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煤田开发与矿井建设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3&A=1&rec=88&run=13

古代煤井

博山煤炭,唐朝就有开发,今城东南的周家地、田家地和走马岭三个地方,
曾发现唐代古煤井遗址5处。这5口古井有一层开采的,叫“一所井”,深80米,
采七行炭(俗称大黄石炭)。有三层开采的,叫“三所井”,即在井深80米处继续
下凿40米,采九行炭(俗称油性炭) 为第二所,再下凿40米采十行炭(俗称大、小
石炭) 即第三所。此外,还发现有采露头煤的地方,叫作“边边地”,只要挖10
米左右深就可以采到煤。凿井采煤当时是在采露头煤的基础上发展来的,所以当
地有“先有边边地后有走马岭”之说。
从宋代开始,采煤规模越来越大,采出的煤除供应生活之用外,还供应陶瓷、
冶铁工业之用。
到了元代,封建统治者曾厉禁民间开矿,只许官府采掘。
明初,矿业一度驰禁,听民自由开采,官府在矿地抽收课税,但不久又被封
禁起来。1596年(万历二十四年)又开放矿冶,官府征收课税。
清朝初年,对矿冶之地又严禁开采。康熙年间放松了一些限制,规定“其久
经开矿地方分别开采,其未经开采者禁之”。1740年(乾隆五年),山东巡抚朱定
元上书题奏“凡产煤之处无关城池及古昔帝王圣贤陵墓并无碍堤岸通衢处所。悉
听民间自行开采,以供炊 ,照例完税”。当年户部议复批准,允许山东省产煤
之地听民自行开采,规定每窑立一窑主,领贴办税。
此后, 博山的民间采煤逐步兴盛起来, “或取于山,或取于井”。1955~
1965年淄博矿务局对所属矿区的古井进行了一次普遍调查,博山地区的古煤井达
723个。

1955~1965年博山地区古煤井调查表
┏━━━━━┯━┯━┯━━━━┯━━━━┯━━━━━┯━━━━━┯━━━━━┯━━━━━┯━┯━━┓
┃ │ │ │ │ │ │ │ │ │ │ ┃
┃ 矿区名称│唐│明│百年前的│1904年以│1904~1914│1915~1922│1923~1936│1937~1945│其│合 ┃
┃ │代│代│煤 井│前的煤井│年前的煤井│年前的煤井│年前的煤井│年前的煤井│它│计 ┃
┠─────┼─┼─┼────┼────┼─────┼─────┼─────┼─────┼─┼──┨
┃ 夏庄矿区│ │ │ 9 │ 70 │ │ │ 9 │ │ │88 ┃
┠─────┼─┼─┼────┼────┼─────┼─────┼─────┼─────┼─┼──┨
┃ 双山矿区│ │ │ 47 │ 18 │ │ 10 │ 13 │ 4 │ │92 ┃
┠─────┼─┼─┼────┼────┼─────┼─────┼─────┼─────┼─┼──┨
┃ 西河矿区│ │ │ 52 │ 18 │ │ 7 │ 11 │ 9 │ │97 ┃
┠─────┼─┼─┼────┼────┼─────┼─────┼─────┼─────┼─┼──┨
┃桃花峪矿区│ │ 1│ 70 │ 59 │ 16 │ 22 │ 40 │ 31 │ │239 ┃
┠─────┼─┼─┼────┼────┼─────┼─────┼─────┼─────┼─┼──┨
┃ 新博矿区│5 │ │ 61 │ 2 │ 4 │ 3 │ 35 │ │ │110 ┃
┠─────┼─┼─┼────┼────┼─────┼─────┼─────┼─────┼─┼──┨
┃ 黑山矿区│ │ │ 7 │ 15 │ 10 │ 2 │ 27 │ │36│97 ┃
┠─────┼─┼─┼────┼────┼─────┼─────┼─────┼─────┼─┼──┨
┃ 共 计│5 │ 1│ 246 │ 182 │ 30 │ 44 │ 135 │ 44 │36│ 723┃
┗━━━━━┷━┷━┷━━━━┷━━━━┷━━━━━┷━━━━━┷━━━━━┷━━━━━┷━┷━━┛
民营资本煤矿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博山东西约30华里,南北约15华里的一一片土地上分
布着大大小小的许多民营资本煤矿。1914年,新法(用不完善的蒸汽提升设备)开
采的有高家岭、 后池、红土地、徐家崖、棉花地和抬头村等7个矿区,土法大井
(每井平均以百人计)有冯八峪、茂岭、北峪、渭头河等8个矿区,土法小井(每井
平均以10人计)散布于机械井和土法大井之间有20多个矿区。19118年后,许多中、
小民营煤矿得到了发展,有的还购置了机械设备。1920年,博山民营煤矿有56家,
1933~1937年发展到70多家。
民营煤矿的资产来自矿主(矿地权者)、矿业主(矿业权者)和股东三个方面,
矿主有的将矿地租出,按年收租或按生产数量提成,有的高价出卖,有的兼有矿
业主身分。矿业主是主要投资者,大部来自富人、地主、官僚、买办,也有无业
游民耍弄坑拐诓骗手段成为矿业主的,他们有的兼经营者,有的将矿业权当作股
分投入,由另外的投资者经营,有的把矿业权租借或让渡给别人,经理是矿业的
主要经营者,有的由矿业主兼任,有的系矿业主所专聘,大都来自商人、煤矿业
者和官吏。
资金不足是大多数民营煤矿的特点,据1920年对28家民营煤矿的调查,资金
5000元的1家, 1万元的7家,1.5万元的l家,2万元的6家,5万元的5家,10万元
的9家, 15万兀的2家,20万元的2家,30万元的1家,50万元的1家。这28家资金
的总和才比当时中日合办的博东公司的资金多1倍。
民营煤矿中规模较大且较典型的有4家,简介于下:
大成公司。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在冯八峪的“耩沟井局”业主就是大成
公司,此井最初是庄上人开凿,因地处赵家三兄弟的宅基,当地群众称“三合井”。
以后官吏插手接办,又几经倒手转让。后来大成公司聘张子佩(乳名平三)当经理,
此人下过井,当过小把头、大把头,曾靠借债和行骗手段在渭头河青石板做井赚
了大钱,成了出名的煤矿业者,他当上大成公司经理后,便邀请地方官吏入股,
有6个股东投资, 遂将“三合井”改称“六合井”。在1910~1912年间,大成公
司扩大开采了三德井(山头庄)、德盛井(西庄子)、鹁鸪井煤矿(冯八峪)、花家坡
煤矿(冯八峪) 、刘家台煤矿(安上庄)、永成井(河东庄)6个矿区。在冯八峪、山
头一带的叫南大成公司。在安上河东一带的叫北大成公司。1935年南北大成合起
来共有后池、安上李家地、石炭坞北山根、冯八峪三合井、山头周家台子、孙家
林、 张家礓7个矿区,成立六合井时资金为白银5000两,到1929年增至9股99000
元, 1933年仅南大成就号称资金10万元,煤产量1933、1934两年日产一般为150
~200吨, 1937年“七七事变”前,年利一般为七八万元,最低的1936年为五六
万元,最高的1933年达十四、五万元。
华东公司。这家公司的创办者是恶霸地主出身曾当过护国军军需的定陶县人
朱耀如,他先是靠克扣来的军饷与营长许仙槎合伙包销博山马家林井的煤炭,后
于1917年以2000元买下该井,开办华东公司,不久又和桑子贞、鲁元汉兄弟、张
厚奄合伙在苇子沟、 蛇腰地一带做了6个井。1920年,朱耀如向济南齐鲁银行借
款安装机器,以该行采矿收堆作为抵债方式以空卖空。同时,以低微的工资招雇
贫苦农民当矿工, 几年内就获暴利,资本猛增到5万元。朱开始独自经营,以恶
霸手段扩展矿区,到1933年就扩大到吴家宅、八亩台、围子沟、花雨沟、偏坡地、
夏家庄、窝疃庄7个矿区,总面积达474.1073公顷。在花雨沟和围子沟两矿区间
原有李松泉的马道地矿区,朱拟用2000元强行收买,李不同意并与其他矿业者联
合反对,适值山东省改选省议员,朱便花大量银元买了个省议员头衔,依仗权势,
强行将马道地霸占了去。该公司资本历经扩充,1921年增到20万元,1929年增至
45万元, 1935年达到60万元, 煤产量,1925年年产2.8万吨,1933年为5万吨,
1935年为6.5万吨, 这一年盈利64000元。“七七事变”后,朱耀如投靠日本,
当上了华北石炭产销公司株式会社董事。解放战争时期,其子朱潜之接办该华东
公司,参加了国民党中统特务组织,华东公司在博山民营矿业中是统治压榨工人
最残酷的一个。
东方煤矿。1912年,于春芳、光曜向地方政府呈请开采两平村的官地和榆树
园两个井,取名两平煤矿。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垄断资本对该矿以预付资
金的方式攫取了收堆权。 1928年左右,光曜以8万元把矿权让渡给蒋丕辰,改名
为博平公司。不久,蒋把该矿租予日本人藤野经营,几年后蒋收回自营,使用了
东方煤号的贷款。1934年东方煤号买下该矿,改名为“东方煤矿公司”,加上原
已呈请开采的周家林井共为两个矿区, 总面积18882.93亩,但煤业萧条,资金
短缺, 东方便向民生、 金诚、 实业3银行借款3万元。3银行组成债权团,成立
“东方煤矿债权管理处”对该矿经营进行监督。1936年,上海义泰兴煤号向东方
投资,全部还清了债务,改名为东方兴记煤矿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共定30万元,
其中义泰兴出资金15.5万元,原东方煤矿顶资金14.5万元,煤产量1933~1935
年间平均日产200吨。
悦升公司。该公司创立于1918年,创办者丁敬臣,江苏江都(今扬州)人,买
办身份,清末民初任胶县、青岛等地邮报局长,后被驻青岛德商禅臣洋行聘为华
人经理。1918年又被北洋军阀、财阀、政客在青岛合组的悦来转运公司聘为经理,
盈利甚巨。后来博开矿,他先在青龙山凿井,因水多停工,继在西河村西山根、
松林后开凿两个井,定名为悦升公司,资金20万元。以后又收买和租借斩龙剑、
船盘地、 桃花峪、大奎山等矿区,同兴、庆太、福源3公司也先后被悦升吞并。
1922年该公司向东莱、 大陆、金诚3银行借款90万元修筑西昆铁路,至1934年连
同借入共有资金150万元, 先后开采、收买、借租、并吞的矿区有松林后、西山
根、高家林、西河庄、麦根地、千总林、马道地、西坡地、后仓地、桃花峪等14
个煤井, 总面积9387741公亩,形成了南北15华里长的矿区地带。机械设备有排
水汽泵2l台、锅炉4台、电泵2个、发电机2台、卷扬机8台、割煤机1台、冷风机1
台、人力探水钻1台、镟床l台、钻床1台。煤产量初为日产40吨,1926年13产250
吨,1929年日产700吨,后增至1100吨,1936年年产40万吨。

附:煤商和堆商

煤商和堆商是伴随民营资本煤矿出现的。
煤商开设煤号、煤栈。1875年(清光绪元年),博山有合兴东和庆祥两家煤号,
到1898年增至10家。1904年,胶济铁路张博支线通车后,在火车站附近开设煤号、
煤栈者骤增。1913年有33家,1930年发展到230家,1931年“九·一八”事件后,
因受日煤打击,煤号缩减,1933年尚有122家,总计资本1668100元左右。据1935
年调查,81家煤号中的资金情况是:1000元的1家,占1.26%;2000~5000元的33
家,占40.7%;5000元以上至l万元的28家,占34.56%;1.5万~3万元的16家,占
19.7%;4万、5万、50万元的各1家。在煤号中最大和最有影响的是华丰、东方和
复丰祥3家。华丰创办于1912年、东方和复丰祥创办于1926年,资金分别为5万元、
3万元和50万元。
堆商都与煤矿有借贷关系,一些资本不足的煤矿往往向煤号、料货庄、钱庄
或曾经营过煤矿的人借款,并与之订立卖炭契约以偿债,这种贷出款与包收贷款
煤矿煤炭的形式叫作“收堆”,称收堆者为“堆商”。

国营煤矿建设

1948年3月博山全境解放后,人民政府没收在西河、八陡、山头等地的官僚、
买办资本煤矿归国有,成立了国营西河煤矿和新博煤矿(包括黑山井) 。1953年2
月20目,淄博矿务局正式成立,将新博煤矿黑山井扩建为黑山煤矿。上述三个国
营煤矿归淄博矿务局直接领导,以后双山(1954年5月) 、夏庄(1957年11月)两个
煤矿也转为国营。这些煤矿通过对旧井改造,开凿新井 (包括立井和斜井,提升
井和通风井) ,增置机械、电力设备和安全装置,逐步改变了旧时期落后的生产
方式,实现了生产的机械化、电气化。同时建设职工宿舍、食堂、浴池、医院、
托儿所、中、小学校等生活福利设施,逐步改善提高职工的生活。
从60年代起,新博(1963年) 、双山(1965年)、黑山(1980年)3矿和西河桃花
峪井(1976年)由于贮量和地质原因先后撤销。至1985年区境内的国营煤矿尚有夏
庄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