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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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建厂后,是以计件工资为主,无考勤制度。
1952年底,设劳工股,实行劳动工资管理,整顿劳动纪律。
1954年由劳工股改为劳工课。1955年制订“内部劳动规则草案(含6章46条)”
其内容包括录用调动和辞退,行政基本职责,职工基本职责、工作时间、处分、
附则等。1956年由劳工课改为劳工科。
1957年制订“劳动力调配管理办法(含4项16条) ”,其内容包括总财、调配
手段和制度、管理教育、附则等。当年精简56名干部,充实生产第一线。1960年
山头陶瓷厂并入本厂后,进行了定员、定额调整。“文革”后,1977年10月进行
了生产定额调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厂进一步整顿劳动纪律,制订“生产奖惩制度”
和“劳动纪律考核标准 (含8条) ”及“职工文明守则(含10条) ”。在1980年至
1984年企业整顿中,进行了两次调整定员定额(双定)工作,同时有计划地进行了
全员培训,提高了职工的文化和业务(技术)素质。通过“双定”工作,挖掘劳动
力潜力, 有305人充实生产第一线,从而扩大了生产,提高了经济效益。据1984
年统计, 全厂定员5346人,其中有定额考核的2801人,占全厂定员人数的52.39
%, 实行工种定员的2545人占定员人数的47.61%。全厂有定额考核和无定额考
核的一律按工种计算, 有206个工种,其中:第一线47个工种,定员2673人,第
二线106个工种,定员1721人,第三线53个工种 (不包括管理定员460人,工伤长
病72人)定员4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