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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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5月建立中共淄博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围绕当时党的中心工作,
加强对党内的纪律检查。 至1955年3月,检查了手工业、私营工商业和农业合作
化等三大革命运动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情况,贯彻了全省第一次党代
会会议决议和对工矿企业纪律检查工作指示精神,取得了很大成绩。
1955年4月, 中共博山区纪律监查委员会,根据第一次全国监查工作会议精
神,对工矿、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部门加强重点监查工作,并开展了肃反审干、
整风反右以及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群众运动的监查工作。1962
年后重点以阶级斗争为纲,积极配合“四清”运动,提出与坏人坏事做斗争,清
除党内蜕化变质分子等,至“文化大革命”终止。
1979年, 组建中共博山区委纪律检查筹备组,至同年7月筹备工作结束,正
式建立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抓了以下工
作:一、检查和纠正了党内不正之风。重点处理了利用职权、违犯政策、安插子
女亲属就业搞“假知青”,多占房屋等计129人,其中清退“假知青”33人。二、
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立案122起,查结处理119起,收缴赃款、赃物折款达35万元。
三、 按照党的政策, 平反冤假错案和复查历史案件。至1985年底,共受理案件
151件,全错全改的100人,部分错部分改的23人。
1984年后,检查工作配合并直接参与改革开放,支持经济建设。首先在全区
党内开展了自上而下的整顿党风活动。 从1984年底开始至1986年6月全面结束,
历时两年半。参加单位585个,有696个支部、11891名党员。通过整顿党的作风,
加强了党风党纪教育, 增强了党性,提高了党员觉悟。受各种处分的党员占3.4
%,其中开除党籍的8人,撤销党内职务的1人,不予登记的11人。
在整顿党风期间,查处新的不正之风、违纪案件94起,受各种处分的党员68
人。严重经济案件立案52起,查结处理47起,收缴赃款37万多元,受法律处分的
22、人,党内处分的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