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山邮电志》上限公元1745年,下限至1998年9月16日博山邮电分营,
个别内容下限延至定稿时止。
二、本志采用公元纪年横竖写,以时记叙,以事分类,采用语体文,记叙体,
以志为主,图表、照片并用。
三、本志采用篇、章、节、目四级,本着贯通历史、先远后近、详今略古、
立足当代原则,突出邮电地方特点和行业特点。
四、本志资料主要来源于文书档案、报表、报刊和当时知情人提供的口碑资
料。
五、本志编写过程中,对有关专业单位提供的统计资料中个别不准的,尽量
进行了剔除或更正。
六、本志中业务技术专用名词、术语、符号、代号,按相关规范,规程的同
一概念表达。货币单位,以当时的币制为准。
七、在志文中记述邮路,电路涉及的地点博山,泛指现博山邮电区局驻地博
城。
八、本志使用的统计数字,一律按《山东省新编各级地方志、书行文规定》
执行。
九、本志计量单位以当时规定标准。
十、 1998年9月16日邮电分营后发生的大事,在大事记内适当补记,未入相
关章节。
凡例
一、《博山邮电志》上限公元1745年,下限至1998年9月16日博山邮电分营,
个别内容下限延至定稿时止。
二、本志采用公元纪年横竖写,以时记叙,以事分类,采用语体文,记叙体,
以志为主,图表、照片并用。
三、本志采用篇、章、节、目四级,本着贯通历史、先远后近、详今略古、
立足当代原则,突出邮电地方特点和行业特点。
四、本志资料主要来源于文书档案、报表、报刊和当时知情人提供的口碑资
料。
五、本志编写过程中,对有关专业单位提供的统计资料中个别不准的,尽量
进行了剔除或更正。
六、本志中业务技术专用名词、术语、符号、代号,按相关规范,规程的同
一概念表达。货币单位,以当时的币制为准。
七、在志文中记述邮路,电路涉及的地点博山,泛指现博山邮电区局驻地博
城。
八、本志使用的统计数字,一律按《山东省新编各级地方志、书行文规定》
执行。
九、本志计量单位以当时规定标准。
十、 1998年9月16日邮电分营后发生的大事,在大事记内适当补记,未入相
关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