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管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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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炉作坊一般为业主管理,有的另雇经理(掌柜),工匠分工明确。料条炉每
炉2人生产,分1人熔化,1人拔条。窑货炉和杂货炉每炉8人生产,分1人熔化,7
人吹制。 珐琅炉每炉需5人生产,但其原料的配方由炉户掌握,保守甚严。水响
货炉属小本经营,大多是由四家合伙做1只炉,每家出1人参加生产,原料多用零
星废料重新熔化, 1人看火,3人吹制,管理事宜或公推1人兼管,或大家共同负
责。这种方式叫“做抱炉”。
圆炉作坊一般只有1只炉,提供炉和炉棚(厂房) 的炉主称“炉掌柜”。炉主
一般有自家的1~2人, 至多3人参加生产,多余的炉口出赁给他人来同炉生产。
炉主对赁炉口者提供燃料、场地、浆盆、水缸、大钳、火棒等简单的设施和工具,
供给水和制浆的原料,并负责看火、掏炉灰、叫人等勤杂劳动,有时招收徒弟代
做勤杂活。赁炉口者向炉主交“炉口钱”或称“炭钱”,每5天结算1次。炉口钱
的标准根据每日的煤耗、煤价按生产人数均摊而稍高,高出的部分是炉主勤杂服
务的报酬。这种只收交炭钱的出赁炉口形式带有互助性质。工匠们生产所用的原
料、小工具、座位等均属自备,产品自己销售。个别的炉主代销产品,从买卖双
方得到货价0.5%左右的利益。
米珠炉作坊的管理大体有两种:一是较大的炉户有两三只炉,4~6人生产,
其中一般炉主家1~2人,雇用工匠1~2人,招收徒弟1~2人,产品归炉主,匠人
领取工资, 徒弟由炉主供给饮食;二是只有1只炉的,以家庭为单位或父子,或
夫妻、兄弟参加生产,不雇用外人,产品自己销售。
合作化和合并为大集体工厂后,则实行分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