负责的行政指挥系统,实行局、生产班组和支局所两
级管理,进一步实行责任制和管理上的分工负责。
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后,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得到贯彻执行。1973年起,逐
步恢复试行部分规章制度。
1981年至1983年,企业通过全面整顿,建立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一
整套规章管理制度。1983年5月11日,博山局制定了《关于企业整顿工作的意见》,
并公布实施。 通过实施《整顿意见》,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6月,制定了
全局“企业整顿五项工作验收细则”,“细则”包括工会、共青团、民兵、财务、
后勤、 班组支局25种681条验收核分办法,层层制定了从局长、管理人员到生产
人员及辅助人员共68个工种241个岗位责任制、 1213条考核标准。对有功者奖、
有过者罚, 使企业建立起了良好的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1985年5月前,实行党
组织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局长行政指挥的企业领导管理制度。1985年6月,
博山局民主选举局长,实行党支部领导下局长负责制。企业领导管理制度得到进
一步落实。1988年,市局对博山局局长实行聘任制。是年,博山局局长与市局局
长签定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正式实行局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