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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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至1953年,本厂无质量管理机构,产品质量标准由厂方与客户商定,
以质定价。
1954年,本厂规定了产品质量等级细数,产品出窑抽检,确定一、二,三级
所占的百分比,次废品不得超过15%,超者扣发工人工资。陶瓷采购站实行分级
采购,混级销售。
1955年2月, 成立技术检验课。1956年8月改称检验科。1957年3月,检验科
与生产技术科合并成立技术科。1958年,单独设检验科。
1961年后,本厂扩大内销瓷生产,有了出口瓷。内销瓷产品分一、二、三、
四级检验,出口瓷产品分一、二级检验,陶产品仍分一、二、三级检验。产品质
量检验标准:陶产品和粗瓷产品,执行省一轻厅标准,普瓷和陈设瓷执行轻工业
部标准。1963年加强原料和半成品、成品检验,产品由抽检改为逐个检。当年增
加检验工,检验科质管人员7名,车间检验工300余名。1965年至1966年,检验工
实行归口管理,检验工由原来车间考勤安排工作,改为检验科统一集中管理。全
厂推行自检、互检、专检三结合制度。
1966年“文革”开始,本厂质量管理制度被批判为“管”、“卡”,“压”,
撤销检验科,质管人员下放车间劳动,检验工仍回车间管理。1972年,恢复检验
科,由3人组成。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1978年9月,检验科改称质管科,
质管人员增至9人。 同年,新投产的宝石瓷 (炻器) 产品执行轻工部检验标准。
1984年4月, 各项质量管理制度通过企业整顿建立健全,主要有“关于质量管理
工作制(含15条)”、“关于正确执行产品质量标准的管理制度(含14条)”、“关
于控制铅溶出量的管理制度(含10条)”、 “关于半成品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含13条) ”、 “关手提供样品要保证质量要求的几项规定(含3条)”、“关于
原料质量验收及管理制度(含8条) ”、“全面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含11章48条)”
等。
1978年9月,本厂开展第一次质量月活动(以后历年9月为质量月)。1979年在
八车间进行质量管理试点教育。 1981年8月,在九车间搞质量管理试点,时有22
个质量管理小组, 其中试点小组8个。质量管理小组亦称QC小组,是群众性的质
量管理组织, 也是逐步实现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全面质量管理英文为:Total
quality control。 1983年夏, 质管科举办全厂质管人员短训班, 学员40名。
1985年, 全厂QC组发展到94个。 1984年至1985年,本厂先后召开QC小组成果发
表会三次,发表成果68项。1982年以来,本厂多次参加省、市及省陶瓷公司QC小
组成果发表会,先后被省一轻厅评为优秀小组5个,被市经委评为优秀小组5个,
被省陶瓷公司评为优秀小组9个。
1979年10月至1985年12月,本厂注册商标产品有:滑石瓷《博山炉牌》,象
牙瓷《春晓牌》 , 套五盆、蓝三大碗《博山牌》,卫生瓷《博陶牌》,外墙砖
《富丽牌》、炻器《宝石牌》。1983年卫生瓷投产,1985年外墙砖投产,均执行
建材部检验标准。
本厂产品质量接收国家标准局、山东省标准局、淄博市标准局的检查。山东
省陶瓷质量监督检测站受各级标准局委托进行产品抽样检查。对厂各类产品分外
观质量和理化性能两个方面检查,外观质量主要是检查出厂产品质量分级是否符
合有关标准规定,理化性能主要检查吸水率、热稳定性、白度以及铅镉溶出量是
否达到有关标准规定。一般产品每季检查一次,优质产品每年检查一次,检查不
合格的产品进行内部通报,限期整故,若仍不合格进行罚款,严重者,原是优质
产品的撤销优质产品称号。
1982年后,本厂出厂产品实行签发质量合格证书,每批产品按品种、花色,
等级分别抽2%检查,若合格率达不到95%,按4%抽查,再不合格要翻检。产品
达不到质量要求,客户有权拒收。1985年,本厂制定质量奖惩办法。
本厂质量管理,1980年获山东省一轻厅授予的《质量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1982年获山东省陶瓷公司授予的《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荣誉称号,1978年至1985
年产品创两项部优,六项省优,1985年新谊餐具创国家银牌。
1985年, 本厂质管科由14人组成,各车间检验工247名。质管科负责对车间
检验工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并根据产品品种的具体质量要求,对各项质量指
标进行统计分析,严把质量关,确保出厂产品质量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