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类 侨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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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务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博山有海外
侨胞、港澳同胞180多人,57户。分居在美国、日本、加拿大、新加坡、意大利、
阿根廷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到1985年底,已有新老归侨5户,12人,其中朝鲜
归侨4户,11人,苏联归侨l户,1人。
博山区的侨务工作,1982年前归统战部管。自1982年下半年逐步过渡到区政
府办公室管。1985年6月区政府办公室设侨务科。
1982年9月至1984年7月,三次接待安置归国华侨2户,9人,为他们安排了适
当的工作,对其住房、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给予妥善解决。并为他们拨出1200元
生活补助费。
根据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以乡镇为单位对华侨私房进行了调查摸底,为旅美
华侨清退房屋32间(406.28平方米),同时对侨眷知识分子的入党,住房、子女升
学、就业等方面,本着“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侨务工
作方针, 给予照顾。清理了归侨侨眷档案,对3名侨眷历史档案中的不实之词,
按照党的政策清理销毁。
接待旅游、 观光、探亲华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同胞30人次。1985年选送3名
侨眷子女中的“三好”学生,参加省、市侨办举办的青少年夏令营活动,参观、
游览省内外名胜区,增强他们爱祖国爱家乡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