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辑 金银收兑 资料库:博山区情资料库 章节:博山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1/article/28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1/article/28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国后,国家授权人民银行实行金银管理,主要收购群众零星出售的金银。
收购的黄金多为首饰,其次为金条和元宝;银主要是银元,其次为首饰和杂银。
自建国至2985年末,收购金银共支付人民币1025700元。50年代金银收购量较多。
1980年金银调整价格: 黄金每克13元,白银每克0.20元,银元每枚5元,白金每
克25元。当年收购黄金3625克,白银82436克,银元10083枚,比1979年收购量增
加37%。
    金银配售主要给以金银作原料的工业企业,有机电、化工、电子、轻工、军
工等行业,计15个单位。1985年配售黄金1270克,白银1366公斤,基本上满足了
生产和科研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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