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校舍 教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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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

民国时期,全县小学校舍除少数由地方筹资或私人捐款兴建外,多是利用庙
宇、祠堂或使用民房。设备简陋,房屋破旧。
建国后,各中学均按照规划,国家投资新建校舍。各小学除城内部分新建外,
多数仍使用原校舍,虽经多次扩建改建维修,但仍不能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不少学校继续使用“黑屋子”、“土台子”、“危险房”,直接影响着教育质量
及学生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1981年初, 对全区农村中、小学检查摸底。在242处校舍中,总校舍为4690
间,其中坚固适用的1795间,占总校舍的38.3%,黑屋368间,占7.9%,危险房屋
673间, 占14.3%,需要大修和一般维修的1854间,占39.5%;木板或土台子充当
课桌的4000套,另外缺课桌凳5000条,原有的木制课桌凳因破旧在三、两年内就
失去使用价值的约占20%左右;有80%以上的学校缺院墙,无大门,厕所破烂不堪。
自1981年以来, 进行校舍改造工作,经4年的努力,新建校舍共1784问,占目前
农村总校舍4646问的38.4%, 大修维修旧房2862间,占61.6%,新建大门173个,
新建院墙19485米,新建厕所600间,购代课桌凳6213套。其中兴建新校的39处,
有20处新建了教学楼。
在这次校舍建设中,全区总投资为440万元。其中市、区财力补助107万元,
占总投资的24.4%;大队群众投资333万元,占75.6%。

教学设备

建国后,博山各小学中的实验仪器、教学用具、体育卫生用具和图书资料,
除由国家拨款购置极少部分外,多数自制。“文化大革命”中发展起来的中学,
其教学设备与小学相同。 1978年后,国家对教学设备逐渐重视起来。同年7月,
山东省开始免费下拨教学仪器,并大力号召各校自制。同时,省电化教学观摩会
在博山举行,博山区石炭坞小学代表淄博市参加演示,获一等奖。
1980~1982年,按省规定的教学仪器配套标准推行普及配套。全区18处公社,
32处联办中学,163处小学全部配套。其中:7处公社建立了中心实验室,小学达
到一类标准的1处,二类标准的15处。在普及配套中,新增仪器橱、架614个,购
置仪器和自制教具费达13.8万元。到1985年,全区27处中小学建起实验室 (其中
中学15处),总面积2737平方米;建仪器室143个(其中中学64个),总面积为3935
平方米;全部仪器设备价值24万元(其中中学1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