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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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
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本志上限1840年,某些编章适当向上追溯,下限1985年,概述、城乡建
设、党派群团、名胜等编中部分内容延至成稿之时。
三、博山自清康熙年间始修志,至民国25年(1936年)计修五次,本志系社会
主义新方志,故此次修志并非续修,亦非断代。本着“贯通历史,详今略古”的
原则,着重记述新中国建立后的40年社会发展概况,对旧志资料采取录、删、缩、
综合的方法,严肃认真地进行遴选和剪裁,为突出地方特色,设陶瓷、琉璃、方
言、名胜古迹编。
四、本志结构,为编、章、节、目式,全书立27编141章471节。卷首设“概
述”,统领全志,卷末置附录。
五、本志对历史上的政治运动,不单列编章,散见“大事记”及有关章节之
中。
六、史学通则,不为生者立传。本志立传者,系对社会历史发展有较大影响
的已故人士和革命烈士,对其他有记述必要之人和事,各编章中亦有所见,以达
存史目的。
七、本志资料大都录自省、市、区档案馆及本区各部门编写的史志资料,少
数摘自有关报章杂志及未刊之回忆录,必要处注明出处,以资考证。
八、本志采用公元纪年,括号记历史纪年;确需历史纪年的,则将公元纪年
置后。
九、本志使用的统计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码,其他数字按《山东省新编各
级地方志书行文规定》执行。
十、本志计量单位,均以历史习惯记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