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辑 户籍 资料库:博山区情资料库 章节:博山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1/article/38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1/article/38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8年,博山公安机关根据《北京市人民申报户口规则》,开始实行户口管 理。 对境内59171户242384人进行户口普查登记,并制定了户口申报、迁出、迁 入须事先向公安派出所报告的户口移动制度。1949年3~4月,又从登记特种行业 户口开始,全面进行户口清查与社会调查。1951年。县公安局执行公安部《城市 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开始设立户口簿册。建立了户口申报、登记、统计等管理 制度,具体地规定了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婚嫁、收养、临时户口申报制度, 并建立了市区内成年人户口卡片。“文化大革命”期间。户口工作受到一些冲击。 1979年至1985年,逐步恢复健全了各项户口管理制度。各办事处、乡镇都加强了 户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