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辑 义务兵役制 资料库:博山区情资料库 章节:博山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1/article/45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1/article/45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5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颁布后,地方征兵实行义务兵役 制。历年征兵的年龄和数量不同,征集的对象、要求也略有差异,而其方法步骤 却大致相同。每年征兵时,通过宣传教育,报名登记,摸底排队,体格检查和政 治审查等阶段,最后经征兵委员会审批入伍。1978年,开始实行义务兵(为主)和 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服役年限,1956~1966年,陆、海、空军分别为三、四、五年。1967年改为 二、三、四年,1975年又恢复为三、四、五年。自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 截至1985年, 从博山征兵13485名,其中飞行员43名。他们中涌现了一大批英雄 模范人物,成长起众多的部队指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