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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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陶瓷厂的产品在国内的销售,建国以来,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国家关于工商
关系的有关规定,曾采用过自销、商业包销、选购三种办法。
1950年至1953年第三季度为自销时期。山头建华窑厂的产品全部自销。1953
年初, 淄博专区实业公司窑业总厂供销股下设青岛、济南、蚌埠3个分销处和博
山、山头两个门市部,一个信托部。产品主要销往徐州、蚌埠、济南、天津、德
州、青岛等市及黄河沿岸的农村地区。每年从夏历八月十五至春节为销售旺季,
麦收前后约一个月为小旺季,其他时间都是销售淡季。淡季压价滞销,旺季抬价
竞销。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工厂的资金周转和工资支出。
自1953年第四季度至1956年为自销改商业选购阶段。先是各生产厂与各地土
产公司、供销合作社建立合同供应;其次,对商业实行产品选购。1955年9月1日,
山东省供销社淄博陶瓷批发站成立,对各生产厂的产品实行抽检定级选购,混级
销售。
商业选赡改包销始自1957年,由淄博陶瓷批发站 (1977年改称淄博陶瓷采购
供应站)包销。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内市场开始开放搞活,陶瓷逐步
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化。1983年后陶瓷销售由商业包销改选购。以后,各厂
产品大部分自销。
1985年,博山的陶瓷产品销往国内27个省、市、自治区。