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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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1951年5月,设立淄博市人事科,至1955年3月撤销。以后,人事工作由博山
区人民委员会设人事秘书分管。1957年,成立博山区人事科,1964年10月,改为
人事监察科。“文化大革命”期间,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组织组统管人事工作。
1979年3月,成立博山区人事局,局长1人,副局长2人,工作人员4人。1984年设
局长1人,副局长1人,工作人员16人。局内设秘书股、干部股、工资福利股、奖
惩股,至今如是。博山区机构编制办公室和博山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设在
人事局。

劳动局

1950年12月16日,淄博市人民政府设失业工人救济处,下设辅导、工赈、救
济、 登记4股,工作人员12人。其主要职责是登记、管理失业工人,征收失业工
人救济基金救济失业工人,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以工代赈和生产自救,培训、安置
失业工人。该处于1954年5月撤销,所遗业务移交劳动科
1951年11月8日设劳动科。下设办公室和调配、调审、劳保3个股,工作人员
12人。1962年11月,改称博山区劳动局,工作人员7名。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博山区劳动局被冲掉。
1970年2月,博山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劳动组,有组长1人,工作人员
3名。
1971年6月25日,恢复劳动局建制,下设秘书、调配、工资、劳保4个股,有
股长4人,工作人员7名。
1984年4月机构改革后,下设人事秘书、劳保工资、培训调配3股,工作人员
1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